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江湖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江湖
查看: 2717|回复: 2

第一次存活到最后的纪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第三次参加版杀,也是第三次当杀手。最开始报名游戏的时候,我站短小黑哨要身份,其实当时没想要当杀杀的,因为前两次当杀都很失败很悲剧,这次我更想做个炸弹,就像在哨子的娱乐贴里写的那样,谁贴我我就炸谁,哈哈。我当初也没反应过来版杀会开始得这么快,直到我会学校上网打开QQ才发现莫名的多了个杀手群,才知道我被黑哨点杀了,而且版杀也开始了。也许正是因为版杀开始的太匆忙吧,所以很多人都能充分的参与进来。我加到杀手群里,一看群内的qq号,除了旋旋跟黑哨,居然一个都不认识(不认识QQ里的名字)。其实在小黑哨手里当杀我压力很大,因为我第一次当杀就是黑哨点的。这次版杀也有好几个高手,大姐,牛还有包大人,他们都不是杀手的话就意味着差不多都是白道,就算是刺客,杀刺未联合之前也是敌人,于是我的压力更大了。正因为压力够大,反而想开了,毕竟我也不是版杀新人了,一个游戏嘛,重在参与玩得尽兴就够了,输赢与否其实不需要太在意。之前在一个讲版杀经验的帖子里看到一句话 ,猥琐的警察和阳光的杀手是最可怕的。我想着这句话,决定当一个阳光的杀手。于是我把我看到的跟本次版杀有关的帖子都回了一遍,因为想要隐藏身份,也有意的改变了一下语言习惯和风格,比如追着月月调戏……汗。其实这次洛哨也挺黑的,公布的四个杀手马甲,两个我是版主,一个是前版主,我在群里追问黑哨问他是不是故意的,结果黑哨笑而不语。我想着黑哨既然敢说我也不怕他黑,索性回了个贴说这是黑哨在暗示我是杀杀,事实也的确如此,我也照着自己的这个逻辑,在第一次的投票里票了烛泪@七年。第二天我再上来看情况的时候发现善良的死神居然票了我,按照之前玩版杀的经验 ,如果别人票你你不回票的话,很容易引起怀疑,所以我迅速改票回票了死神,结果莫名其妙的下面一堆人开始跟票我……当时我觉得自己的运气好极了,如果我没有改票,别人都跟着死神票我的话,那第一轮出局的必定是我了。这或许是因为牛一轮的宿命太强大了吧!结果晚上另一个杀手马甲小左@七年被剑掉了,当时就觉得形势严峻了。剑掉了一个杀,刺客也被票掉,杀刺联合的机会也没有了,剩下三个杀手,一切都必须加倍小心。因为那轮的剑贴出得特别早,而且风格很明显,旋旋说是个玩剑三的,跟天一门有关的人,我不太了解这些,所以杀贴和杀谁都是由她出的,开始我们怀疑剑是月月,但后来旋旋又否定那个人是月月,而认为公孙蝶才是杀,所以最后她选择贴公孙蝶。这里还有个小插曲,就是第一轮的时候我被月月怀疑了,因为我是第一个票死神的人,结果后面一票跟票的,我在帖子里喊冤,月月也暂时相信了我的辩解。第二轮的时候,我又是第一个投票的,票了两个托票跟高的,烛泪@七年跟旋覆@七年,我投旋覆@七年,有一个原因就是第二轮的时候我怀疑自己会高票,因为我表现的太高调了,高调的人不是容易被杀就是容易被票,我既然没有被杀,这么高调的人总是让人怀疑的,何况月月已经怀疑我了,那个时候我还是怀疑她是剑侠的。那么这个时候我票旋覆@七年,如果我最后被票掉的话,那么旋覆@七年应该可以被消除怀疑,因为一开始就黑吃黑的情况还是比较少得,如果我被跟票的话,旋覆@七年被票掉后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而减轻我是杀的嫌疑,当时我觉得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没想到我又一次成了领票的了,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于是碧海就这么悲剧的被牺牲了,汗……这一轮的杀贴是我发的,但最终决定杀灵儿@七年的人还是旋旋,我在伪装上或许有所进步,但论及剥马甲和识别身份的能力上还远远未够。我照旋旋指令贴掉了灵儿@七年,结果这轮的剑侠贴掉了烛泪@七年,黑哨当时就在群里跟我说,知道烛泪@七年是什么身份吗?我但当时就想着不会是炸弹吧!结果……最后的形势完全是一边倒的有利于杀杀,剑侠出来号票,我居然成了最没有嫌疑的人。其实那个时候我还有些担心的,生怕一不小心露出马脚最后被翻盘了,结果最后的结果还是没有出人意料,两个侠被票掉了,这个时候我们只要把剩下的两个侠干掉,就能以两个杀手全部存活的优势取得胜利,最后的结果也如我们想象。
包大人在那个剑侠总结帖里说他一直以为我是炸弹,这点他猜得也没错,我其实一直在伪装炸弹,但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因为这在烛泪@七年这个真炸弹的眼中我会是个相当怪异的马甲。不过他一直没怀疑我,这点我也很奇怪。其实我自己这次也赢得有些糊涂,总得来说是运气不错,天时地利人和的缘故吧!
发表于 2011-4-2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旋旋和烛泪很厉害很厉害~
发表于 2011-4-27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烛泪小杀杀辛苦。。。
下次。。。嗯,来当本黑哨的御用杀手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江湖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Sitemap| 金庸江湖

hanxueqianhunxiao@qq.com

Copyright © 2004-2024 www.jyjh.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GMT+8, 2024-11-25 07:03 , Processed in 0.032199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