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爱情是啥?你难以接受段誉爱上王小姐的原因完全可以理解(我也是),但不能就此否定段誉对王小姐的爱情。何况在对王语嫣的理解存在不足和误差(恐怕还非常严重,长相除外 )的情况下,段誉眼中看不到王小姐的缺点,全是优点,可不只长相的优点,爱上她何怪之有?
真正是甚么意思???井底后的不算???,人不能爱上原来不爱的人???你到底是支持还是不支持一见钟情啊=.=说她变心快我不反对,不看好他们的未来也很正常,但要说她的心意不是愛情,证据不足啊......
不管爱得再深再真的两人如果没邂逅的话还不是......
已经相爱的人你再说其理由再无理也没用,我认为这爱情故事很烂,我非常讨厌这情节,但的确有其发生的可能,不是吗?
英雄崇拜和爱情有抵触???有何抵触???
因对方的英雄特质而爱上和因对方的温柔啊,善良啊,细心等等有差别吗?
不同意的话说说合理的爱上条件是甚么,我还真想听听
何况阿朱对乔峰绝不只英雄崇拜,至少要加怜悯。
"阿朱见黯淡的灯光照在他脸上,过了一会,听得他发出轻轻鼾声,脸上的肌肉忽然微微扭动,咬着牙齿,方方的面颊两旁肌肉凸了出来。阿朱忽起怜悯之意,只觉得眼前这个粗壮的汉子心中很苦;比自己实是不幸得多。"
他们根本是两个有严重心理缺陷的人,因为缺乏对人类世界的信任走到了一起。
心理缺陷的人不能有真爱???别歧视
如果尹志平和小龙女有机会相处,同经生死,小龙女就不会移情别恋吗?
说可能是废话,人的经历本就对人有莫大影响,如果小龙女没被捡去古墓而是被交到一般农家收养,没十二多十二少,没蜂蜜,有阳光,有正常社交经验......外貌和性格也有可能改变,爱的人自然也能改变 .......这如果有意义吗=.=
不管爱得再深再真的两人如果没邂逅的话还不是不会爱上对方,故此世无真情,难道是这样算的吗!?
如果小龙女是跟别的男人跑了,杨过会等十六年吗?会那么痴情吗?不过是因为还有一个希望而已。
还是如果=.=那我说如果会等呢=.=
如果狄云和水笙没困在雪谷......如果中平无敌被血刀僧宰了......
结论:金庸刻意营造一段虚假的爱情=.=
这是明显的双重标准......
郭襄对杨过..........郭襄和张君宝之间完全可能发展。
完成想不到想说明甚么,可否指点一下
任盈盈对令狐冲的感情......可能是母性泛滥了。
同上
这种爱有什么可提倡的?而爱陈圆圆又虚伪得说自己绝不会碰她。假使,他看到陈圆圆和吴三桂、李自成上床,还会去爱吗?
谁提倡了=.= 不是书中有=值得提倡
虚伪?干爱不爱何事???
"还会去爱吗?"你在问谁?会又怎地 ?
这我倒是完全同意,但"不怎么样"和"不是"是两回事
作为侠义精神代表的郭靖,如果我们把他的一身武功都废掉,他和文天祥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侠,还有让人向往的地方吗?
有武功也可以不向往,纯个人取向,
何況一官一民已是分别
韩非说,侠以武犯禁......都被一般社会道德束缚。然而真正的侠客,行事是不拘礼法的。
完全曲解 。上一句为儒以文乱法,难道儒家精神本身就是拿来扰乱法纪!???
韩非是反儒和侠的,他是在说儒和侠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祸害,而不是侠义精神本身。
传统墨家讲的是"摩顶放踵利天下行之"(只要对大众有利益之事,即使全身从头到脚被磨成粉末,也在所不辞),比儒家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更具束缚性,主张绝对节用,恶衣粗食,任何享受,均为掠夺;未必守国法,但本身有它特殊的法律,巨子执行,决不宽纵 .
墨家具有自然法倾向!?这才是笑谈
这样定义侠义精神,才真是误人了
以国家民族为出发点?恐怕儒家未必能胜墨家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把侠义精神提升了?这根本是个笑话
墨家的义是超越国家这行政单位的,为国为民没半点提高侠义精神
给侠客们太多的束缚?是其它"侠客们"把束缚扔了才对
是不知何时的武侠作家把侠字扔垃圾箱了才对
快意恩仇,潇洒自如,这很好看不错
但这才是对侠义文化彻头彻尾的扭曲
至于侠字是褒是中是贬?要看你说的侠是甚么了
[ 本帖最后由 酒醒三分醉 于 2009-4-13 22:2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