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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成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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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4、5天在重庆。
看了大足石刻,爬了老君洞,
老君洞真是个有意思的地方,供着全真七子,一个不少。哈哈!丘处机居中哦!大师兄马钰却在旁边。
照片未整理,回头发之。
哈哈!
这几天乐山下雨,SO,先到成都办点事。过几天看大佛。
唯一的遗憾,照相机太老了。300万像素,好在镜头不错。大家可以先将就着看看。
发表于 2008-11-2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虽然在四川,可是,成都额都没有去过~
发表于 2008-11-2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狗熊去四川拜望同胞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牛司机与交警对话
作者:一万只眼睛盯着你 发表于:2008-11-26 09:36:17

昨晚7点左右,警察30来岁。以下是我与他的对话大致实录(司机为北京一李姓司机):
警:你知道为什么拦你吗?
我:不知道啊,我怎么啦?
警:今天你这车不能上路。
我:啊?不能吧,今天是星期......星期四啊,我能开啊。
警:规则改了,现在是星期四尾号为3和8的不能行驶。根据XXXX,罚款100元不记分。
我:我不知道它改了啊!你凭什么处罚我?
警:广播报纸都登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你看看路上这些车,哪个......
我:广播报纸跟我没关系。我开车是看标志,路上标志没有不允许。交通法也没有规定我有义务听广播看报纸。
警:这是市政府的通告,你违反了通告就是违法。
我:政府的规定也得合法,政府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这样做不合法。
警:我只能按规定罚你,你要是不服处罚,可以去法院起诉。(边说边把我的卡插罚款机)
我:(我想他显然不专业,一般是先行政复议,然后再行政诉讼)我肯定要起诉!你们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警:(放下手中的东西)广播报纸都报道了,怎么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我:法律没有规定我必须听广播看报纸,我没有义务听广播看报纸,我开车只有义务遵守交通法和交通标志。你没有标志禁止行驶,那就是允许行驶。长安街不许左转,你不设标志,光是广播报纸能行吗?这是交管局违法,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警:......
我:我说交警同志,你们工作也不容易,工作也很辛苦,大晚上大冬天的,抓这个有必要吗?
警:......
我:你说你们交管局是不是没事干了?
警:开车得遵守法规,违反法规就是不对。听到没有?
我:我太遵守法规了,要是有标志说这条路不能走,我肯定不走。要是我家门口有标志说今天我不能出门,我肯定不出门。
警:广播报纸已经说了......
我:就算你们顾不上设标志,你可以在路口指挥。如果我不听从指挥,那是我违法。但是只要我听从指挥,我就没有违法,你就不能上来就罚款。你说吧,你让我走哪条路,我肯定听你的。
警:你看看路上这些车,人家都知道,怎么就你不知道......
我:人家怎么知道的跟我没关系,交通法规定开车要盯着别人的车牌吗?
警:(把本交还我)这次没罚你,下次注意吧。告诉你下个月还得换,到时候你是周五不能开。
我:下个月哪天开始?
警:我......我也不知道,你到时候听广播看报纸。
我:真行,你也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 2008-11-2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买几个车~~不同的牌照~就能天天有车开了~~~
其实“禁行令”是在刺激机动车市场的~
发表于 2008-11-26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北京的机动车不久会成几何级数翻倍~
发表于 2008-11-2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说去灾区,结果是去旅游
发表于 2008-11-26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支持灾区旅游业发展~
发表于 2008-11-28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amm悠闲啊
发表于 2008-11-2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场雨 于 2008-11-26 23:28 发表
这叫支持灾区旅游业发展~


干脆来给我点钱,这叫扶助灾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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