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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金庸二十四钗正册全系列——谨向恩师武五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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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年前无意间瞥到了五陵的金庸十二钗,从此倾心~

没有五陵笔落惊风雨的金庸十二钗,就没有我狗尾续貂的金庸二十四钗~

五陵是网络金学三大家之一,我是无名小屁孩一只~

我很幸运,三年苦候,终于等到了五陵,并荣宠万分地被她收为开山大弟子兼关门小弟子。(*^__^*) 嘻嘻……

神马都不枉了,我知足了

目录如下: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四:凤箫吟 武五陵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三:雨霖铃 孤影惊鸿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二:梦江南 脆儿脆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一:浣溪沙 水慕宁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踏莎行 浓睡不消残酒愁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九:望海潮 芙蕖映水中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八:少年游 繁华歌尽舞亦殇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七:一叶落 阑珊青遥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六:苏幕遮 云漪惜兰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五:临江仙 不醉花前为谁醉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四:醉花阴 梦落晨风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三:香剑吟 语意阑珊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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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四:凤箫吟 武五陵

——正在此时,忽听得屋顶上传下来轻轻数响琴箫和鸣之声,似是有数具瑶琴、数枝洞箫同时奏鸣。乐声缥缈宛转,若有若无,但人人听得十分清楚,只是忽东忽西,不知是从屋顶的哪一方传来。张无忌大奇,实不知这琴箫之声是何含意。
     瑶琴声铮铮铮连响三下,忽见四名白衣少女分从东西檐上飘然落下庭中,每人手中都抱着一具瑶琴。这四具琴比寻常的七纺弦琴短了一半,窄了一半,但也是七弦齐备。四名少女落下后分站庭中四方。跟着门外走进四名黑衣少女,每人手中各执一枝黑色长箫,这箫却比常见的洞箫长了一半。四名黑衣少女也是分站四角。四白四黑,交叉而立。八女站定方痊,四具瑶琴上响起乐调,接着洞箫加入合奏,乐音极尽柔和幽雅。
     悠扬的乐声之中,缓步走进一个身披淡黄轻衫的女子,左手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女童。那女子约摸二十七八岁年纪,风姿绰约,容貌极美,只是脸色太过苍白,竟无半点血色。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箫长琴短声中,当这个烟纱轻笼的黄衫女子如九天仙子一般从天而降之时,千百年前曹子建对于洛神的那一曲永恒的向往与赞歌也就随之跨越时空地再次回荡了起来。在这云破越来花弄影的万千风情掩映之下,黄衫女子的出场是如此的如梦如烟如幻。从她的身上,我们依稀还可以捕捉到丝丝缕缕只属于那个幽寂古墓的淡淡仙影。
   
     金庸最是擅长营造这种朦朦胧胧的氛围。自《书剑恩仇录》中,明艳圣洁、不可方物的香香公主沐浴于天山瑶池仙境的那一刻而始,一直到《鹿鼎记》中,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倾国美人陈圆圆转轴拨弦、轻拢慢捻出一曲《圆圆曲》的那一刻而终,多少年来,这些远离了世俗喧嚣与烟尘的永恒传奇,便也从此永驻我等心田,蓦然回首,竟觉欲辨已忘言了。
   
     “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这首《无俗念》本是倚天的清新开篇中,长春真人用来赞扬霓裳曲中序第一的女子,若即若离、若影若仙的小龙女之溢美之词。当此际不难发现,若是将此句放在同为古墓传人的黄衫女子身上,却也同样充满着叶韵与完美的意境:
   
     这首词诵的似是梨花,其实词中真意却是赞誉一位身穿白衣的美貌少女,说她“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又说她“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不与群芳同列”。
     ……
     正在此时,忽听得峰腰里传来轻轻数响琴箫和鸣之声。张无忌心中一喜,只听得瑶琴铮铮铮连响三下,四名白衣少女翩然上峰,手中各抱一具短琴,跟着箫声抑扬,四名黑衣少女手执长箫,走上峰来。黑白相间,八名少女分占八个方位,琴箫齐奏,音韵柔雅。一个身披淡黄轻纱的美女在乐声中缓步上峰,正是当日张无忌在卢龙丐帮中会过之人。
   
     明月照亮终南崖。曾几何时,古墓长闭的终南山径之畔飘然而出了这样一位矫矫不群的绝世奇女子,她那翩跹舞动的黄衫在空中幻化作了一条缥缈的流波,这该是多么缱绻万千的画面啊!这个美到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神秘女子,于轻风中倏然而至,翩然而去,美得让人窒息,美得让人只剩下了追忆。多么像是那位浪漫的大诗人曾经吟诵过的那样: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纷繁错综的武林绮梦中,从此又多了一份在水一方的追思与幻想。
   
     风月情浓的浩瀚鸿蒙,从来不缺各式各样感天动地的旷世绝恋。可是纵观金书三十六卷情天孽海,古墓传人竟是唯一一个没有被爱恨羁绊及恩怨纠缠的女子。不管是“神雕侠侣,绝迹江湖”也好,亦或是“神仙眷侣,百年江湖”也罢,无非都是仙子们于刹那销魂过后所希冀的一瞬永恒。身处江湖的渺渺世人,谁又不是在情与义这两枚种种的人生砝码之间倾斜于斡旋,最终却依旧“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黯然唏嘘着“百岁光阴,七十者稀”,伤春悲秋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呢?

——张无忌回过头去,只见那黄衫女子和周芷若斗得正紧。黄衫女子一双空手,周芷若右手鞭,左手刀,却兀自落于下风。黄衫女子的武功似乎与周芷若乃是一路,飘忽灵动,变幻无方,但举手抬足之间却是正而不邪,如说周芷若形似鬼魅,那黄衫女子便是态拟神仙。

     至此,金庸的一支妙笔已然纵横捭阖,开出了《射雕》与《神雕》这两朵灼灼之花。可是一路逐流而下,他却笔锋一转,又引出了《倚天》这一枝别样奇葩。
   
     在这射雕第三部曲的刀剑权衡纷争之中,金庸着力渲染了分别代表着黄与紫这两个对比色彩的世外仙姝。犹记紫衫龙王仗一支长剑独立于碧水寒潭之上,而黄衫女子亦惊鸿照影般璀璨于少室之巅。而后命运翻覆轮转,那个名唤“黛绮丝”的武林第一美人终于随着女儿一起消逝在了大海的尽头,而史红石口中的“杨姊姊”也终于云淡风轻般地徜徉而去,从此芳迹难觅:

——张无忌走到那黄衫女子跟前,长揖说道:“承姊姊多番援手,大德不敢言谢。只盼示知芳名,以便张无忌日夕心中感怀。”黄衫女子微微一笑,说道:“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说着敛衽为礼,手一招,带了身穿黑衫白衫的八名少女,飘然而去。

    张无忌追上一步,道:“姊姊请留步。”那黄衫女子竟不理会,自行下峰去了。丐帮的小帮主史红石叫道:“杨姊姊,杨姊姊!”只听得峰腰间传来那女子的声音道:“丐帮大事,请张教主尽力周旋相助。”张无忌朗声道:“无忌遵命。”那女子道:“多谢了!”这“多谢了”三字遥遥送来,相距已远,仍是清晰异常。张无忌心下不由得一阵惆怅。


     至此,《神雕侠侣》的故事正式与我们告别,一切即将在这样惆怅的心境下终结。
   
     江湖不见神雕侠侣,久矣!
   
     金吧不见武五陵,亦久矣!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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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三:雨霖铃 孤影惊鸿

     飘渺孤鸿影,惊起却回头。
   
     百年之前,正当韶华之龄的郭二姑娘青驴徐行,带着她二十四年的寻寻觅觅独闯江湖,终于寂寞冰雪封,横绝峨嵋巅,创出了足以睥睨天下群雄的峨嵋一派。
   
     百年之后,峨嵋女侠的隔代传人依旧悄丽金顶,延续着祖师当年的印记,于云雾封锁的峨嵋之巅回首前尘,玄寂的心事便如汉江之水一般静静地流淌着。
   
——那女孩约莫十岁左右,衣衫敝旧,赤着双足,虽是船家贫女,但容颜秀丽,十足是个绝色的美人胎子,坐着只是垂泪。张三丰见她楚楚可怜,问道:“姑娘,你叫甚么名字?”那女孩道:“我姓周,名叫周芷若。”张三丰心想:“船家女孩,取的名字倒好。”

     张三丰毕竟不是凡夫俗子,他凭着百年的修为一眼便即洞彻世事与人心。是以他能够轻而易举地看穿眼前这个小姑娘与无忌孩儿之间那丝丝缕缕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恩怨怨与纠纠缠缠。只是他唯一没有料想到的是,这个名叫“芷若”的船家女孩,非但在日后与他最心爱的徒孙定下过白首之盟,还同时颠覆了他的另一个徒孙——武当未来的继承者宋青书,以及她的痴情守护者——小明王韩林儿。
   
     张爱玲曾在《半生缘》的开篇这样写道:“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已经不记得这是汉水之后的第几个春秋了,这一回,已然出落得清秀绝俗的周姑娘与儿时的伙伴再度相逢,本该喜极而泣的她,却不得不在师命与情谊的双重侵袭之下做出一个举步维艰的抉择:
   
——这时听到师父蓦地一声大喝,仓卒间无暇细想,顺手接过倚天剑,手起剑出,便向张无忌胸口刺了过去。张无忌却决计不信她竟会向自己下手,全没闪避,一瞬之间,剑尖已抵胸口,他一惊之下,待要躲让,却已不及。周芷若手腕发抖,心想:“难道我便刺死了他?”迷迷糊糊之中手腕微侧,长剑略偏,嗤的一声轻响,倚天剑已从张无忌右胸透入……张无忌伸手按住伤口,身子摇晃,脸上神色极是古怪,似乎在问:“你真的要刺死我?”周芷若道:“我……我……”想过去察看他的伤口,但终于不敢,掩面奔回。她这一剑竟然得手,谁都出于意料之外。

     那一剑,刺得太温柔,有痛的感受,却找不到伤口。只因伤口早已深深隐匿于两个人的内心深处,肉体上的丝丝痛楚反倒是被精神上的阵阵折磨完全掩盖,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了。
   
——灭绝师太铁青着脸,将手一挥,峨嵋群弟子跟着她向山下走去。周芷若低着头走了几步,终于忍不住向张无忌望去。张无忌却也正自目送她离去。两人目光相接,周芷若苍白的脸颊上飞了一阵红晕,眼光中似说:“我刺得你如此重伤,真是万分的过意不去,你可要好好保重。”张无忌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微微点了点头。周芷若登时满脸喜色,神采飞扬,随即回过头去,加快脚步,远远去了。


     这是年轻人在初尝伊甸园圣果之时所会犯下的通病:前一刻方还是干戈相向、你死我活;下一刻却早已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了。正因如此,才会引得我们的张大教主在往后的一段时光当中竟一直心心念念着在水一方的所谓伊人,甚至不惜以掷出灵膏共芳心久藏的金盒为代价:
   
——周芷若眼见大祸临头,不料竟会有人突然出手相救。她被张无忌搂在胸前,碰到他宽广坚实的胸膛,又闻到一股浓烈的男子气息,又惊又喜,一刹那间身子软软的几欲晕去……周芷若从未和男子如此肌肤相亲,何况这男子又是他日夜思念的梦中之伴、意中之人?心中只觉得无比的欢喜,四周敌人如在此刻千刀万剑同时斩下,她也无忧无惧……赵敏既不惊惧,也不生气,只怔怔的向张无忌望了一阵,眼光转到殿角两块金光灿烂之物,原来她伸倚天剑去划周芷若的脸时,张无忌掷进一物,撞开她剑锋,那物正是她所赠的黄金盒子。倚天剑锋锐无伦,一碰之下,立时将金盒剖成两半。

     此际最是欲说还休。在屠龙刀与倚天剑这两柄绝世神兵的纷争权衡之中,在庙堂与江湖这两个对立所在的公然对簿之中,此刻相敌对而视的三个人不得不接受错综的命运所带给他们的重重考验。孰知世事最是纷繁无常,有谁又会想到在不久的将来,这不同阵营的三个人却将同舟共济,共抗来自那古老而又神秘的古波斯国使者:
   
——张无忌听得甚是感动,心道:“我不能同时娶她们为妻,但得和她们同时毕命,也不枉了。”看看赵敏,看看周芷若,又看看怀中的殷离。只见殷离仍然昏迷不醒,赵周二女均是双颊酡红,脸上溅着点点水珠,犹似晓露中的鲜花,赵女灿若玫瑰,周女秀似芝兰,霎时之间,心中反感平安喜乐。
     谢逊当即将平等王身子横举在胸口,把屠龙刀抛给张无忌,说道:“你用刀猛砍便是。”赵敏也将倚天剑变给了周芷若,此刻同舟共济,并肩迎敌要紧。
   
     当那柄本就传自峨嵋的倚天宝剑重新回入周姑娘的手中之时,书中虽未明说,但细心敏感的读者们恐怕早就已经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一番天人交战了。此时此刻,寒芒烁烁的倚天剑连同那枚刻有“留贻襄女”四字的掌门铁指环一起,撩拨起了周姑娘当初在万安危塔曾对恩师发下的毒誓,字字句句,都那么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在她的脑海中回荡了起来:
   
——“小女子周芷若对天盟誓,日后我若对魔教教主张无忌这淫徒心存爱慕,倘若和他结成夫妇,我亲身父母死在地下,尸骨不得安稳;我师父灭绝师太必成厉鬼,令我一生日夜不安,我若和他生下儿女,男子代代为奴,女子世世为娼。”

     违心誓,惊事秘,重负如芒谨设计。在师命难违的重压之下,在矛盾交错的纠结之中,芷若活得太累太累。当小昭终于在茫茫大海之中幻化作了一个小小黑点,而蛛儿和赵姑娘也终于从此脱离了张无忌的视线,这一刻,芷若总算能够如愿以偿地与意中人耳鬓厮磨,尽享世外仙岛上的二人世界了。
   
     只是,错里错,劫中劫,矫饰的幸福永远只能那么短暂。“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对于芷若,这一句话却演变成了“由爱故生恨。”光明顶那一剑,刺得越深,便爱的越深。正因如此,芷若后来在濠州城新婚礼堂上的所作所为,也便能够为人所理解了。
   
——周芷若霍地伸手扯下遮脸红巾,朗声说道:“各位亲眼所见,是他负我,非我负他。自今而后,周芷若和姓张的恩断义绝。”说着揭下头顶珠冠,伸手抓去,手掌中抓了一把珍珠,抛开凤冠,双手一搓,满掌珍珠尽数成为粉末,簌簌而落,说道:“我周芷若不雪今日之辱,有如此珠。”

     明珠有泪,残阳如血。正如所谓悲剧便是将美好的事物撕碎了给人看一般,这一刻,芷若的心在淌血。她以纤纤素手生生撕裂了那一袭同样殷殷如血的大红嫁衣,却也同时撕裂了曾经深深镌刻在心头的千般柔情以及万种蜜意。从此,她的生命里似乎只剩下了“复仇”二字,而那些曾经在酒醒梦中之时不知萦绕过千遍万遍的海誓山盟之词,也统统于此际纷纷烟消云散,飘渺地让人难以捉摸。
   
     是非成败转头空。饶是芷若智计无双,精心布下了那么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迷局,引得张无忌乱花迷眼,渐堕彀中,却终究是棋差一招,从此满盘皆输。尽管赢得了“武功天下第一”那个不知为多少江湖豪杰所歆羡的无上名号,输掉的却是她的全部,包括爱情,本性以及灵魂。从她幽怨的眼神以及迷惘的心灵之中,我们依依可以窥视出她内心隐隐的颤栗。
   
     茫然之际,她听见了淙淙潺潺的流水声,如水击寒冰,如风弄碎玉,对她的灵魂进行着一遍又一遍的冲刷与涤荡;歉疚之余,她听见了滴滴答答的更漏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对她的灵魂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指摘与拷问。心旌犹疑之时,她更听到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召唤,呼喊着陷入迷途的她重返正轨。是以当芷若怀揣着一颗赎罪之心为过去所犯下的种种罪孽虔心忏悔之时,未始不是对灵魂的一种原宥与升华。
   
     “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这一刻,芷若终于放下了,释然了,也超脱了。
   
     孤影难自舞婆娑,空惹心事梦成殇。所有的王图雄霸终于至此而归于平淡。
     惊鸿一瞥,却足以教人回味半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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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二:梦江南 脆儿脆

     ——程英道:“三妹,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烦恼?”她话虽如此说,却忍不住流下泪来。

     神马都是浮云,但是浮云真的好漂亮。

     最是墨香萦绕的烟雨江南,最是素洁秀雅的倩影青衫。对月凭栏,临风轻叹。多少年来,这一株幽幽君子兰,芬芳已然默默涣散,只剩下眉间心上无计回避的点点相思染。自她毅然踏入这个世界的那一瞬起,她就已经知道这条望不到尽头的不归路注定如永恒般漫漫。但是又该怎么办?为了他当初给予她承诺时的那份梦幻,她愿意看尽月缺月圆的阴晴流转,青丝愁断秋水望穿,独自去感悟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荡谁家的无奈与伤感;为了他无意流露出的对脆儿爱吃脆苹果的那份欣然,她愿意看尽花开花落的红消香断,独自去尝尽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离合与悲欢:

     ——“从前有个姑娘,想着她的情郎,那情郎不来,这姑娘常常泪洒墙下,后来墙下开了一丛花,叶子绿,背面红,很是美丽,他们说,只在背后才红,无情的很,因此叫它‘断肠花’。”

     ——程英想起了杨过当年在绝情谷中服食断肠草疗治情花之毒,过去将两颗秋海棠摘在手里,说道“秋海棠又叫‘八月春’,那也是挺好看的,这时快十一月了,这里地气暖,还有八月春,可真不容易了!”拿着把玩,低吟到“问花花不语,为谁落?为谁开?为谁肠断?半随流水半入尘埃。”黄蓉见她娇脸凝脂,眉黛鬓青,宛然仍是十多年前的好女儿颜色,想想她这些年来的香闺寂寞,相思难遣,不仅暗暗为她难过。
     
     也许是情花太过刺眼,也许是龙女花太过娇艳,在绚烂纷繁的人间花雨面前,谁又会去关心君子兰内心氤氲的情深缘浅?绿影魂归于断肠草之岸,萼落花残得太过梦萦魂牵;白影翩染于断肠崖之巅,风回雪舞得太过绝美翩跹,是以背阳绽放的断肠花在她们面前,始终显得那么毫不起眼,哪怕如诗般遥远,哪怕望不到终点,哪怕永远没有梦真的那一天,浮云千载,依旧唯忆君颜:

      ——提回来一看,不由得一怔。原来纸上写的是“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八个字。那是《诗经》中的两句,当年黄蓉曾教他读过,解释这两句的意思是:“既见到了这位有的君子,怎么会不快活呢?”……黏回来十多张碎纸片,但见纸上颠来倒去写的就只八个字。细想其中深意,不由得痴了。

     她不是郭襄,能潇洒地把满怀的惆怅化为一场天南地北双飞客的旷世流浪;她不是练霓裳,能决绝地把满腹的失望带到千里冰封的天山之巅悄然埋葬;她更不是水灵光,能够在渺渺尘世之间像水一样静静流淌,抑或在光阴穿梭之中随风飘然倘佯。

     英是花,而程英就是程英。夜阑卧听风吹雨,杏花疏影,吹箫到天明。桃花岛主的最后一位传人就这样用温柔而哀婉的清冷箫音,吹诉着她那深深埋藏在心底的寂寞爱情。繁花歌尽,再扶瑶琴,浅吟长沟流月去无声后点点滴滴的云淡风轻;却依然是剑断花零,一曲无音,徒留青袂宛约人独立下痴痴茫茫的梦幻泡影。

     ——程英料知与李莫愁动手徒然送命,把心一横,生死置之度外,调弦转律,弹出一曲《桃夭》来。这一去华美绚烂,喜气盎然。她心中暗想:“我一身孤苦,今日得在杨大哥身边而死,却也不枉了。”目光斜向杨过瞧去。杨过对她微微一笑,程英心中愉乐甜美,暗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琴声洋洋洒洒,乐音中春风和畅,花气馨芳。
     
     只因当时还年轻,一切都来得那么波澜不惊。江南梦,孤烟凝,道是无晴愈加无情。黄马不复沙场嘶鸣,风陵依旧冷月冥冥。十六年的沧桑转瞬冻结为寒冰。谁忆当年旧景?谁痴叹酒独倾?谁用翻云覆雨手营造出这黯然销魂的步步惊心?谁用春花秋月图泼洒出这剑舞风急的缤纷落英?年华只待一瞬,旧游如梦,风月无情啊!

     ——“越女采莲秋水畔……芳心只共丝争乱……”

     一阵轻柔婉转的歌声,飘在烟水蒙蒙的湖面上,歌声发自一艘小船之中,船中五个少女和歌嬉笑,荡舟采莲。

     纵有水乡泽国的毓秀钟灵,也始终将化作云烟过眼的逐水浮萍。

     只因,程姑娘是不被爱的失意奇女子。

     聚散由天定,心痛由己生。当初的邂逅本来就只是黑白轮回之中一个美丽的错误,一瞬短暂的过程。早知今日的过客再不复当初的归人,又何必心心念念停停等等?当年绝情谷中的八拜之盟,彻底在程姑娘的心头刻画下了触目惊心的一道伤痕,深深,深深。

     ——程英心中一酸,知他对小龙女之情生死不渝,因为十六年遥遥相待,故要定下兄妹名分,以免日久相处,各自尴尬,但见陆无双低下了头,眼中含泪,忙道:“咱两人有这么一位大哥,真是求之不得。”

     缘至则聚,缘尽则散。八拜之交,命数使然。这是他的偶然,却也是她的必然。

     这锥心泣血摧肝断肠的伤心一幕,与《神雕》中那一段荡气回肠的逆天之恋相比,显得是那么的憔悴愁苦,堪真教人不忍卒读。

     孰料金庸太心狠,竟于一年之后的《飞狐外传》之中生生放大了这沧桑悲凉的一幕,这一次的伤心人,依旧是一个姓程的奇女子,她的名字叫程灵素。

     暂且放下七心海棠,继续品味君子兰的艺香。谁说女子便不能如谦谦君子般温润如玉?谁说静若处子的温婉淑女便不能爱上动如脱兔的浮华浪子?程英这个蕙质兰心的奇女子便以她十六年乃至更多的岁月践行着这看似奇异的痴情守候。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是君子还是浪子?程姑娘都不那么在意,我们又何必挂怀?

     千百年来,江湖中曾有过各色各样的奇女子,可爱可恨,可亲可敬。许多年后,人们在为白衣惊鸿一瞥而惊艳的同时,是否还会偶尔想起绿竹影下的淡淡青衫?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程英的一生,绝不需要我们去同情。否则,反倒是小觑了她了。

     苹果还是那么脆,脆儿还是那么爱吃脆苹果。

     箫音还是那么淡,一如当年初遇一般静婉。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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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一: 浣溪沙 水慕宁
2478
——苗若兰轻抒素腕,“仙翁、仙翁”的调了几声,弹将起来,随即抚琴低唱:
“来日大难,口燥舌乾。
   
今日相乐,皆当喜欢。
   
经历名山,芝草翻翻。
   
仙人王乔,奉药一丸”。
   
        唱到这里,琴声未歇,歌辞已终。

       
——胡斐轻轻拍击桌子,吟道:
“自惜袖短,内手知寒。
   
惭无灵辄,以报赵宣。
   
    “意思说主人殷勤相待,自惭没什么好东西相报。

        苗若兰听他也以“善哉行”中的歌辞相答,心下甚喜,暗道:“此人文武双全,我爹爹
知道胡伯伯有此后人,必定欢喜”。

       
        当一曲颇具魏晋遗风的《善哉行》于千百年后再一次从雪山之巅悠悠传出,便圆了那个自虬髯客以来的古拙豪侠之梦。这一刻,是雪山飞狐与苗大小姐之间一次心神的激荡,一场心灵的碰撞,继而擦出点点暧昧火花;亦是与二十七年前的藏宝洞中胡夫人慧眼识英郎进行了一次流转时光的遥相回望。
       
        别看若兰只是一个娇怯怯,羞答答的大家闺秀,她实是自古以来千金小姐中的一个矫矫异数,一朵灼灼奇葩啊!她不似王语嫣般弱不禁风,也不似程瑶迦般娇羞温文,更不似郭芙般骄纵蛮横。她虽不会半点武功,却自有一股浩然威严之势,教人凛然不敢小觑也。
       
        若兰有着与红拂女一般的绝世容光,亦有着丝毫不逊于红拂的浩瀚襟怀。也正因如此,才使得那个睥睨天下的翩翩奇男子一见之下也不由得心旌摇曳:
       
——那白衣人听得于管家说话,回过头来,见到苗若兰这样一个文秀清雅的少女,弱态生娇,明波流慧,怯生生的站在当地,不禁一怔。


        雪山飞狐,寸短寸险,一日道尽江湖百年恩怨,使人双目尚未来得及暇接,便已然开始意犹未尽起来。通观全书,整个故事中的第一大反派宝树虽是鬼话连篇,却也有那么一句小小的话语实实在在地挠到了观众们的心坎里去,叫人细读之下不禁回味无穷:貂蝉嫁给了张飞,观音娘娘嫁给了判官。这本是用来形容快意恩仇的胡一刀与风华绝代的胡夫人的,不过此际若使用在他们的宝贝儿子胡斐以及同为当世大侠苗人凤之女若兰的身上,倒也显得那么的妥帖与齐谐。其实,此喻也未尝不是为之后的胡苗互相倾心作下了一次华丽的铺垫。
       
        武侠小说多喜讲述帅哥美女之间那段缠缠绵绵催人肝肠的旷世绝恋,却鲜有如此唐人风范的一见倾心。纵观那张旖旎多情的江山历史画卷,除了胡一刀父子,也唯有数百年前的天人萧峰方有如此豪侠气概,能够携手阿朱共同演绎出一段塞北江南之英雄美人式的完美传说。即显得那么如诗如画,又显得那么气吞山河。
       
        其实,命运偶尔也会收起它那张一本正紧的脸孔,靠开个小玩笑来捉弄捉弄人,就像这里右上角第一只一样:
       
——但觉苗若兰鼻中呼吸,轻轻的喷在自己脸上,再也把持不定,轻轻伸嘴过去,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

    苗若兰又喜又羞,待要闪开,苦于动弹不得。

       
        同被而卧,芳泽时闻,这轻轻的一吻,也从此定下了两人的终生。巧中巧,奇中奇,是天意,也是缘分。读来香艳,却无丝毫亵渎之处,这正是金庸高蹈意境的高妙之处啊!从此,二人之间再不须更多言语的交流与眼波的流转,一切尽藏微妙中。
       
        金书女子何止上百,但不是冰冰冷冷不近人情,便是痴痴傻傻守候一生。若兰便是其间为数不多的几个可亲可敬的可爱女孩之一。她以娇弱之躯而临危不惧,在大敌当前镇定自若,表现得有主见,有担当,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还有一点,那便是若兰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之间隐隐蕴匿着胡夫人的影子,这对于从小失去母爱的胡斐而言,正好填补了他那颗英雄的孤寂落寞之心。
       
        后来,金庸果然对此情状作了一次事后补述:
       
——胡斐怦怦心跳,问道:“现在相逢还不迟么?”苗若兰不答,过了良久,轻轻说道:“不迟”。

    又过片刻,说道:“我很欢喜”。

        古人男女风怀恋慕,只凭一言片语,便传倾心之意。


        胡斐听了此言,心中狂喜,说道:“胡斐终生不敢有负”。

        苗若兰道:“我一定学你妈妈,不学我妈”。

        她这两句话说得天真,可是语意之中,充满了决心,那是把自己一生的命运,全盘交托
给了他,不管是好是坏,不管将来是祸是福,总之是与他共同担当。

       
        无怪连这般粗犷的大汉在下峰之后也会情丝难断,对心中的姑娘是那般的念念不忘,终于又孤身重返雪山之巅。
       
        巍巍雪山是整本雪山之中的那一抹恢弘意象,正如同天龙中的缥缈峰以及笑傲中的五岳一般。这座峥嵘的山峰象征着的是整个故事的最高潮中最悬念迭出的那一幕场景。一个好的作家往往善于恰当地在他们的故事中留白,从而给人以无限遐想。但似金庸这般在整部作品最后留白的却是绝无仅有,只此一家。于是,说他词穷者有之,说他狠心者有之,说他狡猾者亦有之。
       
——那时胡斐万分为难,实不知这一刀该当劈是不劈。

    他不愿伤了对方,却又不愿赔上自己性命。

        他若不是侠烈重意之士,这一刀自然劈了下去,更无踌躇。

        但一个人再慷慨豪迈,却也不能轻易把自己性命送了。
        ……
        胡斐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



       
        其实胡斐回来也好,不回来也罢,又关我们什么事呢?我们只需要知道世上曾经有过那么一个若兰值得我们去爱,那便什么都够了。
       
        百年的恩恩怨怨终于在这一天统统烟消云散了。
       
        最后改写小繁繁的一段话:
       
        她静静站在崖边,低垂的眼眸。

    纯白的雪地,镂刻着柔柔的月色。

    像是一朵小花,淡淡地绽放着自己的香氛。

    她喜欢打开的那个包袱,包裹的上面有凤舞的字迹,散发着古旧迷人的气息。

    默默凝视着,想象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七字真谛。

    轻轻地,仿佛时间停滞,仿佛世界只剩下她一人。

    她喜欢城边的那条小河,小河的下游是一面安静的湖,像镜子一样澄明。

    捧起一汪湖水,看着水滴一点一点从指缝中落下,滴入湖面,一圈一圈的涟漪。

    最后,归于静谧。

    她又站在崖边,低头看着纯白的雪地。

    听着记忆的私语。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像水一样流淌,恋慕宁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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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二十:踏莎行 浓睡不消残酒愁

(这篇用了四十多首韶涵的歌词。。轻拍。。)

你爱,或者不爱,我就在这里,一心 一意;

你好,或者不好,都在我心里,若即 若离。

    Sometimes it feels no one understands,不像不愿不去承认那份执着:“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谁爱谁,本就没有所谓的对与错。

        也许,牵了手就算约定,也许,承诺只是因为太年轻。草原之巅,再也不会传来天铃鸟的天籁,有的只剩下了那一朵会走路的花。瑟瑟西风中,已经不再年轻的白马载着这一朵枯萎的玫瑰徐徐而行,梦回江南心不回,过去的就只能回味。
       
        小时候,看见梦的乐园,幻想进入高昌古国那神秘的国度,去爱一个人,哪怕费劲千山万水,为了一个人,哪怕每夜不熄灯。做的梦虽然远远的,却一样习惯笑得像风铃。
       
        长大后裹着伤,走过幸福身旁,常常惶恐不懂自己在做什么,像一场梦醒不过来。委屈就能笑着落泪,然后努力地仰着脸孔,试着让眼泪别往下流。
       
        现在,学着去遗忘,早已习惯慢慢失忆。轻轻拭去漫布全身的伤,在另一个起点向之前的故事告别。可是,这样真的能行么?
       
        草原依旧那么一望无垠。还记得当初,那个温柔仁善的汉家女孩和那个粗犷豪迈的哈萨克男孩一起走到这个地方,静静躺在彼此身旁,看着月亮等着太阳,听着天铃鸟的歌声,诉着杀破狼的梦想,携手种下超幸福的种子。
       
        就这样,男孩无意里闯入了女孩的生命,脸上一抹淡淡笑意。这时候,天空是晴朗的,梦想是开花的,心跳是奔跑的,心像风般自由。
       
        生平第一次的猎物是应当送给最心爱的姑娘的。所以,苏普将那一张承载者两人骄傲与欢愉的狼皮送给了心爱的阿秀。
       
        曾今听说爱并不无邪,却有天真侧脸,就像初恋一样:
       
——「你的狼皮拿去送给了那一个姑娘?好小子,小小年纪,也懂得把第一次的猎物拿去送给心爱的姑娘。」他每呼喝一句,李文秀的心便剧烈地跳动一下。她听得苏普在讲故事时说过哈萨克人的习俗,每一个青年最宝贵自己第一次的猎物,总是拿去送给他心爱的姑娘,以表示情意。这时她听到苏鲁克这般喝问,小小的脸蛋儿红了,心中感到了骄傲。他们二人年纪都还小,不知道真正的情爱是什麽,但隐隐约约的,也尝到了初恋的甜蜜的苦涩。



    只是这一份云淡风轻的幸福约定还没来得及在未来旅行,就已经被那一根无情地鞭子抽的支离破碎,遍体鳞伤。

        太多的委屈,存在两颗纯真的心灵之间。追逐幸福下一个目标,所谓的幸福快乐不止一种抉择。可是偏偏只爱这一种啊!
       
        好想每天陪他看日出日落,在日出那一刻,相信阿秀的眼里只有那么一个挥之不去的淡淡身影。就像是寓言流泪,喜悦看过这一天。是关于他们手牵手,还是默默等待着星发光心发慌?
       
        再重来,还有什么精彩?再重来,难道不会失败?想他一次一次,烦恼就一次一次。与其把一切都砸个粉碎,倒不如一个人等雨后的彩虹。爱就在心中,相信永远,把爱藏住。
       
        一个人踏上不能携带地图的旅行,停不住为爱流浪。几百年前关于郭襄的那一首寂寞旧行诗,在经历了重重轮回之后,又一次阴差阳错地用到了阿秀的身上:
       
        我走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
        我骑着的白马一步一步滴滴答答,我行到之处西风为我喑哑
       
        他们请我在草原住下,但我执意选择只影天涯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只喜欢心里的那个他
       
        枯藤长出枝桠,神秘的高昌古国终将有一天会湮没于茫茫荒漠之中,从此成为世人口中的一缕传说;时光翩然轻擦,即使到了杨柳桃花的江南繁华之地,也终究忘不掉那个曾经心心念念的草原少年。
       
        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地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这个问题,包罗万象的《可兰经》给不出答案,博古通今的金庸也给不出答案。
       
        李莫愁给出的答案是:你该死,你全家都该死!
        李沅芷给出的答案是:该死的,我等你!
        何红药给出的答案是:生不能在一起,那就死在一起吧!
        公孙绿萼给出的答案是:杨郎,让我为你去死吧!
       
        至于阿秀,她则至始至终也没有给出答案。或许,没有答案就代表着最好的答案;或许,她早已用她的行动给出了那个呼之欲出的答案:
       
——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

        记忆已经模糊了,只能慢慢的回想,但终是能回想起来的。
       
        阿秀的故事是执着的故事。既然认定了一个人,那就永远别再悔改吧;既然他爱上了别的人,那就默默为他祝福吧。有情不一定都是孽。这一朵自童年起就开始萌发的爱情之花,它也会成长,它也会绽放,唯独不会结出果实而已。但是那又有何妨?它照样是那么的美丽啊!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何必忧愁?
       
        谨献睡睡:
       
        转眼我们已是高三。过去我一直在迷茫,或者说,过去我一直在纠结,纠结一直这样在金吧玩下去,现在也许会觉得很开心,但以后会不会悔不当初?昨天你告诉我,玩,就该玩点胆气出来!确实,该学时就该学得精彩,该玩时就该玩得痛快!考大学和上贴吧不矛盾,尽力做到两不相误。贴吧是假,友情是真。或许,这里便是在高三重重压力之下的那个心灵安慰之所了。
       
        有句话,普通得已经被无数人重复过无数次,可是每次说起,总是那么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谢谢你们!谢谢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茫茫人海,我们能够在金吧相逢,便是有缘。过去的我做过很多傻事,也做过很多错事。世上没有解不开的千千结。曾经伤害过我的人,我不怪你们了。而那些曾经被我伤害过的人,真心祈求能够原宥与宽恕我过去所做过的一切。
       
        不强求……
       
        留贻_襄女 2011年2月6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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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九:望海潮 芙蕖映水中

      风风雨雨,恩恩怨怨,打打杀杀,生生死死。
    这看似参透天道轮回,洞悉尘世变迁的通明谶语,是那风趣而又可爱的老头儿在给我们上生物课之时常常挂在嘴边的至理名言。莫笑,他的外号叫野狼。
   
    三十六卷痴缠绵。这一幅茫茫苍苍的千里江山画卷,字冰雪盘桓的亘古天山始而向世人缓缓铺陈,历经了浩如烟海的旖旎风光,终于至此而行至水穷处,迎来了即将图穷匕见的那一刻——此匕非别匕,乃金书十八般神兵利器之首,鹿鼎公韦小宝之销金断玉无敌防身神匕是也。
   
    小宝有三宝:匕首宝衣。吉祥三宝之中,又以匕首居首。
   
    不知是天意还是金庸有意,这句话的下联,竟早在若干年之前便已然经由我那冲郎之口对了出来:天下有三毒:尼姑砒霜金线蛇。天下三毒之中,又以尼姑居首。如此种种,读来竟似浑然天成,实令我不得不叹服他老人家的满腹风骚。只不知仪琳小师父听来会作何感想。
   
    正如五陵所说的那般,金庸将他的偏爱统统赠与了关门小弟子令狐冲,对他总有着特别的纵容。于此一点,只借一句绝妙好辞便足以通窥全豹:
   
——令狐冲道:“就算他真是正人君子,倘若想要杀我,我也不能甘心就戮,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卑鄙无耻的手段,也只好用上这么一点半点了。”

    “这种大觉悟的话,旁的英雄人物是说不出来的,也不敢轻易赞同的。
    大概只有韦小宝才会双手赞成。”
    从某种程度上来,《笑傲江湖》已然是金庸一生中最后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了。从令狐冲的身上,读者们依稀可以看到一抹韦小宝的影子。但即使如此,也仅仅是淡淡的一鳞半爪而已。往后的日子,方才是《鹿鼎记》的独霸天下。
   
    金庸不是神仙,他是佛老。他家的佛经典籍之所藏以万来计数,乃私人之最。因此,清净而微的出尘思想已经潜移默化地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坚如磐石。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三十年后,九公主与陈美人这两位曾经的倾城红颜早已化身为“九难”与“寂静”,身着缁衣芒鞋,于青灯古佛之畔的梦幻泡影之中翩然徜徉,感悟一切有为法的真谛;浮华一逝转瞬空,当年那个均田免粮、不可一世的大顺王朝缔造者,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大反贼李自成,以及那个为情所困无法自拔的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大痴情皇帝顺治,也终于出家归隐深山,或是避位黯然参禅。
   
    好笑的是,在这一部文不文,武不武的《鹿鼎记》中,堂堂鹿鼎公竟也曾经当过那么一回莫名其妙的“晦明禅师”。虽不是出自本意,却也足以教人啼笑皆非了。世事纷繁,韦小宝他小人家才不会那么傻,真的去挥剑段尘缘呢!别看他表面上浑浑噩噩,实际上却比谁都要看得透彻。是以他宁愿在红尘之中潇洒走一回,也不愿如梅妻鹤子的隐士一般销愁以酒,焚心以火,去追寻所谓的空明与永寂。
   
    这一部封笔之著《鹿鼎记》是如此的气势磅礴,但是纵观全书,可爱之人着实不多。嬉皮笑脸的韦小宝勉强可算得一个,其后便一路平平淡淡如温开水煮蛙,一直要等到第十七回小双儿的出场,整本书方才逐渐增色明朗起来:
   
——这口气吹上脸来,却微有暖气,带着一点淡淡幽香。韦小宝左眼微睁一线,依稀见到一张雪白有脸庞,眉弯嘴小,笑靥如花,当即双目都睁大些,但见眼前是张十分清秀的少女脸孔,大约十四五岁年纪,头挽双鬟,笑嘻嘻的望着自己。韦小宝心中大定,问道:“你真的不是鬼?”那少女微笑道:“我自然是鬼,是吊死鬼。”

    双儿的故事是忠心的故事。她与韦公子之间那份若即若离的徘徊之思很是微妙:只是出于感恩之情?抑或是另一种情感的渐变与升华?

    主仆之间能不能产生真正的爱情呢?双儿告诉我们可以。
   
——韦小宝跟着她走到桌边,只见桌上大白布上钉满了几千枚绣花针,几千块碎片已拼成一幅完整无缺的大地图,难得的是几千片碎皮拼在一起,既没多出一片,也没少了一片。韦小宝大叫一声,反手将双儿一把抱住,叫道:“大功告成,亲个嘴儿。”说着向她嘴上吻去。双儿羞得满脸通红,头一侧,韦小宝的嘴吻到了她耳垂上。双儿只觉全身酸软,惊叫:“不,不要!”韦小宝笑着放开了她,拉着她手,和她并肩看那图形,不住口的啧啧称赞,说道:“双儿,若不是你帮我办这件事,要是我自己来干哪,就算拼上三年零六个月,也不知拼不拼得成。”双儿道:“你有多少大事要办,那有时光做这种笨功夫?”韦小宝道:“啊哟,这是笨功夫么?这是天下最聪明的功夫了。”双儿听他称赞,甚是开心。


    翦翦烛光下,纤纤玉指拨弄着千千碎片。小双儿就这样耗费了多少昼夜,多少心血,终始完成了心心念念之人的殷殷夙愿。
   
    曾随东西南北路,独结冰霜雨雪缘。金书之中,与双儿处境最相像的便是《倚天》之中那个言笑晏晏的混血美女小昭了,一般的空云似桂如兰。金庸曾在后记中坦言他最爱的是小昭,却终是没能让他与张无忌最终厮守,只身延续着千年之前昭君的出塞之路,带上满腹的遗憾和惆怅,驻守在了大洋彼岸的那一座神圣而又凄冷的森森宫殿。
   
    十年之后,当金庸再度提笔逐鹿中原,问鼎群雄之时,却再也禁不住阵阵的心软与心酸。他不愿让双儿再度卷入小昭的命数轮回,终于握笔重,下笔轻,煞费苦心地给她和小宝安排了一次俄罗斯双人双飞游。这一次,再也没有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完完全全只是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
   
    其实在此之前,金庸早已对此埋下过藏匿地十分隐秘的伏笔了:
   
——两人吃过烤鹿腿,更是兴高采烈。韦小宝道:“好双儿,我跟你在这树林中做一对猎人公、猎人婆,再也不回北京去啦。”双儿低下了头,说道:“相公到哪里,我总是跟着服侍你。你回到北京做大官也好,在这里做猎人也好,我总是你的小丫头。”韦小宝眼见火光照射在她脸上,红扑扑地娇艳可爱,笑道:“那么咱们是不是大功告成了呢?”双儿“啊”的一声,一跃上了头顶松树,笑道:“没有,没有。”两人蜷缩在火堆之旁,睡了一夜。次日醒来,双儿又烧烤鹿肉,两人饱餐一顿。韦小宝的帽子昨日骑在鹿背上奔驰之时掉了,双儿剥下鹿皮,给他做了一顶。

   
    大男人到底还是偏爱小丫头多一些的。在经历了八十多个春秋流转之后,金庸终于遍尝世间冷暖,在新修版中,借小宝之口来了这么一句看似漫不经心的独白,却一下子将小双儿的地位提升到了内心的至高处:
   
——当晚韦小宝和双儿在总督府的卧房中就寝,炉火生得甚旺,狐被貂褥,一室皆春。     
    这是他的旧游之地,掀开床边大木箱的盖子一看,箱中放的却是军服和。双儿微笑道:“相公盼望箱子里又钻出个罗刹公主来,是不是?”韦小宝笑道:“你是中国公主,比罗刹公主好得多。”双儿笑道:“可惜你的中国公主在北京,不在这里。”韦小宝道:“好双儿,咱们今日算不算“大功告成”?”双儿嫣然一笑,双颊晕红。她虽和韦小宝做夫妻已久,听得丈夫调笑,却仍有羞涩之意。

    承恩不在貌,双儿是一株小小的倒映在水中的芙蕖,虽不如玫瑰般娇艳欲滴,却自有一番个中风韵。最终,双儿凭借着她的七窍玲珑心,成为了这一部划时代的旷世《鹿鼎记》中的最大赢家。
   
    好双儿,大功告成,亲个嘴儿!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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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八:少年游 繁华歌尽舞亦殇

——华山论剑出英雄,立马中原第一峰。

        自古以来,华山一直以其险峻巍峨而名动天下。自沉香为了救母而劈出那惊天动地的一斧之后,有关华山的传说便从未消停过。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至今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三次华山论剑。金庸甚至还因此立了一块刻有“华山论剑”的石碑置于西岳之巅,好叫后来者坚信当年乃是确有其事,绝非空穴来风。
       
        这座屹立了几千年的名山,因为有了独孤九剑的惊鸿一瞥以及金蛇宝剑的凤走龙游而变得愈发迷人眼球。指不定在哪个不起眼的角落,便长埋着两位一代武林宗师的枯骨。哪天瑶宫内的神仙姊姊一时兴起了,说不定还会来玉女峰上对镜梳妆。
       
        在这快意恩仇的刀光剑影笼罩之下,谁还会记得当年那把无意间被弹入了山谷的碧水宝剑呢?也许直到今日,宝剑还未生锈,但尘世却早已翻覆了几个轮回。
       
——令狐冲叫声“啊哟!”急忙冲到崖边,那剑早已落入了下面千丈深谷。无影无踪。突然之间,只见山崖边青影一闪,似乎是一片衣角,令狐冲定神看时,再也看不见甚么,心下怦怦而跳,暗道:“我怎么了?我怎么了?跟小师妹比剑过招,不知已有过几千百次,我总是让她,从没一次如今日的出手不留情。我做事可越来越荒唐了。”

   岳灵珊转头向山谷瞧了一眼,叫道:“这把剑,这把剑!”令狐冲又是一惊,知道小师妹的长剑是一口断金削铁的利器,叫做“碧水剑”,三年前师父在浙江龙泉得来,小师妹一见之下爱不释手,向师父连求数次,师父始终不给,直至今年她十八岁生日,师父才给了她当生日礼物,这一下堕入了深谷,再也难以取回,今次当真是铸成大错了。


        故事发生在华山之巅的思过崖。一直觉得“思过”这个名字很具深意:该不会是当年郭襄女侠青驴黄衫漫溯至此,为遣内心情怀而为之命名的吧……若真如此,那此“思过”也就该解读为“念情”了。几百年后,我们的令狐少侠可谓是深得前辈女侠的遗风:
       
——令狐冲心情激荡,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打开饭篮,但见一篮白饭,两碗素菜,却没了那一小葫芦酒。他痴痴的瞧着,不由得呆了。他几次三番想要吃饭,但只吃得一口,便觉口中干涩,食不下咽,终于停箸不食,寻思:“小师妹若是恼了我,何以亲自送饭来给我?若是不恼我,何以一句话不说,眼角也不向我瞧一眼?难道是六师弟病了,以致要她送饭来?可是六师弟不送,五师弟、七师弟、八师弟他们都能送饭,为甚么小师妹却要自己上来?”思潮起伏,推测岳灵珊的心情,却把后洞石壁的武功置之脑后了。


        在独孤九剑的无招胜有招之下,令狐冲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敌人的破绽,从而随心所欲,克敌制胜;可是在内心的情感波澜面前,无论他怎样竭尽全力地寻找契机,欲图力挽狂澜,结局却似乎总是那么的不尽如人意。此时此刻,我那冲郎万念俱灰,心心念念的只剩下了小师妹的一颦一笑。
       
        她是巍巍西岳汲取天地灵气所滋养孕育出的华山女儿。也许在世人眼中,灵珊永远也及不上平和中正的黑木崖公主,甚至连那朵清秀绝俗的恒山奇葩都有所不如。但是在华山浪子的心中,她永远是那个言笑晏晏,纯真可爱的小师妹。不管她是华山绝顶的少女也好,还是嵩山绝顶的少妇也罢,多少年来,大师兄内心所氤氲着的那份在水一方的独寐独宿之思,便从未断绝过。
       
        盈盈的故事是知音的故事,而灵珊的故事则是初恋的故事。
       
        初恋永远是最美好的。它是凤凰树上结下的一颗涩涩青果,随风摇曳,等待着恋人们的采撷。曾几何时,那个洒脱不羁的浪子漂泊到了那一片醉花荫下。他抬头仰望着,颤抖的伸出了手,轻轻地摘下了这一枚小小的果实。
       
        我的冲郎将这枚青果含入口中,随即尝到了一种醇酒所无法带给他的畅美之感,继而便是痛彻心扉的千般悲苦以及万种伤怀。在这个时候,他终于悟得了一个与之相对的下半阙:初恋也永远是最苦涩的啊!
       
        万千年前,盘古大神开天辟地,创造出了这个风月情浓的浩瀚鸿蒙。他脚踩着的是幽微灵秀地,头顶着的却是无可奈何天。而今身处其间的渺渺世人,谁又不是在这两片高天迥地之间游历与盘旋,尝尽那七情六欲所带来的黯然销魂呢?
       
        当春泥终于化作了夏花,当枯藤终于长出了枝桠,这一刻,原来时光已经翩然轻擦。青纱帐外的一抔黄土,再不复当初千涯云渡下的穿松垂瀑;而华山之巅的一曲笑傲江湖,也早已替代了虹雨滋松间的冲灵剑舞。只是终究有着那么一个小小的,空缺着的角落,是世间任何事物都无法填补的。多少事,年华一瞬,也许琴箫已谐,也许伊人幻灭。谁又能知道令狐少君会不会于那两情久长时的朝朝暮暮之余,不思量,自难忘,浊酒一杯以慰情伤呢?
       
        就像歌里唱到的那样:懵懂不知摘星事,直到流萤舞成眠。自古淑女爱君子,惟有妖女才会钟情浪子。既然灵珊说她爱折茶花,不爱青梅竹马,那我们就应当尊重她的选择,而不是一味去指责她心猿意马。毕竟,情之所钟,勉强不来的啊!事到如今,我们连背叛夫君的瑛姑都可以原谅,又有什么理由去记恨这个值得我们怜惜的痴情女孩呢?
       
        也许,阳光可以将积雪融化;也许,时光可以将记忆风化。当年堆下的雪人,早已化作了流水。然而于灵珊而言,始终有着那么刻骨铭心的八个字,任凭风吹雨打,任凭岁月喑哑,它们永远也不会退色,永远也不会消逝,将永远伴随着她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海枯石烂,两情不渝。
       
        冰冷的剑刃终于插入了炽热的胸膛。在生于死的迷离之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之中,灵珊轻轻地哼起了那一曲闵地的俚歌:
       
——忽然之间,岳灵珊轻轻唱起歌来。令狐冲胸口如受重击,听她唱的正是福建山歌,听到她口中吐出了“姊妹,上山采茶去”的曲调,那是林平之教她的福建山歌。当日在思过崖上心痛如绞,便是为了听到她口唱这山歌。她这时又唱了起来,自是想着当日与林平之在华山两情相悦的甜蜜时光。她歌声越来越低,渐渐松开了抓着令狐冲的手,终于手掌一张,慢慢闭上了眼睛。歌声止歇,也停住了呼吸。

        当玉女峰上再次冲灵剑舞,却已是繁华似锦寄西凉,一曲歌尽梦成殇。月光之下传来了远方缥缈悠扬的采茶之音,歌尽了曾经如诗般的年华,而今却只剩下了烟花一场梦一场。
       
        只因那时,我们还年轻。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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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七:一叶落 阑珊青遥

        道不尽的红尘舍恋,诉不完的人间恩怨。在这渺渺茫茫的尘世之间,曾有过那么一片小小的绿叶。
       
        红花当然配绿叶,那是歌里唱的。在如今的故事里,这句歌词应该反过来解读:绿叶注定衬红花:

——那女郎又是格格娇笑。其实她容貌虽也算得上等,但与小龙女相比固然远为不及,较之程英之柔、陆无双之俏,似乎微见逊色,只是她秀雅脱俗,自有一股清灵之气。

        她不是那株清雅隐逸的君子兰,能于心旌摇曳之际纤手弄素琴,浅奏一曲《桃夭》吟,或是袖起执墨香,慨叹“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八字箴言;她不是那茎孤傲任性的木芙蓉,能于巧笑流盼之际嫣然一粹,摄人心魄;她更不是那朵娇艳欲滴的龙女花,于寒风中回雪袖扬,轻舞云裳……
       
        她只是一株小小的绿萼。
       
        在那含羞倚醉的漫天花雨中,在那青衫红袖白影交织的错综纷繁中,这一抹淡淡的绿意,显得是那么的不起眼。如此纯美无瑕的一个她,却注定只能以绿叶之姿去映衬人间的绚烂花雨。
       
        于是,她隐匿于百花丛中那小小的一隅,以一种卑微的姿态去仰望拈花之人,全心全意地凝望着,只为了等待他回眸的温柔一笑。只是,就连这么一个渺小的夙愿,上苍都不愿意帮她实现。
       
——杨过接过花来,心中嘀咕:“难道花儿也吃得的?”却见那女郎将花瓣一瓣瓣的摘下送入口中,于是学她的样,也吃了几瓣,入口香甜,芳甘似蜜,更微有醺醺然的酒气,正感心神俱畅,但嚼了几下,却有一股苦涩的味道,要待吐出,似觉不舍,要吞入肚内,又有点难以下咽。也细看花树,见枝叶上生满小刺,花瓣的颜色却是娇艳无比,似芙蓉而更香,如山茶而增艳,问道:“这是甚么花?我从来没见过。”那女郎道:“这叫做情花,听说世上并不多见。你说好吃么?”


        古佛拈花方一笑,痴人说梦已三生。杨过毕竟不是洞彻世事的古佛,他只是个至情至性的浮华浪子。浪子是漂泊的,他的心灵受不了任何外力的束缚。可以想见,即连玄寂萧索的终南古墓,尚不能成为他铅华洗尽后的永恒;这避尘弃世的绝情幽谷,又怎能牵绊住他洒脱不羁的灵魂?
       
        杨过是随性的杨过,他是个热情如火的浪子而非心如止水的隐士。他宁愿在红尘之中潇洒走一回,也不愿像世外高人一般追求心灵的永寂。是以绿萼从一开始就错了,错的是她那痴痴茫茫的绿林绮梦。
       
        初绽的情花,有意追随那一泓无意间淌入谷中的流水,从此享尽流水落花春去也的天上人间。可是,流水从来便是无心去恋落花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自古以来,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式的旷世单相思,永远只能以悲剧的形式来收场,徒留失意的那一方孤单在湖面成双。这一次同样也不例外。
       
        几段唏嘘,几世悲欢,巫山也好,幽谷也罢。最终的祭品只能有两种:或者是如秋水般澄澈的眼泪,或者是如玫瑰般殷红的鲜血:
       
——公孙绿萼身在父亲手中,动弹不得,一个圈子转过来时,陡然见到杨过跳跃相避,让开了去路,眼光中充满着关怀之情,不禁芳心大慰:“他为了我,宁可不要解药!我死也瞑目了。”她手足虽不能动,头颈却能转动,低声叫道:“杨郎,杨郎!”额头撞向公孙止挺起的黑剑。黑剑锋锐异常,公孙绿萼登时香消玉殒,死在父亲手里!


        那含笑的眸眼,是如此的梦靥,只待一瞬,转身破灭。
       
        琼苞堆雪的万花坳成为了她凄美的香冢,云淡风轻的断肠崖成为了她清冷的祭台,空山寂寂的绝情幽谷更成为了她痴情一生的归宿:生于斯,长于斯,到头来,魂归于斯。
       
        自她喑然问世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她香消玉殒的那一瞬止,她这一生一世便从未踏出过绝情谷半步。她将如琢如磨的一十八年芳华统统奉献给了这与世隔绝的幽谷,甚至等不及青丝转为白发,便以韶华之龄而独自尝尽了那黯然销魂的甘醇与苦涩:

——那女郎向他望了一眼,说道:“有是有的,只是从果子的外皮上却瞧不出来,有些长得极丑怪的,味道倒甜,可是难看的又未必一定甜,只有亲口试了才知。十个果子九个苦,因此大家从来不去吃它。”杨过心想:“她说的虽是情花,却似是在此喻男女之情。难道相思的情味初时虽甜,到后来必定苦涩么?难道一对男女倾心相爱,到头来定是丑多美少吗?难道我这般苦苦的念着姑姑,将来……”


        深情苦,一生苦,痴情只为无情苦!
       
        转瞬即是沧桑。那一把熊熊的烈火,终于烧尽了绝情谷中纠缠了几世的恩恩怨怨,却也同时将那柱出淤泥而不染的绿萼燃为了灰烬。在杨过拔除最后一株情花的刹那,他对绝情谷的所有追思也就到此为止了。
       
        一直感怀造物主对世间苍生的博大襟怀。没有了绝情丹,幸好还有断肠草;没有了绝情谷,幸好还有断肠崖。在往后的十六年岁月里乃至云烟过眼的一生中,绝情谷之于杨过,只不过是一缕缥缈到难以捉摸的记忆罢了。他的所有信仰与渴望,从此只剩下了云封雾锁的断肠崖绝壁。
       
        若干年后,人们只记住了绝迹江湖的神雕侠侣,为他们之间那穿越红尘的悲欢惆怅而满怀惆怅,为他们之间那刺透遍野的青山荒凉而满目荒凉。又有几个人还能记得那片早已被风霜覆盖的落叶呢?或许,这一柱默默的绿萼,早已随风凋零,化作了春泥,将那一朵傲世无双的龙女花滋润地更加娇艳。
       
        她在遇到他的那一瞬间悄然绽放,却如昙花般转瞬枯萎。她为他而生,亦为他而逝。可是于他而言,这青青葱葱的绿萼,只不过是他于三千阑珊灯火中一个匆匆的过客,一个遥远的记忆罢了。
       
        世间最鲜红的莫过于跳动的火焰,比火焰更鲜红的是那迎风而立的龙女花。然而,终究有比龙女花更鲜更红之物,那便是红巾翠袖所喷涌出的末世之血啊!
       
        风光如画的绮丽江山,只有在经由那一滴滴触目惊心的美人之血浇铸过后,才显得愈发动人:或许是八卦石倒下那一瞬的月如无恨月长圆;或许是痴痴念着“以我血躯,奉为牺牲”那一瞬的魂飞魄眩;抑或是匕刃划向世间最美丽的胸膛之时那一弯优雅的弧圈……
       
        生如夏花之绚丽,死如秋叶之静美。而今,秋天还未到来,这一片静美的秋叶却早已簌簌飘落。这一刻,尘已归尘,土已归土。青衫女子曾云:“远山渺渺,沧海茫茫。白云聚散,花事盛衰。”而白衣女子亦曾云:“蛋破生鸡,鸡大生蛋。既有其生,必有其死。”蓦然回望,这两句洞悉尘世的通明之言,早已对绿萼那凄美绝伦的一生作出了最好的注解:
       
        一叶落,春意阑珊;乱云飞,碧落青遥。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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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六:苏幕遮 云漪惜兰

碧落苍穹乱云飞,残花错落空自坠  
暮沉西山晚风急,姗姗雁字去未归  
晓寒轻霜何相随,此去经年人独醉  
欲语林中口难言,相思尽染离人泪

    以上这首七律,是我在高二那年根据《西厢记》中的《端正好》一出而改写的: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
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自古而今,张生与崔莺莺之间的那段缠绵悱恻的旖旎传说历来为人所称颂。人们多只在乎了最终的美满结局,而往往忽视了期间的种种悲怆情怀。倒是我们的蓉儿曾经对此有感而发:

——黄蓉忽然抬起头来笑道:“算了罢,反正是这么一回子事,范仲淹做过一首《剔银灯》词,你听人唱过么?”郭靖道:“我自然没听过,你说给我听。”黄蓉道:“这首诗的下半段是这样:‘人世都无百岁。少痴矣,老成尪悴,只有中间,些子少年。忍把浮名牵系,一品与千金。问白发,如何回避?’”跟着将词意解说了一遍。郭靖道:“他劝人别把大好时光,尽用在求名、升官、发财上面。那也说得很是。”黄蓉低声吟道:“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郭靖望了她一眼,问道:“这也是范文正公的词么?”黄蓉道:“是啊,大英雄大豪杰,也不是无情之人呢。”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句出自范文正公的《苏幕遮》一词,之前提及的《端正好》一曲也同样化自此词的“碧云天,黄叶地”一句。说来惭愧,我所就读的千年府学虽是由范文正公于千年之前所创建,且我每天出入校园都会见到他老人家那巍巍塑像,却仍是无法完全领会他的那份浩瀚襟怀。

    于金庸而言,浩浩荡荡的《天龙八部》写到这个时期,已然是行云流水,酣畅淋漓,一支妙笔臻至化境,再不复十余年前初尝提笔浅绘书剑江山之时的滞涩与稚嫩。

    纵观这两部不可同日而语的旷世之著,再回过头来好好欣赏其间发生的那翻天覆地之衍迁。我们可以说是金庸长大了,通明了,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日渐感悟到了人生的真谛。但也不妨拿婉清与香香做上一次对比,乍一看二者绝非同一类型的女子:一个武功高强,一个弱不禁风;一个凶狠毒辣,一个温柔恬静;一个动辄杀人,一个悲怀众生……似乎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儿。

    推本逐源,细细追究,其实二者还是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的:一般的不谙世事,天真无邪;一般的倾国倾城,颠倒众生;一般的重情重义,敢爱敢恨;甚至连浑身散发出的那股袭人之香,都是一般的沁人心脾,醉人芬芳……

——保定帝见木婉清不向自己跪拜,开口便问自己是否皇帝,不禁失笑,说道:“我便是皇帝了。你说大理城里好玩么?”木婉清道:“我一进城便来见你了,还没玩过。”保定帝微笑道:“明儿让誉儿带你到处走走,瞧瞧我们大理的风光。”木婉清道:“很好,你陪我们一起去吗?”她此言一出,众人都忍不住微笑。
     保定帝回视坐在身旁的皇后,笑道:“皇后,这娃娃儿要咱们陪她,你说陪不陪?”皇后微笑未答。木婉清向她打量了几眼,道:“你是皇后娘娘吗?果然挺美丽的。”保定帝呵呵大笑,说道:“誉儿,木姑娘天真诚朴,有趣得紧。”

        婉清之纯朴恰与蓉儿之灵巧进行了一次鲜明的对比:一个是浑中璞玉,一个是人间精灵;却同样的惹人喜爱:一个从小随师父(即母亲)隐居于深山老林,一个从小随父亲匿迹于世外桃源,均身处于避尘弃世之所在。
       
——木婉清道:“呸,怎地刚才又亲我了?”段誉道:“我见你生得太美,实在忍不住,可对不住了。”木婉清笑道:“也不用说对不住,你亲我,我也很欢喜呢。”段誉心道:“她天真无邪,才是真的,钟夫人可是假的。钟灵年纪小,也是真的。”

——此时一缕日光从天窗中射进来,照得她白中泛红的脸美若朝霞。郭靖突然觉得她的手掌温软异常,胸中微微一荡,急忙镇慑心神,但已是满脸通红。
……郭靖低头道:“我真不好,我忽然想……想……”黄蓉问道:“想甚么?”郭靖道:“现下我不想啦。”黄蓉道:“那末先前你想甚么呢?”郭靖无法躲闪,只得道:“我想抱着你,亲亲你。”黄蓉心中温馨,脸上也是一红,娇美中略带娇羞,更增风致。郭靖见她垂首不语,问道:“蓉儿,你生气了么?我这么想,真像欧阳克一样坏啦。”黄蓉嫣然一笑,柔声道:“我不生气。我在想,将来你总会抱我亲我的,我是要做你妻子的啊。”郭靖心中大喜,讷讷的说不出话来。黄蓉道:“你想亲亲我,想得厉害么?”

    尽管如此,蓉儿却是生就一双慧眼,于茫茫人海中巧识傻小子郭靖,最终与之携手,共同用生命演绎出一段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完美传说;

        至于婉清,则是天成一缕柔情,一旦爱上了段誉那小子,便从此倾尽所有,行到水穷,坐看云起:
       
——如此心神不定,一幌又是数日。渡日如年的滋味,这几天中当真偿得透了。日日夜夜,只盼山峰下传上来一点声音,纵使不是段誉到来,也胜于这般苦挨茫茫白日、温和长夜。每过一个时辰,心中的凄苦便增一分,心头翻来覆去的只是想:“你若当真有心前来寻我,就算翻山越岭不易,第二天、第三天也必定来了,直到今日仍然不来,决无更来之理。你虽不肯拜这南海鳄神为师,然而对我真是没丝毫情义么?那你为什么又来吻我抱我?答应娶我为妻?”
    越等越苦,师父所说“天下男子无不负心薄悻”之言尽在耳边响个不住,自己虽说“段郎未必如此”,终于也知只是自欺而已。

    便是这样的上上女子,初出场时,苏幕遮面,黑衣缠身,散发出幽香阵阵,像极了一朵神秘而冷漠的“黑玫瑰”,教人不敢正视,却又无比憧憬。

    她会凶狠,只是因为她秉信着从小对师父的承诺以及挚爱。骨子里,她还是一个活泼善良的好女孩儿。她于一举一动中所流露出来的美,是一种纯天然的美,丝毫没有夹杂半分做作:

——木婉清转头向他,背脊向着南海鳄神,低声道:“你是世上第一个见到我容貌的男子!”缓缓拉开了面幕。
     段誉登时全身一震,眼前所见,如新月清晕,如花树堆雪,一张脸秀丽绝俗,只是过于苍白,没半点血色,想是她长时面幕蒙脸之故,两片薄薄的嘴唇,也是血色极淡,段誉但觉她楚楚可怜,娇柔婉转,那里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当纤纤玉指终于轻轻揭下黑纱展露出绝世容光,我们的目光,便也随着段誉一起凝望向了那张清丽不可方物的脸庞。水木清华,婉兮清扬。没有朝霞的绚丽光芒,却照样令人回味悠长。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再出尘再有爱的由头也终不免会有落入凡尘,陷入俗套的那一幕。金庸他老人家毕竟是人而不是神,是以他还是下下狠心,无奈地把情哥哥变成了亲哥哥。

    从此,痴情只为无情苦,婉妹对段郎的那份刻骨铭心之爱恋,也只能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被时光风化,被段郎遗忘,眉间心上,一片彷徨。

    婉清对段誉痴情一片,倾心相爱,金庸是知道的;语嫣对段誉更多的也许只是在情场失意之后心灵的转移与慰藉,金庸也是知道的。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让段誉最终选择了后者,这是十分不像话的!

    我爱婉清,不只是因为她的天真无邪,更因为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

——木婉清见萧峰等侍立在旁,心下过意不去,低声道:“萧大哥,虚竹二哥,你们一起坐下吃喝吧。”萧峰和虚竹都笑着摇了摇头。木婉清知道萧峰好酒,心生一计,将手一摆,说道:“斟酒!”萧峰依言斟了一酒。木婉清道:“你饮一碗吧!”萧峰甚喜,两口便将大碗酒喝完了。木婉清道:“再饮!”萧峰又喝了一碗。

    即使明知与段郎在今生相守已然无望,即使明知段郎此刻心心念念的只剩下了一个神仙姊姊,但是婉妹依旧不计自身地代兄求亲。没有何苦不何苦,只有愿意不愿意。如此可爱可亲的女孩子,能不被人喜欢的,确也真是难了。无怪当二十一世纪金庸三修天龙之时,终于借段誉之口,说出了那句他在心头憋了整整四十年而一直迟迟没出口的肺腑之言:

——段誉迷糊之中转过头来,只见木婉清活色生香,娇媚万状,委实比那冷冰冰的神仙姊姊可爱得多。

    只怪段誉生来便是一个喜剧人物,他的结局自然也只能如大团圆一般的俗气:旧版携手语嫣;新版虽深知婉妹对自己一番深情,却到底还是同娶了小妹妹钟灵与西夏公主的侍女晓雷(我怎么总觉得有西夏与大理之间政治联姻的色彩在里面呢?),未免还是那么的不尽如人意。

        又何必去追究这些乱七八糟的结局呢?我们爱的是婉妹呀,又不是段誉。段誉怎样我不管,我只在乎婉妹是否幸福。她若幸福,我便为她祝福;否则,我陪她一起惆怅便了。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天上有彩云,水中有涟漪。且默默地珍惜这一株清丽脱俗的空谷幽兰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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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五:临江仙 不醉花前为谁醉

——堪笑一场颠倒梦,元来恰似浮云。                ——《临江仙》 朱敦儒

        当世大侠金庸早已步入耄耋,而绝代佳人夏梦亦已年逾古稀。
       
        数不尽的流转时光,而今蓦然回望,竟模糊地只剩下了沧桑。
       
        这来如流水逝如风的人生啊!
       
        历经劫难繁华落尽的垂暮老者,再不复当年鲜衣怒马初涉红尘的意气少年;而无量山绝壁月华之下的淡淡仙影,也早已幻化作了聚散无常的渺渺浮云。《金刚经》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几十年后,金庸三修《天龙》,这一次他终于没让段誉和王语嫣在一起。当王语嫣摔碎玉像欲寻《长春不老功》的那一瞬间,段誉方始明白自己一直以来所爱的仅仅是一种理想中的美好事物,绝非语嫣其人。这惊天动地的一改,未始不是金庸在通明了世事之后的大彻大悟。他以八十年的人情练达俯瞰当年种下的因果轮回,以近乎佛老的姿态感悟人生的真谛:“非己之人终不可得。”
       
        于是,那些美好的回忆便静静地躺在那里,被岁月覆盖着。
       
        ……
       
        向来痴,从此醉。迂迂回回的命运如乱麻般曲曲折折,一路上急煞我等,最后总算大功告成,通往了它所被赋予使命的终点——先是烟笼寒水的曼陀山庄,再是荷露粉垂的水榭听香,如此江南水乡,如此姑苏风光,正是红尘中人心向往之的人间天堂啊!
       
        无怪连听不懂销魂蚀骨的吴侬软语之人,都会为之沉醉不已了。
       
——便在此时,只听得一个女子的声音轻轻一声叹息。

        霎时之间,段誉不由得全身一震,一颗心怦怦跳动,心想:“这一声叹息如此好听,世上怎能有这样的声音?”只听得那声音轻轻问道:“他这次出门,是到那里去?”

——那女子听得他走了出来,惊噫一声,背转了身子。

        段誉一转过树丛,只见一个身穿藕色纱衫的女郎,脸朝着花树,身形苗条,长发披向背心,用一根银色丝带轻轻挽住。段誉望着她的背影,只觉这女郎身旁似有烟霞轻笼,当真非尘世中人,便深深一揖,说道:“在下段誉,拜见姑娘。”

       
        一声莺转流波的轻微叹息,一幅震颤心弦的绝美背影。只此寥寥两笔,便营造出了一鸿摄人心魄的无上意境,也由此翩然拉开了金书第一宏大追女友行动的华丽帷幕。
       
        好一个金庸!狡猾竟也可以狡猾到这般丝毫不露痕迹,甚至让人颇感回肠荡气!他明着写的是段王之间那丝若即若离的暧昧,但又何尝不是自比作了情天情海所孕育的痴情种子段誉,而将夏梦意淫作了落入凡尘的神仙姊姊王语嫣?他在香港苦苦追寻不到的,便将之交由了夏梦的故乡姑苏去继续追逐。
       
        在现实中,夏姑娘之于金庸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九天仙子,但是在他的梦幻世界里,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可以对心目中的天人进行天马行空般的捉弄。
       
        于是,他一会儿让她于桃花欲嫣之际轻轻地扣人心扉,一会儿又让她在死尸满地的小磨坊里衣不蔽体;一会儿让她于缥缈灵鹫之巅华美地语笑嫣然,一会儿又让她在泥浆熏人的枯井底与段公子缘定三生……种种种种,既香艳又奇诡,也真难为这位娇滴滴的大小姐了,在短短的岁月当中所历经的磨难,竟比人家几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在此不由感慨一句:“金爷爷,你忒也无耻了!”
       
        语嫣姑娘是金庸最大手笔的著作当中戏份最多的女主角。在这之前,他早已通过阿碧之温柔以及阿朱之俏皮,对江南姑苏这个水乡泽国之地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渲染与烘托。神仙姐姐王语嫣,又何尝不是夏姑娘的华丽化身呢?
       
        我一直为着能与金庸的梦中情人身处同一姑苏繁华之地而荣宠不已。说来也巧,夏姑娘的玉照,不久前老师曾在课堂上放映过,彻底艳惊了全场。不是我夸张,如今的美女到了她面前,惟有黯然失色。毕竟,夏梦是当时香港唯一可与奥黛丽赫本相媲美的女星啊!毕竟,金庸曾不吝言辞地赞美道:“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见过,我想她应该像夏梦才名不虚传。”相信读过《越女剑》的人们该是对此深有体会的吧!
       
        古有周幽王千金一掷烽火戏诸侯,又有吴三桂冲冠一怒干戈为红颜。而今的金庸虽没有他们那般大气磅礴的挥霍,不过他到底还是做了一件至今为人津津之事:为了一近夏梦芳泽,金庸毅然踏入了长城电影公司,生平唯一一次当起了编剧,为心仪已久的伊人量身打造影片。他为之打造的第一部片子名为《绝代佳人》,这四个字也不啻是对伊人的最高礼赞。在此请允许我插一句,当时影片的摄像师名唤陈家洛,金庸第一部著作《书剑恩仇录》男主角的名字即是如此由来的。
       
        光阴荏苒,痴情种子与神仙姊姊之间的旖旎传说早已被多次搬上了荧幕,至今成为人们茶前饭后所乐衷的谈资。可是,又有几个人还会记得半个世纪多前的那桩纯美之极的不伦之情呢?
       
        文人多情,这仿佛成了永远也颠扑不破的真理。从相如琴挑文君,子建曲赋洛神,到欧阳修对小侄女的“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晏几道对小蘋的“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自古以来,这种朦朦胧胧的欲说还休之情便从未断绝过。
       
        且不说远的,单是金庸的表兄徐志摩,在他短短的一生之中与陆小曼、林徽因以及凌叔华这三位才女红颜之间那剪不断理还乱的错综情节,便足以教人琢磨上大半天了。《神雕》中那冲破世俗的一声“龙儿”,只怕多半还是来自徐志摩对他夫人陆小曼的那亲昵的呼唤“龙儿”。
       
        到了金庸,他似乎也不干落后,一生娶过三位夫人不消说,竟还以有妇之夫之身觊觎着同为有夫之妇的夏梦。结局自然是失意而归。于是,这一丝丝失意的联想与宣泄,便在不知不觉之中,若有意,若无意地化入了他的字里行间,愁肠满腹之余,惟有痴叹酒独倾。这倒与何足道对郭襄的那份在水一方的思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何足道全心沉浸在琴声之中,似乎见到一个狷介的狂生在山泽之中漫游,远远望见水中
小岛站着一个温柔的少女,于是不理会山隔水阻,一股劲儿的过去见她……

        忽忽千余字激荡至此,猛然惊觉自己跑题功夫已然臻至化境。各位看官万万恕罪。其实话又说回来,八卦神马的最有爱了,不是么?
       
        很多人不喜欢王语嫣,理由大体有三:一、花瓶;二、没个性;三、拒真情。
       
        我倒一直觉得她很无辜。用小郭襄的原话,那就是:

——“她也是没有法子啊。她既欢喜了杨叔叔,杨叔叔便有千般不是,她也要欢喜到底。”

        穆念慈对杨康痴心一片永不悔改,无人指责;纪晓芙对杨逍情深如斯至死不悔,无人指责。但是到了王语嫣,她为慕容复而尽日览群书,却仿佛成了一件十分可笑的荒唐之事。爱,是不需要理由的,不爱同样不需要。慕容复与她是表兄妹,又是她从小便倾心之人,人品武功皆不在段誉之下,凭什么非要逼着她就此接受段誉舍弃慕容呢?就因为段誉是主角么?照我看来,若她真的如此做了,那才是名副其实的水性杨花呢!
       
        我申明,我个人是极其喜欢段公子的。但我还是不得不说上一句,在这件事上,段公子的的确确是个第三者啊,不过,他却是世间最幸运也最幸福的第三者~
       
        慕容复对表妹毫无真情么?不是的:

——他不由自主向王语嫣的背影望去,只见她站在一株柳树下,右手拉着一根垂下来的柳条,眼
望河水,衣衫单薄,楚楚可怜。慕容复自然深知表妹自幼便对自己钟情,虽然舅母与自己父母不睦,多方阻她与自己相见,但她一个身无武功的娇弱少女,竟毅然出走,流浪江湖,前来寻找自己,这番情意,实是世上少有。慕容复四方奔走,一心以中兴复国为念,连武功的修为也不能专心,于儿女之情更是看得极淡。但表妹对自己如此深情款款,岂能无动于衷?

        萝卜青菜尚且各有所爱,何况江山美人之间的权衡纷争?为何非得不爱江山爱美人呢?
       
        是以我们没有理由去责怪任何一个人。
       
        暂且撇开那个被改得面目全非的世纪新修版不谈。或许是金庸深谙能量守恒之道的缘故罢,他在《天龙》里主要描写的是契丹、北宋、大理、西夏以及吐蕃这五国之间的恩恩怨怨,但除此之外,却又平添上了一个即将没落的大燕慕容氏,以及一个逐日崛起的大金完颜氏。此中浩瀚襟怀,非常人所能企及也。

        事到如今,结局如何,我已不在乎了。语嫣姑娘情归段誉也好,追随慕容也罢,亦或是在大理与大燕之间徜徉……又能怎样呢?
       
        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刻,她真真正正地存在着,并被人以柏拉图式的纯美学精神恋爱深深爱过。至于这个人究竟是段誉还是金庸,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曾有人问过金庸,夏梦和王语嫣是否很像。金庸笑了:“夏梦呀!她没有王语嫣聪明……”
       
        半个世纪以来,夏梦那倾城倾国的凝视衍变为一股旋律,不断在中国文字的世界响起,幻化成千姿百态的武林儿女上演各种惊奇冒险的故事。这其中就包括了语笑嫣然的神仙姊姊。
       
        不醉花前,为谁醉?为谁泪?为谁憔悴?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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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四:醉花阴 梦落晨风

    ——“丁郎,丁郎,来生来世,再为夫妻……”

        这是霜华于临死之际所许下的唯一心愿,亦是她耗尽全部生命所刻下的爱的誓约。纵观金书三十六卷,比之山盟海誓的“千秋万载,永为夫妇”八字真经,这催魂夺魄的十二字谶语,却更加令人震撼,愈发令我动容:字字锥心,句句泣血,硬生生地把当时一个活泼泼灵动动的我搞得是满腹愁肠,满怀怅惘。
       
        《连城诀》是我所读的最后一本金书,亦是我迄今为止所读过的最郁闷的一本书,没有之一。那时的我,年只二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值初尝人间七情六欲,初会世间千姿百态的年纪。本欲满心欢喜地以此书来给我的金书之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从此功德圆满,无量寿佛;孰料这本书所带给我的,却先是当头一棒,继而无情地泼下一盆冷水,浇得我从头冰到了脚,原本的满腔热情竟在刹那之间幻化得灰飞烟灭。
       
        是以初读连城,是一次很糟糕的历程。都说于无声处听惊雷,可是我从头至尾,却连闷雷也听不到半响。放眼望去,满目怆然,昏昏沉沉的天地间所拥有的,竟不是和风细雨,而是那一阵阵、一丝丝教人战栗的腥风血雨:扭曲的人性、卑贱的人格、丑陋的灵魂……淋漓尽致,乌烟瘴气到搅得我满肚子窝火,偏又无处发泄,真想把那一颗颗该死的狼心统统揪出来,扇上两下,踹上两脚,摔碎了之后再扔到黄浦江里喂鱼……即便如此,依然难解我心头之忿。
       
        唉,我倒忘了,他们是没有心的。
       
        他们所看不透的,是这个世界上最俗最俗的荣华与名利啊!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只此二物,最是虚妄!
       
        在此,不由想到了另一个从未出过场的奇女子,想到了她在通明了世事之后那洞悉世尘的一句:“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又有什么分别?”
       
        此言深得我心啊!每每看到此句,总不由得抚掌称快,拍案叫绝!
       
        然而,亦知墨曾于我言道:“世间女子,多是口是心非,既怨男子痴于皮相之色,又安肯自堕容颜哪怕半分?每芳华稍去,即不胜唏嘘。”                   ——2010年10月
       
        诚然,他以一个男人的角度,眼光犀利地阐明了他眼中的女子对待自己如花容颜的态度——头可断,血可流,绝世容光不可朽~
       
        从《倚天》第二十六回中,赵周二女先前面对死亡威胁之时的镇定自若,直到后来面对毁容威胁之时的惊慌失措,当可成为此语极有力的佐证。一直在想,假若换做是我,只怕早已吓得晕厥过去了罢。
       
        于是乎,知墨此言,确也至理。然而,他似乎忘却了那一朵奇葩,那朵他曾经为之潸然泪下过的欺雪凌霜之花:
       
        ——丁典道:“我又是感激,又是怜惜,一掌打破了窗子。她惊呼了一声,闭起了眼睛,伸手蒙住了自己的脸,可是我已经瞧见了。她那天下最美丽的脸庞上,已又横又竖的划上了十七八刀,肌肉翻了出来,一条条都是鲜红的疤痕。她美丽的眼睛,美丽的鼻子,美丽的嘴巴,都是歪歪扭扭,变得象妖魔一样。我伸手将她搂在怀里。她平时多么爱惜自己的容颜,若不是为了我这不祥之人,她怎肯让自己的脸蛋受半点损伤?我说:‘霜妹,容貌及得上心么?你为我而毁容,在我心中,你比从前更加美上十倍,百倍。’她哭道:‘到了这地步,咱俩怎么还能厮守?我答允了爹爹,永远不再见你。典哥,你……你去罢!’我知道这是无可挽回的了,说道:‘霜妹,我回到牢狱中去,天天瞧着你这窗边的鲜花。’她却搂住我的脖子,说道:‘你……你别走!’
        我一直认为霜华之姿当不下于赵周之容,只是各有其美罢了。若说赵女灿若玫瑰,周女秀似芝兰,那么至于霜华,则是凌家有女,人淡如菊。
       
        ——“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环。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间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一切的一切,似乎只有易安居士的那一句绝妙好辞方可略表一二:“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又有何处暗香盈袖?
       
        突然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金书中的好女儿们,通常有一个坏爹,而且多半从小没娘亲。比如绿萼之于公孙止,戚芳之于戚长发,盈盈之于任我行,温仪之于温方山……
       
        当然,这是题外话,不过我的意思也就随即呼之欲出了:似霜华这般温柔乖巧的好女儿,竟也有着那么一个人面兽心的父亲!凌退思,这名字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啊!退思,退思,看似如此出尘,却比谁都要利欲熏心,为了荣华富贵竟不惜葬送女儿的幸福与性命,哈哈,哈哈……
       
        很多人喜欢把霜华定位为水葱似的大小姐,其实不然的。她虽出生于官宦之家,却并不安于本本分分的当好她的大小姐。她选择的是与之相对的另一个极端——江湖,她与江湖草莽之人私底下结下了情缘。她内心的天平,一直向江湖的那一方倾斜着,从来不后悔,也从来不悔改。
       
        是以霜华并不需要我去怜惜,否则反倒是小觑了她了。然而我却发自内心地敬重于她,且不说别的,单是那一份为爱而自毁容颜的勇气,以及那十数年如一日换花的坚持,便足以教我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尝尽千般欢愉以及万种痛苦了。
       
        霜华从未在书中正式出过场。她的绝代风华,她的绝世容光,以及那常人终其一生也无法企及的决心与胆魄,都是经由丁典之口而向我们转述的。她的故事,虽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章《人淡如菊》,但就只这么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便再也无法将她从我的心头抹去。
       
        一瞬,永恒。
       
        待得她真真正正出场之时,她早已化为了森森白骨。但正如金蛇郎君以枯骨之姿重现于《碧血剑》终而夺走全部风光一般,她才是整本连城之中,最耀眼夺目的那一束光华!
       
        在丁典心中,血染江山的连城宝藏,又怎敌得上她浅嗔薄怒的一颦一笑?微微一笑,便即倾城啊!这倒与当年《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夫妇作了一次穿越时空的遥相呼应:
       
        ——“我爹哈哈大笑,说道就是十万个宝藏,也及不上我妈。他提笔写了一篇文字,记述此事,封在洞内,好令后人发现宝藏之时,知道世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情爱,决非价值连城的宝藏。”
        生未得同枕而眠,死终得同室而穴。此生无憾矣。
       
        金波旬花开得再香再艳又能如何?终将有一天会败去。而那孤坟旁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却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盛开下去,永不凋零。因为那两颗纯美的心灵早已融为了一体。那夺目的光辉,会一直照耀着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灵。
       
        谨以枕霞旧友的《供菊》之言,献给那一株永不倾颓的凌霜之花:
       
    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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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三:香剑吟 语意阑珊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愈是美丽的女子,愈是难以用平凡的文字来描述她们的美丽。金庸似乎一直很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乎,他的妙笔一直被他拿捏得很有分寸。他深谙其中的精髓所在,所以,他更愿意通过白描以及反衬的手法来表现她们的绝世容颜。寥寥几笔的简单勾勒,却用大篇幅来述说着观众们的反映。
       
    所以,当数万清兵见到香香之时武器落地的静谧,当群臣将领见到圆圆之时状若癫狂的嚎啕,以及阿青顿然收棒那一刹那的西子捧心……种种瞬间,无一不成为经典与永恒!

        香香、圆圆、西施这三个女子,也恰好是公认的金书最绝美的三个女子。龙女、语嫣、芷若之属虽然清丽脱俗,却终究比不上她们的倾国倾城。然而所不幸的是,她们三个却无一例外地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
       
    从第一部作品《书剑》一直延伸到最后一部作品《越女剑》,从头到尾,从明清回到春秋,一直跨越了几千年的岁月长河,却始终也逃脱不了那绝情宿命的轮回。在政治的面前,现实永远是残酷的。所以,陈家洛为了汉室江山,只能忍痛割舍香香;范蠡为了天下苍生,只能眼睁睁地把心爱的浣纱女奉献给吴王。所以,才会出现香冢蝴蝶这样美好的传说;范蠡携手西施泛舟于太湖的情景,也永远只能存在于神话之中。

    吴国破灭了,人们大骂西施妖媚惑主;明朝破灭了,人们大骂圆圆红颜祸水。幸好大清江山没有葬送在乾隆手中,否则,只怕无辜的香香会被从此打上祸国的烙印,而被推入万劫不复之境,永世不得超生。自古红颜多薄命,这仿佛成了永远也颠扑不破的真理。

        本来,香香应该像所有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与心爱之人共同在莽莽苍苍的大草原上策马奔腾,享尽人世间的万千欢愉,从此过着平平淡淡却又幸福一生的日子。
       
        可是她没有。只因为她的过分美丽,这个恁是无情也动人的女子,她被硬生生地带到了豺狼的面前,饱尝着那炽热而又贪婪的目光在她身上的不断噬食。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之下,她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她必须学会坚强。所以,香香改变了很多很多,始终不变的,是她那颗圣洁的心灵,永远是那么的澄澈清朗,一如荒漠中的初遇一般静婉。

——只见湖边红花树下,坐着一个全身白衣如雪的少女,长发垂肩,正拿着一把梳子慢慢梳理。她赤了双脚,脸上发上都是水珠。陈家洛一见她的脸,一颗心又是怦怦而跳,暗想:“天下哪有这般美女?”只见她舒雅自在的坐在湖边,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白衣倒映水中,落花一瓣一瓣的掉在她头上、衣上、影子上。

    世人往往更多地注意到了她的容光,她那浑身散发出的清香,而因此忽略了其它。她有着一个同样出彩的姐姐——翠羽黄衫,她的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她的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智慧,使得大草原之上,无人不对她钦佩与叹服。

    世人多喜青桐,可我独爱香香。爱她对万千生灵的那一份善良与纯真,爱她对真神阿拉的那一份圣洁与虔诚,更爱她对爱情的那一份至死不渝、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决心与胆魄。

——但见她将全身衣服一件件的脱去,在水声淙淙的山峡中,金黄色的阳光照耀着一个绝世无伦的美丽身体。陈家洛只觉得一阵晕眩,不敢正视,但随即见到她天真无邪的容颜,忽然觉得她只不过是一个三四岁的光身婴儿,是这么美丽,可是又这么纯洁。

    自香香在天山脚下的瑶池仙境中沐浴而被陈家洛误打误撞地看到的那一刻起,她的命数已经在悄悄地改变。

    那边厢,红花会群豪与朝廷之间已经如火如荼到千钧一发;这边厢,陈家洛却悠悠地牵着香香的小手信步于大漠的万千风情之中。一路上风光旖旎,尽享着小儿女的二人世界。

    当陈家洛不顾性命拼尽一切地攀上那座高耸入云的绝傲天山,轻轻摘下那株全世界唯一的雪中莲送给面前这个少女之时,他却不知,他已然悄悄地摘取了她的芳心。

——那少女的至美之中,似乎蕴蓄着一股极大的力量,教人为她粉身碎骨,死而无悔。

    在陈家洛的内心深处,他隐隐觉得自己是配不上她的,直到:

——香香公主轻轻的转了几个身,慢慢沿着圈子走去,双手拿着一条灿烂华美的锦带,轻轻唱道:“谁给我采了雪中莲,你快出来啊!谁救了我的小鹿,我在找你啊!”陈家洛一听,耳中嗡的一声,登时迷迷糊糊的出了神,忽然一只纤纤素手轻轻搭上了他肩头,那条锦带套到了他头颈之中,轻轻向上拉扯。

    情窦初开的少女,在大庭广众之下,赤果果地表达着自己的爱意!当她把锦带轻轻地挂到陈家洛的颈中之时,她早已把自己的一切也一同交付给了面前这个男子,从此天涯地角,生死相随。

    写尽了千秋万载的沧桑悲苦,道尽了三生七世的恩怨情仇。这一枝险笔,在充斥着刀光剑影的血雨腥风之中不断穿梭与斡旋,可似乎还得不到满足。

    只怪金庸心太狠,一次一次地将美好的事物撕碎了给人看,由此而上演着一出又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旷世悲剧;也怪我心太软,明知是他老人家的刻意安排如此,每次却总是情不自禁地堕入他的圈套之中,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

——香香公主见他们远离窗边,才慢慢走近,向外一望,只见一片平沙,搭了许多回人的帐幕,远处是一座伊斯兰教的礼拜堂,心里一酸,两颗泪珠从面颊上缓缓滚下,想起父亲哥哥及无数族人都惨被乾隆派去的兵将害死,一股怨愤,从心底直冲上来,一回头,抓起桌上一只玉瓶,猛向乾隆头上摔去。岂知玉瓶光滑异常,虽然接住了,还是滑在地下,跌成了碎片。一瓶刚碎,第二瓶跟着掷到,一声清脆之声过去,稀世之珍就此毁灭。

    这一对玉瓶的碎裂,也昭示着香香未来命运的坎坷。她注定要和玉瓶上的绝代奇女子玛米儿一样,只身闯入荆棘丛生的龙潭虎穴,拼尽自己全部的力量来与敌人抗衡,以报全族大仇。这个曾经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少女,在仇恨的面前,竟也慢慢变得勇敢坚毅起来。

    她单薄、她无助,她不过一个弱女子呀,却要独自面对那么强大的力量!她发抖了,也就在这一瞬间,她决定了——那怕是死!只是那魂牵梦萦的人,你在哪呢?

只为一支歌,血染红寂寞
只为一场梦,摔碎了山河
只为一颗心,爱到分离才相遇
只为一滴泪,模糊了恩仇
这几句话,很好地诠释了人世间所谓的“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对于一个虔信宗教的人,再没比灵魂永远沉沦更可怕的了,可是她没有其他法子。爱情胜过了最大的恐惧。她低声道:“至神至圣的阿拉,我不是不信你会怜悯我,但是除了用我身上的鲜血之外,没有别的法子可以教他逃避危难。”于是从衣袖中摸出短剑,在身子下面的砖块上划了“不可相信皇帝”几个字,轻轻叫了两声:“大哥!”将短剑刺进了那世上最纯洁最美丽的胸膛。

    香香死了,死得如秋叶一般静美。上苍依旧还是眷顾着她的,她没有从此永堕火窟,而是得到了宽恕,升入了天堂。最后的那一场大雨,也仿佛洗净了人世间所有的过失与罪恶。雨停了,这一刻,美人之泪陨落为杯中之酒,而美人之血则幻化做翩跹起舞的蝴蝶,美丽的飞,盘旋,然后不见……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的帖子

——————————江湖终——————————
发表于 2011-3-1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妹和我一样实在,十二篇一股脑全发完了,这样精华数就少了,不过“浓缩的都是精华”,这样也好。
强烈推荐武五陵的传人襄女的 新十二钗系列 文章,各位可以和武五陵老十二钗并读,襄女此十二篇虽不及武五陵老到,但清新流丽,亦有独特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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