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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朱子欺

小欺欺的亲爱的们,么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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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算了吧,子欺的这个帖子内容太少(暂时),转文风也不合适,如果认为写故事的就应该转文风,那玫女的那个真实故事是不是也要转,风陵加精的那些帖子也都很好,也是不是要转呢。是好帖在哪里都会被发现。

我想,子欺既然是论坛的联络使(柳这么说,我也这么认吧),我想她个人也不会因为一个帖子被转到风陵就说是羞辱吧。
发表于 2009-12-30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有冷嘲我的权利,我也有回应他的权利。
这是正常交涉。
发表于 2009-12-30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无论如何,大家来这都是为了娱乐,何必呢!能聚在一起也是一种缘份~
何必为了这些小事搞的如此,斑竹有权利移动帖子这无可厚非!
如果作者有异议也可以提出来啊~
现在先是11后是柳柳,这样你们觉得就为了这事有意思吗?
虽然这也许会关乎到什么名声啊!尊严啊!面子啊等等。。。
但发帖是22日,移动是23日,今天已经是12月29日了,6天了什么都已经过去了,我想如果用6天时间去为了这件事而耿耿于怀的话,不如留点精力多思考多写点文章小说之类的,把文风和走笔搞好~
冰娥姐姐和荆兄都说的很对,大家就这么算了吧~一人少说一句吧!
发表于 2009-12-3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写这个帖子的时候,的确是想放在情缘好好写的,奈何写的太少太水,加之回帖的一不小心就灌了水,转到风陵也就无可厚非。

事情本来可以这样处理:楼主给经略或者牛发个消息,然后把坑填好,自然可以转回情缘。一件很小的事情,非有人跳出来发个帖子。
发表于 2009-12-30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占位 后填坑 无可厚非
但也得注意质量 如果文不对版 被转移也是无可厚非的
在论坛里玩 一点小问题 动辄就说些不好听的话 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希望提请各位注意!
发表于 2009-12-3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这事。。。。呃,当然其实跟我没啥关系。。。。。不过人家欺欺自己都没说啥,漠漠和柳柳嫩们激动啥啊。。。。。。。
那个,再说一句,牛啊,嫩当总管时间太长了,所以,大家难免习惯成自然。。。。咳,我承认我欠拍,自拍飞走
发表于 2009-12-3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阿牛 于 2009-12-30 00:55 发表


1、闲游经略已经做了裁定,这个帖子放风陵。你对本人,对经略的认定,如有异议,可向经略会议投诉。
2、论坛联络使?江湖没有这样认定。炫武门有这样的认定?我没听管理员小白和我说。就是搞联络的,来江湖,也不享受什么特权,按江湖规矩接待。
3、不是只有你知道论坛联络,炫武门刚建立的时候,我就和他们管理员小白取得了联系,两站互相做过宣传。
4、转个帖子,没必要小题大做,扯什么论坛关系。扯这个干什么呢?江湖现在的对外代表是执行经略,我代表不了江湖,我是情缘斑竹。
5、本人已经卸任总管,现在的总管是彭豆,拜托你长点记性,行不行?
6、你一向都是瞧我不顺眼的,所以不需要你在这冷嘲,膜拜什么。本就是不相往来的人,该怎么,就怎么。
7、转移个帖子不等于就是轻视作者。文不对版,该转就转。(这句给箱子)
8、只有马克思中国化,没有中国马克思化。只有炫武门风气江湖化,没有江湖风气炫武门化。这是入乡随俗,角色转换的常理。(给两位来自炫武的新人)

1.我没想过要投诉啊!投诉嘛啊?我就是随便回个帖子而已嘛,本以为以您前总管大人的器量,可以完全无视或者一笑而过呢,没想您扯出了这么多条,弄得跟政法书籍似的,吓死我了~~~
2.日常联络,不必搞得那么正式吧?还认定,我汗~~~  还有,就算真是以正式身份来联络的,在我看来,也和普通会员没啥区别,当然更不享受什么特权,按江湖规矩也是应该的。问题是,在论坛规模没扩大之前,要以亲和力为主,规矩多了并不是什么好事,之前的那些元老和活跃会员为什么走得不剩几个了?您想过没?看来您是还没吸取教训~~~
3.联络不是一锤子买卖,是需要诚心,需要长久的,不知道您是太天真了还是太社会化了~~~
4.不是我要扯,而是这中间有必然的联系。曾经是高瞻远瞩的前总管大人啊,难道以您的智慧竟没看出来?可能是您一向有低估别人的习惯,这次便也低估了小期期在他们那的影响力了吧~~~
5.这个,我记性不好,对不住,对不住~~~  关键是您也确实太有总管的范儿了~~~
6.这个你还真说错了,我从来不是那种主观上会瞧谁不顺眼的人,当然也不会瞧你不顺眼。你是一位真正辛勤的技术员,一码归一码,膜拜有点过了,该佩服还是要佩服~~~
7.给箱子?!呃,那我闭嘴~~~
8.嗨,二位新人!(怎么像结婚似的)那个,来了就要入乡随俗知道了不?我们这位斑竹大人,执起法来可是铁面无私的!你们自己保重吧~~~

那个,对于冰剑所说的,我表示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异议~~~
至于叶兄,呃,无视吧~~~

[ 本帖最后由 柳沐轻风 于 2009-12-30 12:27 编辑 ]
发表于 2009-12-3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那个,朋友们都让我别说了,那我就什么都不说了~~~
所有人在下面想怎么回就怎么回吧,反正我是啥都不会说的了~~~
发表于 2009-12-3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沐轻风 于 2009-12-30 11:35 AM 发表

1.我没想过要投诉啊!投诉嘛啊?我就是随便回个帖子而已嘛,本以为以您前总管大人的器量,可以完全无视或者一笑而过呢,没想您扯出了这么多条,弄得跟政法书籍似的,吓死我了~~~
2.日常联络,不必搞得那么正式吧?还认定,我汗~~~  还有,就算真是以正式身份来联络的,在我看来,也和普通会员没啥区别,当然更不享受什么特权,按江湖规矩也是应该的。问题是,在论坛规模没扩大之前,要以亲和力为主,规矩多了并不是什么好事,之前的那些元老和活跃会员为什么走得不剩几个了?您想过没?看来您是还没吸取教训~~~
3.联络不是一锤子买卖,是需要诚心,需要长久的,不知道您是太天真了还是太社会化了~~~
4.不是我要扯,而是这中间有必然的联系。曾经是高瞻远瞩的前总管大人啊,难道以您的智慧竟没看出来?可能是您一向有低估别人的习惯,这次便也低估了小期期在他们那的影响力了吧~~~
5.这个,我记性不好,对不住,对不住~~~  关键是您也确实太有总管的范儿了~~~
6.这个你还真说错了,我从来不是那种主观上会瞧谁不顺眼的人,当然也不会瞧你不顺眼。你是一位真正辛勤的技术员,一码归一码,膜拜有点过了,该佩服还是要佩服~~~
7.给箱子?!呃,那我闭嘴~~~
8.嗨,二位新人!(怎么像结婚似的)那个,来了就要入乡随俗知道了不?我们这位斑竹大人,执起法来可是铁面无私的!你们自己保重吧~~~

那个,对于冰剑所说的,我表示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异议~~~


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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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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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这都啥跟啥啊,我相信斑竹转移帖子总有其标准,一码归一码,为什么要牵牵扯扯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呢?
放着江湖过着安生日子不好吗?
发表于 2009-12-30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的帖子

滚一边儿去,看见我的68楼来捡现成便宜啊?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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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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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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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沐轻风 于 2009-12-30 01:59 PM 发表
滚一边儿去,看见我的68楼来捡现成便宜啊?什么东西~~~


你对笑笑喊:滚,什么东西
你不是白衣吧?
我是不是可以以江湖出资人的身份,对你吼一声:滚,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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