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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下流!胡(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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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侠小说,太下流!”这话,确乎出于胡适先生之口,在1960年。
胡先生口中的“武侠小说”,乃是泛指。不过,可能还真包括了金庸小说。甚至,主要针对的,就是金庸小说。

“金庸巨著,胡老太太(江冬秀)如数家珍。金君有幸,在胡家的书架上,竟亦施施然与戴东原、崔东壁诸公揖让进退焉。”(唐德刚《胡适杂忆》)

胡先生说的“武侠小说下流”,主要针对的,可能正是金庸小说。胡先生却未必晓得世间有“金庸”其人,就看到书架上一堆的武侠小说。哪个兔崽子写的?老先生恐怕没那份好兴致,一一查看,只是觉得烦、厌,“武侠小说,太下流!”于是冲口而出。
不止胡先生一人,五四那一代人,都有一个自相矛盾自我割裂的问题,首尾不能相顾。
章回体小说,数百年间一直被人贱视,落在了地下三层。那年月,“小说”并无“雅”“俗”之分,因为所有的小说都被公众认定为“俗”。经由胡适这代人的研究推介,“低俗小说”终于被抬上了地上三层、八层,甚至上了摩天楼,被公认为“文学经典”、“古典名著”(早前李卓吾金圣叹的独醒之见几百年间仅有极少数呼应者,不能改变他们时代的“常识”,在全社会缺乏普遍认同)。与此同时,胡适们又极力踩低同时代的章回体创作,恨不能将它们由地下三层直踹到十八层——还不解气。
胡适先生真的认为武侠小说下流?
不见得啊不见得。
胡先生对《水浒传》评价不低,《水浒传》因为写得太好,现今很多人认为不算武侠小说,这且不去说它。《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是武侠小说,无人可以否认。为亚东图书馆出版的《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精心撰写长《序》的,正是胡适先生。
施耐庵、文康、王度庐、金庸,写的都是“俗文学”。区别在于:王度庐金庸写书可以卖钱而施耐庵文康则否,《水浒传》《儿女英雄传》是没有“商业性”的。
《三侠五义》,很“商业”!甚至比起金庸的连载小说,其“商业性”,来得更直接。石玉昆当众献艺,若不是说得天花乱坠,引人入彀,“各位看官”随时要抬腿走人的。
将《三侠五义》列入《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的,还是胡适之。
《三侠五义序》中,胡适先生认为:“从《包公案》演进到《三侠五义》,真不能不算是一大进步了。”
    晚清大学问家俞曲园(樾),不以武侠小说为“下流”,竟对《三侠五义》一书评价甚高,在胡先生看来,曲园先生“以一代经学大师的资格来这样赞赏一部平话小说,他的眼力总算是很可钦佩的了”。
    对照“很可钦佩”的俞曲园先生的眼力,再想想胡先生自己“武侠小说下流”的言说,难免有啼笑皆非之感。
尽可以给《三侠五义》再加一个“平话小说”的名目,可它仍是“武侠小说”,最地道正宗的“武侠小说”。烧成灰,也是。
何以古代近代的武侠小说尽有“上流”的佳作而现代当代的武侠小说只能被认为集体“下流”? 胡先生不曾给出解释。我不认为胡先生能解释清楚,也不认为其他任何人可以作出完满的解释。
胡先生完全没读过当代武侠即作此判词,失于“独断”了。
“武侠小说是下流的”,区区数字,有“火气”存焉。很遗憾,这种“火气”,正是胡适本人所反感反对的“正义的火气”:

“‘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1961年10月胡适写给苏雪林的信)

胡适先生对武侠小说的评价,通过李敖,在内地广为人知。
1981年,李敖发表《“金庸式伪善”与“三毛式伪善”》,谈到:“胡适之说武侠小说‘下流’,我有同感。”20年后,李敖接受访问,再谈:“胡适先生生前对我说,他是不看武侠小说的,用他的话来讲,武侠小说太‘下流’。”
李敖两次讲说同一件事,表达不同。
    胡适先生确曾在公众场合,将武侠小说斥为“下流”,至于胡先生还曾当面对李敖讲过这话,我不是很信。
    李敖这厮,惯会编造故事凸显自己。逮到机会就大谈特谈自己与人——包括他捧的人和他骂的人——的私下交往,让自己看起来更重要。
    李敖在台大读研究生时,台大历史系主任许倬云就发现“李敖在《文星》上写文章,其中涉及我的老师们,我熟悉老师们的事情,发现文中有些东西完全出于李敖的编造”。
“武侠小说下流”,确是胡先生的谈话风格。老先生眼中,“下流”的,除了武侠小说,还有京剧、格律诗等等。
至于李敖1979年为远景版的《胡适研究》、《胡适评传》所写简介:

“罗丹为萧伯纳塑像,结果塑像本身比萧伯纳还动人;李敖写《胡适评传》、《胡适研究》,也正如此。胡适对李敖说:‘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

这话,怎么看怎么不像胡先生的风格,也与胡先生对李敖论著的评价完全不符。

“胡适似乎也不很看重李敖的‘捧胡’文章,总觉得有点‘轻佻浮薄’的味道。”(胡明《胡适传论》1062页)

“我要指出(《播种者胡适》)此文有不少不够正确的事实。如说我在纽约‘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莱做饭煮茶叶蛋吃’——其实我就不会‘买菜做饭’。如说我‘退回政府送的六万美金宣传费’——其实政府就从来没有过送我六万美金宣传费的事。又如说‘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我曾帮过他的家用的小忙,但不曾到监狱去看过他。……又如你说‘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我就不记得我在什么时候引用过这句话。 ……在‘经历和著作’里,也有很不正确的地方,我在康奈尔只得了B.A.,并没有经过M.A.的阶段,就直接准备博士学位的工作了。”(胡适1962年初写给李敖的信,未付邮,几十年后才公开发表)

从几千字的《播种者胡适》,胡先生看出了这么多“不够正确的事实”,假如他真的看完几十万字的《胡适研究》《胡适评传》——其实并无充足证据表明胡先生曾认真拜读李敖这两部巨著——居然会得出“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的结论?
反差太大。
这话,根本不是胡先生的风格,是李敖自己的风格。
也许,李敖研究胡适,最想从胡先生口中听到的,就是这话,可恨就是不说,冇法子,只好由李敖代劳了。
好在,李敖将这句“胡适语录”广而告之的时候,老先生已经不在了。
胡先生1960年写给李敖的信,李敖1996年读到。于是,在《快意恩仇录》,李敖对胡先生所指摘的错误有所辩解。于今看来,个别地方可能还真是胡先生自己记错了。问题是:胡先生并不自知记忆有误,说出“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这种话照样不可信。
李敖说那句You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是胡先生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他写给苏雪林信中引用的话,即使这样,仍与李敖《播种者胡适》“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的说法大相径庭。
偶尔引用,不等于“最喜欢”,这是常识,不需要什么“理智训练、认知训练、文学训练、中学训练”也该明白。
                                                      
2012、4




参见拙文:

金庸式伪善与李敖式无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3b23301009jts.html


皮里春秋空黑黄——再谈李敖谈金庸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3b2330100q8m3.html
  
为武侠小说一辩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3b2330102dvmj.html

[ 本帖最后由 刘国重 于 2012-6-9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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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小说的界定

(免责声明——以下言词出自于本人所扮演“纵马江湖”角色之言,与我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艺术永远不应尝试去变得流行,是公众自己得试着变得艺术化才行。
                                            
                                                    ——王尔德

胡适先生随口一说:“武侠小说,太下流!”也不至于(国重兄)如此纠结吧。

我觉得胡先生言之“下流”应该是指“次级文类”(通俗小说)的“次次级文类”,事实如此,又何须辩解呢?

文学作品的价值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社会功利价值和文学审美价值。

读金庸作品之初,我尽量不细究、多想,为的是保持浮游巨浸、心旷神怡的境界,唯恐破坏了心里精心营造的那份“愉悦”。

用汤哲声的话来说:“对大多数读者来说,能够满足情趣和愉悦不正是阅读过程中最主要的精神期待吗?这样的小说当然能受到读者的欢迎。”

自然这是指文学审美价值范畴来说的,那么社会功利价值上对于普通的大众读者来说“深究”,实是没多大的意义。

武侠的“消遣娱乐”之功能发挥到如此极致当然是一件“美事”。

所谓“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在现在紧张繁忙的社会中,处处充满可厌的竞争与挑战,能够放松心情,悠悠闲闲地从事这种娱乐,

储备明日的精神,实属难得。那么强调武侠小说的“商品化”特征和“消闲娱乐”的功能也视乎与学者对文学创作的严肃性并不矛盾。

金庸小说的主要意义在于娱乐,娱乐与文学价值并无本质相关性,更不可等同。按照传统文学理论,文学的本质功能是审美,娱乐只是文学的一种附带性功能,

正如认识功能、教育功能都是文学的附带性功能一样。

文学的形式相当丰富,文学理论为要较为便捷地处理不同的文学形式,难免要借鉴自然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

通常分为“通俗文学”、“严肃文学”、“纯文学”三类,或者只区分为“通俗文学”和“高雅文学”,

相当于目前全世界学界公认的“通俗艺术”和“高雅艺术”(或“大众艺术”和“精英艺术”)之分。

这种区分背后也有理论依据,因为分类也需使用标准,而标准来自文学或艺术的概念。

纯文学指向人性层面,关注灵魂问题;严肃文学指向社会层面,关注政治问题;通俗文学指向生理、心理层面,关注休闲或消遣问题。

中国现代通俗文学应侧重于“继承改良”,主要继承的还是中国古典小说中志怪、传奇、话本、讲史、神魔、人情、讽刺、狭邪、侠义等小说门类。

随着时代的进展而加以改良和发展,并进行新的探索和开拓。至于现代通俗文学的服务对象当然是对知识、纯文学(精英文学)不易了解的“古国一般的人们”,

尤其侧重于市民大众,其功能则是“极摹世态人情”主在“娱心,而杂以惩劝”当然,得承认,这种经验分类不具有必然性和绝对性,譬如有些小说兼有三类形式的特点。

但金庸小说总体上和本质上属于通俗文学,这个定论是应当、必然成立的。
   
通俗文学的说法,是现代文学理论的产物,是一个超时间性的说法,对金庸小说属于通俗文学的界定,是本质性的界定,而不是历史性的界定。

也就是说,只要“通俗文学”的概念还存在,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的区别还存在,金庸小说就始终属于通俗文学,不可能变成纯文学。

通俗文学确实有它存在的必要,因为读者的趣味既不是单一的,文学的形式就应当相应地是多元的。金庸小说广受欢迎,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也值得研究的文学现象。

但倘若因此便把通俗文学中“武侠小说家”的代表金庸小说评价为“伟大”把金庸置于“近半个世纪中国五位文学大师”之列,我则以为大谬不然。

金庸小说的一再“改版”、力图超越“次级文类”、进入“典雅”之殿堂,同样不可能抹杀自己与“次级文类”密切联系。

我看金庸作品,宜以第一次修改版为“定本”。理由除了尊重“读者所建构的世界”之外,亦须尊重“作者的历史”、须为学术研究提供“真实文献”

——“不悔少作”就不应“大改少作”,否者会徒增无谓之烦恼。

历史感的增强,是金庸修订版中最明显的企图,欲以历史感增强其可信度,显摆金庸的史识。

可以说,金庸在修订版中表现得最突出的就是他的“历史癖”。如果说通俗小说是“次级文类”的话,则金庸心目中的武侠小说,

极可能是“次次级文类”因此,金庸颇沾沾于《鹿鼎记》“毋宁说是历史小说”之语;同时,在许多场合,

宁可以“小说家”为名,而违言“武侠小说家”说《鹿鼎记》是“历史小说”不仅混淆了历史小说与武侠小说的界限,

甚至也彰显了金庸“耿耿于怀的狭隘心胸”、“含羞忍辱、处处避忌的猥琐形象”。

在形式效果上精益求精,却又意外的乏味——这也是好莱坞电影的标准,所有商业文化都如此。

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商业书籍,大量的文字是在作效果,所以在讨论“金学”的时候,首先要辨析,我们讨论的是不是效果?如果是效果,效果是取悦,谈不上“学”。

倪匡也有一句老实话:“平心而论,金庸、梁羽生也是要抄书的,并且将此列为武侠小说的一些点缀,以提高品位。”

倪匡的这句话,容易被利用,美国《恶俗》一书言:“割破你手指的浴室笼头是糟糕了,但是把它镀上金,就是恶俗的了。”

将糟糕的东西进行伪饰夸张,就是恶俗。其书还言:“一件明显糟糕的东西,其恶名不会维持太久,因为很快就会有人出来对其大加赞赏,

人们会把它当作倍受尊崇的东西,处处为之欢呼喝彩。”——金庸武侠小说是通俗文化,受到知识界百般推崇,令人感到有上面这句话的迹象。

以我来看正如上所诉,胡适、李敖所说之“下流”是讲——金庸小说是通俗小说之“次次级文类”。既是如此,何须辩。

佛语云:“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望与众位侠友(国重兄)共勉之。

[ 本帖最后由 纵马江湖 于 2012-6-9 13:26 编辑 ]
发表于 2012-6-1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纵兄的高论,本想一笑而过,不浪费时间,但习惯使然,还是不免说两句,也不用罗列大师,砖家,学者们制定的定义.概念.言论,就引用纵兄的两句话吧,纵兄连金庸小说这种“次次级文类”都读到“浮游巨浸、心旷神怡的境界”,所写的文字还值得辩吗?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文学本非经典,读的人多了,也就成了经典

   金庸作品好不好.高不高,自在亿万读着心中,不是几个大师想拔高就拔高,想贬低就能贬低的,能得到读者的的喜爱,能传下去,才是硬道理。

[ 本帖最后由 刘武 于 2012-6-10 14: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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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0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真是“无知者无畏、无名者无畏。”

对于你来说,我的琴是白“弹”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寅恪先生高度评价清代小说《再生缘》。《再生缘》作者陈端生的祖父,却认定这样的“弹词小说”荒诞渺小(“深鄙弹词之体”),陈寅恪先生认为:“此老迂腐之见,囿于时代,可不深论。”

  “囿于时代”四字,有意思,我喜欢。

  “常识就是人到十八岁为止所累积的各种偏见”,爱因斯坦这话,说的是“一个人”,对于“一群人”,整个“社会”来讲,也同等适用。

   每个时代都有它的“常识”,为多数人所信奉恪守。每个时代的“常识”中,无可免地都存在有大量的“偏见”。

   200年前一读者,读《水浒传》,喜欢极了,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同时,他又很看不起这本小说,甚至因为自己阅读、喜欢《水浒》而愧汗,觉得见不得人,这位“老”读者的眼光未必比袁教授更劣,却不敢信《水浒》的杰出与伟大,此亦无它,“囿于时代”而已。

    那个时代的“常识”:所有的小说,《水浒》在内,皆俗陋不堪,当日不登大雅之堂,且,永远不会身登“大雅堂”。

    今日看来,这种“常识”当然是“偏见”,是“迂腐之见”,在200年前,却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以为天经地义,不容改移。

    “囿于时代”的人们,都活在古代近代?现代当代,人们再也不致“囿于时代”?我们正生存的这个时代,纠正了以往时代“常识”中许多“偏见”,再加先进思想的教育、武装,因此我们的“常识”中,“偏见”已然绝迹?

    “常识”中,有正见,有偏见,需要以自己的眼光加以甄别、估定。有些人,完全没时间质疑“常识”,却有绝大的勇气捍卫“常识”。技止此也,止增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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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友梅到法国访问,有人问他:“你们中国人最喜爱的法国作家是哪一位?”邓友梅于是回答:“巴尔扎克!”

因为他觉得只要抬出这个连恩格斯都夸奖的“伟人”来,就极牛了。结果,当人家回答了一声:“巴尔扎克是我们的通俗小说家。”时,马上又脸红了,

因为他觉得人家可能是看不起他。后来得知别人并没有看不起他,其实别人是将绝对大多数人喜欢的作品列为”通俗小说“时,马上又脸上有光了。

可见,通俗与高雅只是个概念,在它国并无优劣之分,但在某些中国古人、今人、作者、读者中是如何地在意!

更有很多人对于认知事物其实是有障碍的。经常无法由表及里,其原因是自我知识结构不足,常常否认常识性问题。

更有人喜欢追求违反常识的事情以标新立异或树立个性。常识是一种知识与经验的总结,反常识的事情只有两种:一种是假象,如魔术。

另外一种是新知识。这个判断不难。犯常识的特例很少,尤其社会生活方面,概率学告诉我的。如果你一定认为那是特例,请你首先验证。非验证不发言。

破旧立新、除旧布新、革故鼎新等话语的豪迈,反映的正是思想贫乏时代里“新”与“旧”、“故”你死我活的关系,

仿佛“旧”和“故”就代表着愚昧和落后,“新”就意味着富强和进步。为图改变,只能求新,而且一“新”就灵······

作为一种形式,文学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无论是纯文学还是通俗文学,都不能脱离当时人们的道德规范。

通俗文学代表着大多数人的道德规范之内的文学需求,那些突破现今道德规范的所谓的文学,不可能长久,只能是短命的。

虽然有时被一些人冠以大众的名义、先进思想的名义,实际上仅仅是个别人利益的具体体现而已。

[ 本帖最后由 纵马江湖 于 2012-6-11 10:20 编辑 ]
发表于 2012-6-1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纵马江湖 于 2012-6-10 19:47 发表
——楼上真是“无知者无畏、无名者无畏。”

对于你来说,我的琴是白“弹”了,呵呵。


真看不懂你弹了些什么。。。。。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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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的帖子

人家说的是——对“牛”弹琴,

捡“什么”不好谈,还有捡“这个”的?

可见你真“牛”!
发表于 2012-6-1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名相难除,偏见难破啊。
发表于 2012-6-1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常客 于 2012-6-11 11:59 发表
人家说的是——对“牛”弹琴,

捡“什么”不好谈,还有捡“这个”的?

可见你真“牛”!

其实对牛弹琴可以这样理解,对着牛去弹琴,弹琴的人才是真正的白痴.蠢蛋,连畜生都不如

[ 本帖最后由 刘武 于 2012-6-12 15: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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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的帖子

这里是华山论剑的地方不是养牛基地!所以没人会放音乐给牲口听。

奈何牲口自己闯了进来,自个抢着来听人语,但又听不懂,只有“哞哞”叫。

当人们面对牲口的语言时,却实是没法啊,没学过呀!

或许因为兽语是门很高深的学问,所以很多人是永远学不会的······

据一些养牛业人士的经验,牛在听了音乐后可获得一定的放松,对提

高牛肉质量有利,看来对牛弹琴也是一种辅助饲养手段······

咳!人跟牲口计较什么?还是一笑而过吧。
发表于 2012-6-1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致诸位侠友:江湖提供给大家自由讨论的平台,意见不一乃是常事,但请注意自己的言辞,勿在帖子中夹枪带棒互相攻击,不论是隐晦还是直白的人身攻击江湖都是不提倡的。楼上诸位在前一帖子中已得到一次警告,望自重。
发表于 2012-7-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适的说法一刀切,现如今“地图炮”,是最被人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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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看来——

写小说对于金庸只是谋利的手段或捞取虚妄名声的方式,

社会大众对武侠小说的需求基本是消费性的。

[ 本帖最后由 纵马江湖 于 2012-7-12 17: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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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有些人会如此抬高金庸,为什么金庸自己也一样“不超脱”?

我有时会想:如果金庸如“下流”了、“伪”了,

那有些人以前的喜欢岂不都变笑话了。

金庸自己也不“装”不行啊,我在读者眼中是他们的“希望”啊,

我的小说“高雅”“精英”“纯”了,

那么就证明喜欢小说的人也“高雅”“精英”“纯”了。

有些人表达的是一个希望,保护的是曾经的爱好,

所以不管怎样都相信金庸是“伟”的而不是“伪”的,

真要是“下流”的那就悲催了••••••

稍作观察不难发现许多人喜欢做鸵鸟,做鸵鸟的好处在于不管真相只管喜好。

放在个人,我没有意见;

放在公共事务或者是非问题上我还是觉得做个埋头沙砾屁股朝天的鸵鸟是弱智的表现。

我身边甚至有更为极端的例子,最终害人更害己。因为最终被蒙蔽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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