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不识陈近南”
江湖上有言道:宁可不识字,不可不识人。“铁鞭镇八方”周威信老镖头这句座右铭端的是有道理。这是笼统而言,像 “宁碰阎王,莫碰老王;宁挨三枪,莫遇一张”这种具体而微的辞令更是不知凡几。如果你“有眼不识泰山”,驳了面子,跌了份子,那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另一方面,“识人”除了趋利避害,也是一个人江湖阅历的重要体现。这个“识”,较低层次是“知晓”。举例来说,《天龙》中人不知道“北乔峰,南慕容”是何方神圣,《笑傲》中人不知道方证大师、冲虚道长是哪路高人,实在只能算初出茅庐的雏儿。而真正的“识”乃是打过照面,甚至有过交情,所谓“识荆”之“识”。如《射雕》中马钰初见江南七怪,即说:“久慕江南六侠威名,今日识荆,幸何如之。”而陈家洛起先不认识王维扬,其名虽然“如雷贯耳,只是无由识荆,实为恨事。”
而在整个金庸小说中,被渲染得最为江湖人所愿结识的,还是要数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有道是“为人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我这篇小文并不想谈陈近南如何英雄了得,如何悲剧收场,而是想说说有关这句江湖顺口溜的两个问题,一是异文,一是来源。
先谈异文。读者诸君可以心头默念,自己记得的是否即是我刚才所引的,或许有的会说是,有的会说不是。甚至会有很多人言之凿凿地说:“下半句明明是‘便称英雄也枉然’!”其实大家所认为的都有根据,最关键的是金庸自己就没统一。
这句话首先出现在第一回。查伊璜称赞吴六奇为“海内奇男子”,吴六奇说:“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在下尚未见过陈总舵主之面,算不了什么人物。”而过了数十回,在第三十四回,柳江上的一艘小舟中,吴六奇终于得见陈近南:“江湖上有言道:‘平生不见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从今天起,我才可称为英雄了,哈哈,哈哈”,“不识”写作“不见”;而茅十八口中又念作“为人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第二回、第三回),韦小宝被绑进青木堂,心里琢磨得又是“为人不见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第七回)。
简言之,这句话后半句各回全同,而前半句在《鹿鼎记》中,共有四种不同的写法。即“平生不识”,“平生不见”,“为人不识”,“为人不见”,未免过于混乱。至于“平生不见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那是周星驰版《鹿鼎记》里的台词,虽然广为人知,但与金庸小说无涉,也就不去管他了。
这种因匆忙连载而产生的前后不一,金庸似乎也发现了,并作了小幅修改。(也可见金庸的新修版并非如很多金迷所认为的,只改了一些大的情节,其实他改得非常细致。)在世纪新修版中,他将“不见”统统改成了“不识”,这样吴六奇在第一回和第三十四回所说的都是“平生不识陈近南”,而茅十八及得闻于茅十八的韦小宝,说的都是“为人不识陈近南”,各成系统,两不关涉,四种异文变成两种,清爽多了。
再说说这句话的来源。金庸不善诗文韵语,这从他作品中少量给小说人物代拟的文字,以及晚年在各地频频的题词中可以看出。这句江湖顺口溜写得不错,读来掷地有声,但却也是有所借镜的。研习“红学”者往往爱引清人得硕亭的一首竹枝词:“做阔全凭烟,何妨作鬼且成仙。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草珠一串》),当即为金庸所本。
[ 本帖最后由 南窗寄傲生 于 2011-1-2 23:0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