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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德’的名义!——从黄永玉、金庸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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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左列钟铭右谤书,
                                 人间随处有乘除。

                                                 ——曾国藩







    我不懂画,既乏常识,更无修养。

    看不懂咋啦?看不懂,也能跟着瞎看。

    没有什么能阻挡,俺对美的向往……

    因为热爱沈从文先生的文字,也就连带着对沈先生的表侄黄永玉先生有非常好的印象,对他的人,他的画,他的文。

    2006年,在天涯网,闪过一个稍觉触目的标题,《黄永玉,你为什么不脸红?》,犹疑了老半天,想:打开,还是不打开这张帖子?

    这真是一个问题。

    黄先生也是从那个特殊年代走过来的,要是曾做过什么不太光彩的事,也不是不可能的,虽然也不是不可以谅解的。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帖子还是打开了。

    读了不到一半,我乐了!

    绝妙好文,不忍独享,贴过来,与朋友们共赏:



   “是的,他太富有了。富有得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到底有多少资产。……然而,那些财富都是他个人的。他不会拿出一个子儿给他毫不相干的人,包括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 ……他是否想到了他的家乡还有几十万人没有摆脱贫困?……他是否想到了还有很多孩子在为几十元的学费发愁?……他是否会跟他们提起凤凰黄河乡的老百姓至今没有干净的水喝?……看来,性格和人格真的是两码事情,艺术作品的价值跟创作主体的道德情操也并不相干。……”



      多年以来,我也被这“叼着烟斗,踱着方步,笑微微”的老家伙给骗得苦!原来在我们有史以来这最大的盛世,区区一个凤凰县就有“几十万人没有摆脱贫困、很多孩子在为几十元的学费发愁、老百姓至今没有干净的水喝”,且是由这个老头儿造成的,至少,他必须对此负责。

      正所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读这张《不脸红》的帖子,之后,一年,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又出名了!

      2007 年8月13日,“湘西州凤凰县沱江大桥,塌了!刚完工的一座桥,还没正式通车,就在支架大部分拆卸完毕的时候,突然全部垮塌了。奇怪的是,桥墩里看不见钢筋。截止14日中午,已有22人遇难。”

      不用想,我也知道:肇事者,还是黄永玉!几十人遇难,不拿老家伙抵命,已经够客气了。怎么也该抄他的家,把他的藏画,还有那‘万荷堂’拍卖,卖得钱来,重建大桥!

     大桥倒塌后,又一年,沈从文黄永玉的湘西,更出名了!

     2008年9月初,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因数家非法集 资企业无法还本付息,不少集资者聚集在企业门口,一度造成交通堵塞。自04年到08年6月,湘西州【注1】集资高达70多亿元,涉及企业40多家,整个吉首市至少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参与了集资。  

     罪魁祸首,必是老黄!不抓起来,是不行了。关他几年,让他成天画啊画,什么时候卖得钱来填满这几十亿的窟窿补偿了所有集资者的损失,什么时候放人!

     






     黄永玉,与金庸,上世纪五十年代《大公报》的老同事。

     50年后,2003年,黄永玉谈起金庸,“我觉得以他的才能和智慧,怎么去写武侠小说呢?他应该做比这个重要得多的事情,这个人是很聪明,很有魄力的人,怎么最后弄得成一个武侠小说的著名作家?在我来讲是可惜了。……他是很可爱的人,很温和的人,而且那种神奇的力量你都很难想象。……”

    将黄永玉所言,与金庸另一老友沈君山的话,对照而读,较有意思。

     1998年,在台湾,“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沈君山教授致词,说金庸最佩服的人物其实是范蠡。【一】范蠡拥绝代佳人西施而功成身退,归隐江湖;【二】范蠡‘亿则屡中’,聚财无算;【三】范蠡还曾为‘帝王师’,教导勾践如何‘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不但恢复了故土,并且还问鼎中原。沈教授可惜金庸只实现了前两个理想,对‘世无勾践刘邦’着实感慨了一番。

     查良镛早年的职志,应是从政。我对政治家并无彻底否定的倾向,自古及今,都有政治家,虽是少数,以经世济民为己任,有想法,也有事功。只是,盱衡当年情势,即使查氏仕途顺遂(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世事无绝对啊),也无力根本改变‘八亿人民不斗行吗?’的大局,除了在下民眼中会更风光些,难有什么作为的。

     是的,更风光。‘官本位’思想深入国民骨髓,在某些人眼中,再大的作家,未必及得上一个七品县令。

     查良镛的海宁乡贤,王国维先生,则认为:“生百政治家,不如生一大文学家。何则?政治家与国民以物质上之利益,而文学家与以精神上之利益。夫精神之于物质,二者孰重?且物质上之利益,一时的也:精神上之利益,永久的也。”

    查良镛从文,比从政,更有价值。

    查良镛以小说家名世,很偶然。他的写作武侠小说,更加的偶然。

    也许,阴差阳错,金庸被推到了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其它文学类型,实难容纳金庸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在金庸写武侠小说之前,夏济安先生即已对林以亮先生讲说:“武侠小说这门东西,大有可为,因为从来没有人好好写过。将来要是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一定想法子写武侠小说。”后来,在台湾,忽然有人给夏先生看《射雕英雄传》,看完了,说:“真命天子已经出现,我只好到扶余国去了。”








       黄永玉受非议,偶尔一二次。他的老友金庸,才算得‘名满天下,谤满天下’。

       傅国涌《金庸传》出版后,质疑查先生的品格,蔚成风尚。

       愚以为:‘道德’与‘文章’,不能也不必划等号。中外古今,作品比人品伟大的文人,多了去了。举一个最近的例子,2007年6月,在布拉格研究院负责管理档案的年轻历史学家,发现一份1950年的档案,有米兰·昆德拉的告密材料,被告密的人差点被判死刑,最后被送到铀矿强制劳动14年。

       归结到金庸,他做的每件事,自然不能令每个人都满意。其言其行,可訾议处,亦多。然而,从已知的资料考索金庸的生平,像昆德拉这种堪称‘缺德’的事,似乎他还不曾做过。  

      我看金庸其人:小德有出有入,大节无亏无愧。   

      作人如此,已经够了。再作苛求,实无意义。

      对于金庸这样没有特大道德败坏表现的人,多讲点‘恕道’,不要总把人往坏处想。否则,以同样的高标准审视自己,我们又何以自存?何以自处?

      别人不好说,说我自己,我应该好像也许不是生性邪恶,有心无心,也不是没伤害过他人。既有此自知,当然赞成林语堂先生所言“我们都是有罪的,但我们也都是可以被宽恕的”,认为最是平易通达。





      金庸的婚姻,也常为人诟病,这是很无谓的事。

      金庸离过两次婚。据说,第一次,人负他。第二次,他负人。第三次婚姻,维持到今。

      金庸离过婚,有朋友以此质疑金庸的品行,真是奇怪。

      是否可以说:凡离过婚的,一定比不曾离婚的品性更坏?

      在第二次的离婚过程中,金庸长子查传侠自杀。对这种事,该当抱持‘哀矜而勿喜’的态度。刚看过一篇文章,某次金庸小说讨论会上,曾给金庸作过秘书的杨兴安先生,在台下跟人谈起台上的金庸,“不快乐啊不快乐,儿子自杀,他活得很累啊。”老先生已经够痛苦了,还要再以‘道德’的名义,往他伤口上撒盐?金庸有德无德、德高德薄,暂且不说,您自己的道德,在哪呢?

     查传侠的死到底与父母离异有多大关系?我不清楚。但有朋友好像很清楚的样子。太崇拜这种人了,当年查传侠远在美利坚,死前心态如何,这些朋友怎么知道的?

     就算父母离异,是查传侠自杀的唯一原因。无奈许多事是不能预知的,许多人闹离婚,其中也有子女自杀的,这难道是他们父母成心要逼死自己的孩子?

     或者我们可以一口咬定:凡有子女因种种原因自杀的离异父母,一定比离异而子女健在的父母品质更坏?

      查传侠非正常死亡,他爹就没品了。那杜甫、曹雪芹、马克思的孩子还活活饿死了呢,又怎么说?

      倪匡、蔡澜就曾当面联合嘲笑金庸在男女关系上的放不开,倪、蔡没离过婚,也无自杀的子女,因此,比金庸更道德?

      什么?您的私生活比金庸更清白?

      您倒想要不清白,也得有那条件不是?

      是的是的,我们是‘有道德’的,我们的‘道德’,却多是‘未经诱惑的道德’。设身处地想想,要是您混到金庸那份上,一定、绝对、100%律己更严?如果不能确定,不如趁早闭嘴。

      自己一旦当官,也不敢保一定不贪,如此,可不可以骂贪官?这个还是可以的。我们是纳税人啊,我们购买的每样商品都已经含税了,是我们养着他,而他的举措在在影响到我们的利益。

       就像家里雇了个厨子,您自己不会做菜照样可以批评指摘他的厨艺,更不能接受他揩油太多,一个鸡蛋花您二十两银子。

       金庸,也是厨子?您雇的?欠您的?







       据说,音乐,是唯一不带罪恶的感官享受 。如果不只唯一,还有唯二、唯三,那应该加上绘画与文学了。

       杰出的乐者、画师、作家出世,整个时代皆为之生色。一个时代,产生几位这样的人中龙凤,应以香花珠玉宝络,来供奉装裹。

       虽说‘文穷而后工’,致令曹雪芹‘举家食粥’,难道是一个民族的光荣?

       随着画廊、版税制度的引入,艺术家可以养活自己,甚至过上较为优裕的生活,是时代的进步,应该为之欢喜庆幸,不这样想倒也罢了,且以道德的名义强迫他们捐钱,有脸吗?要脸吗?







       狗,比猫,大。

       捐,比不捐,好。

       捐钱,是‘积德’,不捐,可也不算‘缺德’。合法收入,如何支配?捐与不捐?都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做决定了,似乎不劳他人操心。

       管好自己的钱袋子,有能力,有意愿,您自己多捐点。

       当您质问‘黄永玉,你为什么不脸红’的时候,‘沱江大桥’正在施工,行有余力,您为何不盯牢它?这不,全打水漂了,包括您在内的‘家乡人民’的血汗钱啊。重建,不是还得由本已贫困不堪的草民埋单?

       您在写那篇宏文的同时,‘吉首集资’,如火如荼。行有余力,您可以查查都什么人在上下其手,致令几十万家乡百姓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深层问题不解决,黄永玉先生就是把老命捐出来,顶用吗?







       金庸,倒不只是文学家,他还有另一重身份,资本家。

       按理说,逼着劝着哄着资本家出钱,更具正当性。

       有些同志,咳咳,不是我批评他,头脑简单,只知算经济账,不懂得算政治账,还以为接受资本家的捐款是什么好事呢!

       不用太多,如果有十分之一的资本家,像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那样,生前捐出近半死后捐出全部财产,那有多可怕,知道吗?

       资本家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还有没有说服力了?全世界无产者,再怎么联合起来?我们将赤旗插遍全世界,要等到几时呢?

       明白人还是有的,在比尔·盖茨宣布不留财产给子女的当日,就有网友一针见血,揭穿其狼子野心,“X养该死的比尔·盖茨,为了维护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连自己子女的死活都不管不顾了!”(网友原创,我再加工)





      

       无论黄永玉还是金庸,都不是没捐过钱,都没少捐过钱。

       黄永玉曾入“中国慈善排行榜”。

     (我所知的)金庸捐款,累计已超4000万。先是给香港中文大学捐款10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200万,后来又拿出310万人民币给家乡嘉兴的一所中学盖了座图书馆。他花费1400万人民币在杭州建造“云松书舍”,后来没去住,捐出去了。1993年,金庸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北大国学研究院’的启动资金。2007年8月,又向北京大学一次性捐款1004万元人民币。

      金庸,对自己都有些刻薄的,“一天三餐俭朴无华,一碗米饭、一盘青菜、或一小盘其他菜。用餐时,若不小心在餐桌上掉了一粒饭米、或一片菜,他都要用筷子夹起来吃了。”【注2】

      拿出四千万,不够?

      还要怎样?还得怎样?还能怎样?

      捐款!捐款!捐款!

      不捐,不行;捐少了,不行;捐多了?捐的地方又错了!

      黄永玉捐钱不少,可能给凤凰的少些?至少不能让某人满意,于是就骂,就问人‘为何不脸红’!

    ‘他太富有了’,可这跟您有什么关系?

      生在凤凰、与您同乡,是多么大的罪孽?应该拿、拿多少巨款出来才能赎净洗清?

      那些动辄质问“你为什么不脸红?”的大人先生们,是不需要也不可能脸红的。

      不要脸,没脸,如何脸红?

      金庸的作品,在香港,在台湾,在海外,在大陆,出了多少盗版书?金庸损失了多少版税?出版梁羽生所有著作的香港天地图书公司副总编辑孙立川指出,“金、梁二人的作品在过去数十年,在香港、内地、台湾以及海外的发行量,正版加上翻版、盗版的,可能达到7亿本。其影响力之大,可说无远弗届,不知养活了多少家出版社!”

      金庸,欠这个社会一分钱?

      闲着没事,我也曾悬揣那些道德家的用心。是不是把他的财产全部交由您来支配,才合适?是不是捐到剩下的财产跟您一样多,或者比您还穷,您才满意?

      断言某一( !)个人一定有什么想法,那是胡闹。但是,对某一种社会心理作出判断,不算冒险。确有那么一大批人,自以为多么的有道德,以此为凭藉,对他人身上轻微的道德瑕疵盯住不放,甚至,进行‘道德讹诈’。

      鲁迅说他老家绍兴,有“下劣无赖”,“与人打架,好用粪帚,足令勇士却步。” ‘粪帚’通常以竹子、草秸制成,不成想到了今天,‘道德’也可以做成‘粪帚’。

       挥舞‘道德粪帚’,器宇轩昂、意气风发,“别惹我啊,我们可是有道德的!”呼啸成群,气势汹汹,‘足令勇士却步’。

      他们,真可以请欧阳锋做代言人了——不是金庸笔下的欧阳,是王家卫镜头里的‘西毒’:

     《东邪西毒》影片开头,欧阳锋独白,“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活得比我更开心。”

     

                                                                                                                         2010、5



-------------

【注1】湘西州下辖吉首、凤凰等8县市,州府设在吉首市。

【注2】这是一篇表彰金庸捐款义举的文章中的几句话,这种文章,通常会有些夸张。要之,不全是假话就是了。
发表于 2010-5-2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人言可畏



感谢金庸带给我的江湖!
发表于 2010-5-27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记错,这篇应该是《从傅国涌<金庸传>谈金庸之德行》的改版。若仅因为“佩服尊重”“傅先生目前似乎有点被封的样子,辩驳总不能没有坏话过头话,而在鸡蛋与石头之间,我总不好意思站到石头一边”而删去关于傅国涌那段,怕有落井下石之嫌,我觉得大没必要。恰好保存了原文,粘贴一下,权当补充。
————————————————————————
金庸认定傅国涌为他所写传记不好,理由之一,就是傅先生不曾见过他,此传发表又未经他同意。
  写传记需要传主同意吗?应该处处让传主满意吗?据说现在某省已有红头文件:批评政府某部门的新闻稿,必须由被批评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见报,金庸如何也染上这种衙门习气?

        傅国涌《金庸传》甫出,金庸老大不高兴,声言:如写小说,傅国涌必被写成反派脚色,我看了直笑。老先生偌大年纪,居然童心未改,记得我们小时候受人欺负而报复无门时才会想:在墙上写‘XXX是大坏蛋’,或者在梦里干掉他……
  傅记《金庸传》,较之冷夏之流,高出太多。只是那本书算不得傅国涌的著作,约一半篇幅是汇录金庸及他人的文字,有些加了‘引号’或以特殊字体标出,有些既无‘引号’而字体跟正文还都一样,正确书名应是《金庸文录及研究资料汇编》,这种格式的传记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坦白说,未免有几分取巧。

  此书见识倒还好,不过傅君对近现当代文化史用力颇深,于西方现代思潮也多有会心,古典文化则似非所长。因此才会将《书剑》中“浩浩愁茫茫劫”一词算到金庸名下——如此绝妙好词,金庸哪里写得出?
  读傅先生的《偶像的黄昏》,又见‘于我心有窃窃’语,算‘硬伤’罢?应该不是排版错误。
  窃以为:傅国涌是把“于我心有戚戚焉”跟“窃以为”两种说法搞混了,误使之沆瀣一气。

        傅国涌对报人查良镛,相当的敬佩,看他对小说家金庸的评论,似乎雅俗之见仍深。
     傅写传,对传主,应该没有恶意。所写,也许有传讹处,却不存在编造。只是有点刻意要揭‘黑幕’的意思,缺乏‘同情之理解’。
    而查良镛先生,有时气度也不是那么恢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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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喜欢很喜欢金庸呢,惜无楼主之才,可以写如此多的文啊。我唯一可以做到的事不过是,在我这里听不到金庸一个不好的字。
就算是那些不伦不类的渣渣们都说我是金庸门下ZG我也不觉得什么,做喜欢的人的拥护者,是很幸福的事啊,真羡慕刘兄如此幸福。我连被人骂ZG的可能性也米有因为我写不好啊...汗...刘兄加油,希望有更多好文出现,我们都是爱金庸的人,握爪。
 楼主| 发表于 2010-5-27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肖兄:
有劳费心保存,感愧。
去年就拟了这两个题目,或谈黄永玉、金庸,或谈傅国涌《金庸传》,皆与‘德’字相关,那个不写,可以写这个。
如果只是在博客贴出的那些,我也觉得不算过份,只是,那是粗稿,写了,就要不断补充,一补充,可能话就不好听了。例如,打算写一句:“傅记《金庸传》有明显的‘网络时代写作’的辙迹,就是‘复制’‘粘贴’”
还可以吧?
下一句,“傅先生质疑汪晖抄袭,不是很有资格。”呵呵
所以,等以后再写。
问好!
 楼主| 发表于 2010-5-2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笑:
金庸说中国人重情不重理,看来你我皆有此病。

不过,自觉从‘理’上说,此文大体也还站得住,

那些质疑先生品格的人,多数品格可疑,丈八的灯台照不见自己罢了。

问好!
发表于 2010-5-27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叔(好像江湖约定俗成的尊称)文字表达总给人高山景行的感觉,依然如此练达,“目前没有第二个人能行”(阿牛语,当然说的是解读方法),
本来与尊重者对话应该用其表达方式,但我自然不敢模仿,恐得画虎不成反类犬之雅称,还是用大白话算了。
    关于“傅先生质疑汪晖抄袭”与傅本人是否有抄袭之嫌,我不太了解,我也没看傅的《金庸传》,同是其作品,我宁可看《追寻失去的传统》,
况且金庸自己也说“金庸为人所注意只是一个写武侠小说而相当好看之人而已,并无多大价值”,没必要深入研究其人,看得再透彻也不可能
与金老走上同一条道路吧。
    看过步斯蒂的关于金庸末路上中下梁之说,发现自己由先前对上梁孔庆东的膜拜到后来的对中梁刘的推崇,不知是沦落了还是进步了,
按步兄说法是退步了,呵呵。
     学术上的批评指正,傅先生未必介意,文人相轻这句话也未必尽然
所以,期待大作。

[ 本帖最后由 工大不肖生 于 2010-5-28 17:27 编辑 ]
发表于 2010-5-27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国重 于 2010-5-27 14:51 发表

那些质疑先生品格的人,多数品格可疑,丈八的灯台照不见自己罢了。



不见得吧。

不说金庸品格可不可疑(应该是不可疑的),但质疑他就是自己品格可疑了?这缺乏逻辑。
发表于 2010-5-2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黄永玉、金庸做的已经算好了,当然,更好一点也可以。

在我看来,只要不违背法律,不违背人伦,一切行为都是可以的。

[ 本帖最后由 血刀 于 2010-5-27 18: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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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国重 于 2010-5-27 14:51 发表
阿笑:
金庸说中国人重情不重理,看来你我皆有此病。

不过,自觉从‘理’上说,此文大体也还站得住,

那些质疑先生品格的人,多数品格可疑,丈八的灯台照不见自己罢了。

问好!

我喜欢阿笑这个称呼,谢谢刘兄,你真是和芋头教主一样会取名字
是啊是啊,超级同意,于情于理此文都是非常中肯的佳作,呼唤版主来加精,不加精我就翻白眼了~
抱抱刘兄,要是加入我们山庄该多好啊...我们仙缘灵剑山庄缺的就是刘兄这样滴人!
我去找地址,刘兄看在我们在天涯就已经认识的情分上,来吧来吧来吧
汗..还有一句米注意到...我们是都重情不重理...不过对我来说有情就有理米情靠边站...我最偏心了...我唯一的好处就是我不会偏着心却说自己重理不重情...我有着难能可贵的诚实

[ 本帖最后由 荷笑笑 于 2010-5-27 19: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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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yjh.net.cn/bbs/plugi ... ion=view&fmid=1
在这个地址点我要加入此家族就可以了哦,这样以后我们山庄灭桃花岛的时候实力就大大增加了吼吼~
刘兄你可不能拒绝啊,你要是拒绝以后我见你帖子就来水水到你痛哭为止...
版主也不会封我号的因为我有好多号...
咳咳...这么深情加威胁的宣传过后...刘兄会不会加入呢...翘首以待中...
还有补充一下加入山庄的好处和坏处...
好处就是我们山庄美女多啊...可以一起交流金书...看金书的美人都不是无脑美女啊多好多好...
坏处就是以后发我们山庄的宣传贴的时候会把你的名字加进来...
比如:江湖兵器谱排名第二的刘国重也是我们山庄的人...
咳咳...第一是谁呢第一当然是我师父...我很尊师的米办法...
不用刘兄写文也不用吆喝,就点加入就好了,如何如何

[ 本帖最后由 荷笑笑 于 2010-5-27 19: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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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工大不肖生 于 2010-5-27 16:33 发表
刘叔(好像江湖约定俗成的尊称)文字表达总给人高山景行的感觉,依然如此练达,“目前没有第二个人能行”(阿牛语,当然说的是解读方法),
本来与尊重者对话应该用其表达方式,但我自然不敢模仿,恐得画虎不成反类 ...

江湖都叫刘叔,就我叫刘兄,于是我成了所有人的长辈,真是捡来的高辈分,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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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血刀 于 2010-5-27 18:06 发表


不见得吧。

不说金庸品格可不可疑(应该是不可疑的),但质疑他就是自己品格可疑了?这缺乏逻辑。

请注意哦,小血你米有看见楼主用了多数两个字吗,楼主米有绝对化,你倒是将人家的意思曲解了
所以说看帖子要细致要细致
发表于 2010-5-27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拉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5-27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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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一把老骨头,也能混入‘灭’与‘被灭’的革命队伍,

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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