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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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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柔外刚,粗中有细”的胡一刀


在《雪山飞狐》中,有一段阎基对苗人凤、胡一刀二人的评价,很有意思,是这么说的:“胡一刀粗豪鲁莽,远不如金面佛精细。两人武功虽不相上下,但说到斗智弄巧,定是金面佛胜了一筹。”在前文中,阎基又称胡一刀“凶神恶煞”,事实果真是如此么?

原文中有如此一段,说是苗人凤与胡一刀夜谈,发现阎基在窗外偷听,苗人凤动了杀机,胡一刀为阎基求情道:“苗兄,此人还好,饶了他吧!”苗人凤仍是打了阎基一拳,直打得阎基“登时昏了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半边脸全成了紫色,肿起一寸来高”。后文阎基有道:“若非胡一刀代我求情,我这条小命早不在了。”咱们且看胡一刀的说话,对阎基的评价是“还好”,却是怎么个还好法?胡一刀对阎基这人,早有评价:“此人贪财,未必可靠。”听见这样的评价,就连阎基自己也说:“这胡一刀倒是老子的知己。”况且只因在外偷听一事,苗人凤就欲杀了阎基,胡一刀与阎基接触得更多,对阎基的认识与了解也无疑比苗人凤要更清楚深入一些,他自然也知道凭阎基的为人绝配不上这“还好”二字。但胡一刀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为阎基求情,使其免了性命之厄,看得出他实是良善之辈。胡一刀托其夫人告诉孩子一句话,叫他心肠狠些硬些,只怕他自己心肠并不见得如何硬实。就连阎基后来也发现了:“看来胡一刀面貌虽恶,心肠却软。”前文胡一刀虽自己说道:“我姓胡,生平遇到做坏事的人,立时一刀杀了,所以叫做胡一刀。”但自胡一刀的行事看来,也并不就像他说的那样鲁莽。而后文中胡一刀用苗家剑杀商剑鸣、与苗人凤易招对决,更体现出其心思缜密、行事周到,确是一条“内柔外刚、粗中有细”的好汉子。

据此看来,胡一刀绝不是前面阎基所说的“鲁莽”、“不够精细”,其行走江湖,不随便伤人杀人、心地算是良善,更谈不上“凶神恶煞”。胡夫人愿意嫁给他,还“死心塌地地敬他爱他”,是有道理的,绝非“貂蝉嫁给了张飞”、“观音娘娘嫁给了判官”那么简单。



   
   
左右两小童
   
   
胡斐手下的左右双童,聪明伶俐,甚是可爱,虽然无甚内功,但都习得一手高明剑法。双童双剑联阵,令一帮绿林高手大跌颜面,值得一提。

左右双童所使的剑法,看起来只是一路平平无奇的少林达摩剑法,但却能随着敌人实力的增强而增强,以此剑法对敌,虽一时取胜不得,但也决不至于落败。

而这路剑法,却委实精妙绝伦,与金庸另一部著作《笑傲江湖》当中的独孤九剑颇有相通之处:一是都合了“敌强我愈强”的武学至理;二是两路剑法均化繁为简。但双童所使剑法虽化为一套颇为平实简易的剑法,终究是有招,也就有迹可寻,比起独孤求败的出手无招之境界终是略逊一筹,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独孤九剑才能克敌制胜,而双童所使剑法却只是堪堪与对手斗个平手。

《雪山飞狐》创作在《笑傲江湖》之前,左右双童同使的这一套剑法,大约便是《笑傲江湖》中大名鼎鼎的独孤九剑之雏形罢!
   
   
   
   
   
凤天南的黄金棍
   
   
凤天南的黄金棍,“长达七尺,径一寸有半,通体黄金铸成”。而七尺约合235厘米左右,一寸有半即1.5寸,约合5厘米,据此可求出该棍体积,再乘上黄金的密度,得其质量竟在90KG,即一百八十斤左右。能把这么重一个玩意儿当兵器在手上挥来舞去,凤天南这个不大体面的反派角色倒也当真不是易与之辈。
   
   
   
   
   
阎基
   
   
俗话说得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阎基就是金庸笔下最典型的一个财迷,他所行之事,几乎全都与一个“财”字挂钩。

早在阎基还在沧州当个跌打医生的时候,他就奉承那个欺辱平阿四爹妈的财主,追其原由,自然是为了捞些好处。而在阎基回忆胡一刀苗人凤决斗的时候,也是从“做梦发了大财”开始。后来胡一刀托阎基送信,阎基听到胡一刀要“重重酬谢”,便想“就算是刀里火里,我也要为他走一遭”。之后阎基在胡、苗二人所使兵刃上涂毒害死胡一刀,一是为了报苗人凤一拳之仇,二是为了谋取胡一刀的铁盒,说白了还是为了钱。后来阎基研习胡家刀谱残页,练得一手好武功,却去行那打家劫舍的勾当。可惜阎基一直到老年仍不觉悟,一心仍追求钱这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之物,最终为了闯王宝藏而被胡斐困死在山洞中。

也许我们可以这么说:阎基是一个被钱财塑造出来又被钱财带向毁灭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在金书中仅此一家,再无第二位。
   
   
   
   
   
一点点牵强
   
   
有人说金庸的《雪山飞狐》是模仿电影《罗生门》而就。其实却一直觉得《雪山飞狐》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颇有神似。

《雪山飞狐》与《无人生还》内容迥异,但相同的是作者都应该预先设想好了小说的结尾,不会是即兴而成——金庸想让胡斐与苗人凤两个大正派打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地步;克里斯蒂则想让岛上的十人全都“被他杀”死亡。但想要达到两位所预设的这两种效果,即使是对像金庸、克里斯蒂这样写小说的大师来说,都是极不容易的。

于是细读《雪山飞狐》,在金庸铺设的通向结尾的大道上,发现了一些虽然谈不上不合理,但总感觉仍然是有一点点牵强的情节。

当苗人凤与胡斐误会初生之时,苗人凤“气得几欲晕去,也不及解开女儿穴道,只骂了一声“奸贼!”双臂挥出,疾向胡斐打去。”苗人凤久于江湖,误会胡斐是必然,但还做不到处事不惊,想不到较好的应变办法却是不该。此刻大敌当前,胡斐显然是帮着自己的,自己女儿穴道又未解,苗人凤正确的做法是要么先将威胁到苗若兰安全的敌人打倒,要么先抢上前去解救苗若兰,而先行攻击帮助自己的胡斐,只会使情况更加糟糕,绝非理智之行为。而文中却又说到苗人凤“气得几欲晕去”,怒火攻心,气得失去了理智,也是有的。

而后来当胡斐、苗若兰二人再次与苗人凤相遇时,胡、苗二人“相互对视,均不说话”,杜希孟此时又“一跛一拐地走近”、“一跛一拐地离开”其间耗时自然不短,胡斐与苗若兰均知道苗人凤对胡斐生了误会,为何不趁着这个空当解释,倒也是奇事一桩。

再后来胡斐向苗人凤解释,苗人凤根本不听,一味蛮打,也不想一想为何胡斐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出言解释,况且胡斐言语之中始终对苗人凤十分尊敬,之前又曾出手相救。按理说此时苗人凤气头应该已过,却只因听到“厢房”二字,依然如此不冷静,也稍有牵强。

而最后苗人凤问胡斐:“且住!你可识得胡一刀么?”胡斐竟没有认胡一刀便是自己父亲。当年平阿四亲眼目睹胡、苗二人决斗,于胡、苗二人之关系,自然不会不了解,后来也自然将这段往事告诉了胡斐(否则胡斐又怎么会知道苗人凤剑法里的破绽呢?)。胡斐当然不愿再和苗人凤对打,也自然知道自己如果直承是胡一刀之子,以胡一刀与苗人凤的交情,苗人凤定会冷静下来听自己解释,一场误会也许就此消于无形。可惜向来精明的胡斐此时却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竟不说出胡一刀与自己的亲缘关系,连这最后一次机会也没有把握住,便造成了最后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悲剧。

    所以,胡斐与苗人凤最后拼得不知孰生孰死,虽然按书中如此叙述也无甚不通,但让人感觉巧合太多,就好像是硬要往一个草绳圈子里套进去一个比圈子本身还要大一点儿的东西,因为只稍大一点儿,绳子还不至断裂的地步,但自然会被绷得松垮一些,也就不如从前那么结实好用了。





一篇杂谈下来,已有两千五百余字,《雪山飞狐》中可谈的东西当然绝不止这么一点点,休说是两千五百字,纵算是二十五万字也绝不嫌多。但其中有不少已有很多喜爱金庸的朋友们谈过,这里便不再提;另外的一些,一时还未曾有思路,只有等到他日有机会再与朋友们分享了。
发表于 2011-2-1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天南的黄金棍”不属于《雪山飞狐》吧?
不过我也觉得苗人凤和胡斐的误会显得有些牵强。
发表于 2011-2-1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一刀比苗人凤性格更完美,善恶分明而明辨大义,如楼主所言,不滥杀无辜,决非鲁莽之人。
发表于 2011-2-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不错,但书中很多细节是不能细究的,小说嘛。为了这个结尾,当然胡斐和苗人凤不能解释了。虽然总体来看《雪山飞狐》比《飞孤外传》要更好些,但两小童等在前传里的铺垫还是圆得很好。
发表于 2011-2-1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金老的话说,《雪山飞狐》真正的主角是胡一刀,

而最感人的故事,也是胡一刀与他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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