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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续写]天涯纪事阿Mark篇 第二章~! 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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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8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走出水林坡,吴子玉不再策马,任街灵信步闲游。“嗒嗒”的马蹄声和着萧瑟秋风,令吴子玉不禁神游天外,无数的脸庞在他的脑海里起浮沉落:萧长鹤、闻人野郅、秋雨姐姐,一个苍老却挺拔的中年男子,一个身着道袍的和蔼老道,一个英俊秀气的年轻公子,一个穿着花袄、稚气未脱的的小姑娘……吴子玉甚至不知道他们是谁,何时见过面,只是觉得他们似乎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熟悉。可吴子玉知道这种感觉是不现实的,他根本没有亲人……

将吴子玉思绪牵回的是从身后传来的一阵阵如同闷雷翻滚般的马蹄声,还有人扯着嗓门儿大声喊着:“让路、让路,快点给锦衣卫指挥使方大人让路!”想必他们是一路横冲直撞驾马飞奔来的吧。吴子玉勒了勒缰绳,让马沿路边前行,四周的行人也纷纷让出道来。锦衣卫指挥使方弃英方大人他是知道的。明武宗在位期间,太监刘瑾得势,与当时锦衣卫指挥使石文义狼狈为奸,后刘瑾被杀,石文义亦受株连,于是这指挥使的位置就被交到了方弃英的手中。在这个厂卫肆虐的时代,身为锦衣卫指挥使的方弃英却严令手下,不得无故滋扰民众,有违者立即处死,以至厂卫之人一时间也有所收敛,由于锦衣卫直接负责皇帝的安全,明神宗也对他十分敬畏,东厂厂督多次弹劾他都被驳回。听说方弃英也常在江湖上走动,亲自去各地巡察缉捕乱党反贼,所到之地即使明教的活动也极为收敛,当时江湖上曾盛传一句话:朝有“天网”方弃英,野有“捕神”吴劲风,盗寇反贼全失踪。后来吴劲风隐退不久全家被屠,不知何人所为,而方弃英此后也少在江湖露面,以至现在初出江湖的不少青年都对其不甚知晓。

且说吴子玉与众路人让出栈道,不一会儿一队人马便奔驰而来,少说也有个二三十人,待马队走近了些吴子玉才看清楚,只见马队最前的一人年近六旬,却鹤发童颜,精神抖擞,身着紫褐色的广口长衫,脚蹬乌龙驹,腰间配着一把古朴长剑,十分威武,想必就是方弃英了。紧随其后的是三人却是东厂的掌班,都是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刚才就是他们三人喊的话。再后面的二十余人衣着都一致,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众人驾马时亦步调一致,难怪如此有声势。马队从吴子玉身边过时,他不禁又看了一眼方弃英,却发现方弃英也正瞧着自己,似笑非笑。吴子玉与他四目相接,见他精气内敛,颧骨外凸,眼睛精光暴射,吴子玉不禁心中赞道:好个内家高手。

马队很快就过去了,路上行人议论纷纷,吴子玉无心听他们说什么,策马继续向启云城走去,近黄昏时终于到了。他把街灵拴在驿站,自己信步向城中的“云闻府”走去,此城中虽有知府与知县衙门,可真正掌权的确是这“云闻府”,来到这府衙门口时,却见二十多个衙役在来回巡视,见到布衣草履的吴子玉便过来询问道:“干什么的?到府衙来做什么?”吴子玉照实说:“我要见你们的‘启云侯’。”

“走开,侯爷岂是你这草民说见就见的?”说着就要上前推攘吴子玉。

吴子玉此行就是专程为这“启云侯”而来,哪容这些小辈阻拦,只见他右手手掌平伸,成掌刀状,暗自运起“雁影映雪真气”汇于右手。忽然右手一挥,顿时刀气纵横,所触及到的人纷纷骨折筋断,瘫于地上呻吟不止,路人看着这一景象却不知是发生了什么变故,这些衙役为何一瞬间都倒在了地上?吴子玉一步越进府门,向后堂走去,一路上诸多人阻拦,都被他用刀气荡开。突然从内堂传来声音:“都退下,让客人进来。”于是众人纷纷退开不再阻拦,吴子玉径直向内堂走去…… “我叫闻人野郅,你叫什么?” “我…我叫…吴…吴子玉。” “呵呵,原来你是个结巴啊!” “嘿嘿,是…是啊!” 十年前,吴子玉被莫名其妙地带到了影月教总坛,从那时起,便开始了他的杀手生涯……

影月教分为欲界六天,最上层为“他化自在天”,是教主萧长鹤。其次为“化乐天”,乃是烟清、雾淡、月落、影迷、云游、雨净六大护教使。再者为“兜率天”十二掌旗使。接着分别是“夜摩天”八十一密杀,“忉利天”一百单八修罗刺杀使和最下层的“四天王天”众杀手。

吴子玉和许多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同为“四天王天”杀手,一边与导师修习武功,一边执行各项任务,作为磨练。在那无数次的明杀与暗刺后,吴子玉认识了他——闻人野郅。同为最下层的小杀手,野郅显得比其他的同龄孩子要乐观的多,后来吴子玉才知道,野郅从小的志愿就是做一个绝顶的暗杀者。其他孩子和自己一样,都是被诱骗甚至强迫带到影月教的,惟独野郅是自愿来的。

“有病!”吴子玉常当着闻人野郅的面这样说他。而野郅只是对他的话付之一笑,继续为自己的目标奋斗着。可吴子玉不得不承认,从野郅的身上,他学到了很多东西:乐观、毅力、幽默和说话不再结巴……两人互帮互助,武功突飞猛进,不出数月俨然已是“四天王天”的顶尖人物。而二人也在执行任务时,相互辅助,成为人人羡慕的最佳搭档。影月教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身边的人时刻都可能成为自己的敌人,因此几乎所有人都是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来往,且时刻注意着自己身边的人。惟独这二人肝胆相照,亲如兄弟。

时间在刺杀者的刀尖悄悄流逝,转眼两年已过。而那两年一度的“天月会”也要在六道校场举行,选拔“四天王天”的人才晋升为“忉利天”的刺杀使。吴子玉与闻人野郅无疑是最有希望的,可当大会举行的前一天,他们二人才知道与自己对阵的人就是对方。他们自然知道,晋级的较量是赢者升到“忉利天”,输者,死……影月教不需要失败者。

那天晚上,野郅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两坛上等女儿红,硬是把吴子玉拉到校场边的枫树下,要与他共饮。虽然两人都没喝过酒,但想到或许以后就没机会了,于是便学着大人们的样子,举起坛子就向嘴里灌,把自己当成水缸一般。酒顺着嘴角流了出来,流过脖子,流进衣服。二人都是说不出的畅快,吴子玉由于灌的太急,被酒呛到了,一口把嘴里的酒喷了出来,接着弯下腰开始狂吐,只感觉嗓子辣辣的,胃都要被咳出来一样。闻人野郅抱着酒坛,笑的前仰后合,骂吴子玉没用。吴子玉趁野郅笑的正欢,脚下一勾,只听闻人野郅“扑通”一声跌在了地上,酒坛也摔破了,酒水、酒香四溢。这下轮到吴子玉得意了,他边咳着酒水边指着野郅大笑。闻人野郅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抹脸上的泥渍,指着吴子玉骂道:“好你个臭小子,敢偷袭我,我饶不了你。”说着向吴子玉扑去……二人在枫叶纷飞下的树下,在银丝似的月光中嬉笑着打成一团。

二人疯了一会儿都感觉头晕目眩的,想是酒力发作了,于是都停手倚着枫树而坐,不再说话。许久,吴子玉换了个姿势,倚着双臂躺在了地上,望着闪烁着无数繁星的苍穹,忽然问野郅:“为什么输了就要死呢?不死岂不是可以继续为教里效力?”

“我们死了,教里还可以找新的杀手,我们的命又值几个钱?” “好歹也值两个钱,前几天山下刘老财的儿子请我杀了他爹,我杀了后他还假意去官府报官,出四两银子悬赏我呢。” “呵呵!比我好,人家只出了三两来悬赏我。”

吴子玉在怀里摸索了半天,摸出几个碎银子来,递给闻人野郅,说道:“这是八两银子,明天别杀我好吗?”说的十分正经。 野郅也摸出几两银子说:“刚才那坛酒值个二两,我这还有四两,明天你也不要杀我好吗?” 二人同时拿过对方的银子,齐声喊道:“好!” 接着二人又嬉笑着拿着手中银子互相掷打起来…… 月光,很美…… 可明天,注定要有一个人再也看不到这月色。

 楼主| 发表于 2005-2-18 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做配角~写着身边人的故事~!
发表于 2005-2-1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不错,赶快出下一章啊,莫吊我胃口!
老四这种写法很特点,自己做道具,把别人刻画的都很出色~
有心情的时候,我也要学学,刻画一下四弟!
发表于 2005-2-20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的其他人还早吧
发表于 2005-8-1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的是主角………………

老四的不是偶的风格……

发表于 2005-8-1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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