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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如夏花霸

美轮美奂的明河旧版硬精装:让500年后的人们,还能看到金庸的明河版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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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秀似芝兰 发表于 2014-2-21 23:53
不管有沒有書衣,香港的大學圖書館都有本事把軟皮改裝成硬皮,哎。

硬皮更能保存

香港各大图书馆都有习惯把通俗书从平装改装成硬精装。(软皮出版界常规是叫做平装本,而硬皮出版界常规是叫硬精装本,还有一种软精装本,可参看远流新修本。)
香港改装的目的是为了更久地供读者翻阅。
我第一次看到这种翻装书,是梁羽生的伟青版,第一次看到时,还大吃一惊,误以为当年伟青书店竟还会出版过精装本,后来一问,才知这是香港各图书馆的“杰作”,而非当年出版社的新版本。
当初,这书差点把自己带入“误区”,对版本统计造成误录。
发表于 2014-2-22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没有书衣的平装本,改装时,最大问题是书脊地方,恐怕无法保存原书原貌,一般都要自造一个精装书脊,很多时间,与原书风格是不相同的。
发表于 2014-2-2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秀似芝兰 于 2014-2-22 14:09 编辑
梦心缘 发表于 2014-2-22 14:00
香港各大图书馆都有习惯把通俗书从平装改装成硬精装。(软皮出版界常规是叫做平装本,而硬皮出版界常规是 ...


恩!对的!兄台对香港书界和香港图书馆很了解啊,佩服佩服!!
你说的硬精装版就是英语的[Paperback]吧,在亚马逊国际上买的很贵

对的,香港的图书馆这个举动有优有缺,对图书馆来说很好,易于保存
但是对读者来说很苦不堪言,有时候借多了书,背回来好重好重
本来平装的,搞成[Paperback]之后,重了一倍不止……作为女生的我常常觉得吃力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明河版的金书容易断脊,甩页,脱胶,没有办法才改成这样的,不过改装后,真的很典雅,大气,美轮美奂,我很喜欢。可能在100年后,只能看到这种硬精装的了。
发表于 2014-2-2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如夏花霸 发表于 2014-2-24 21:20
香港明河版的金书容易断脊,甩页,脱胶,没有办法才改成这样的,不过改装后,真的很典雅,大气,美轮美奂, ...

“可能100年后,只能看到这种硬精装的了。”

这恐怕未必见得,不过,改装的确实漂亮,楼主自己喜欢就好。
发表于 2014-3-11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会搞,佩服佩服
发表于 2014-3-12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秀似芝兰 发表于 2014-2-22 14:05
恩!对的!兄台对香港书界和香港图书馆很了解啊,佩服佩服!!
你说的硬精装版就是英语的吧,在亚马逊 ...

硬精装是hardcover,平装是paperback
发表于 2014-3-1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丑死了,硬精装书脊应该是圆的才好看,你这样的改装不行。
发表于 2014-3-1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丑死了,硬精装书脊应该是圆的才好看,你这样的精装不行。
发表于 2014-3-17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明河修订版还是平装的好!吧平装改装成精装,简直就是糟蹋金书,暴殄天物!书还是原装原味的好,有岁月的痕迹!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个人的喜欢,不要求人人都喜欢啊。反正我就喜欢这种。我哟偶几套不是硬精装的明河版,拿到手里一看,感觉是脱胶,甩页,还很脏,给人不舒服的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里说一下,我不是搞收藏的,我只是单纯喜欢金庸的书,我喜欢硬精装的书
发表于 2014-3-19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十全十美,只有适合自己!
发表于 2014-3-20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更愿相信这是楼主的无奈之举,而非刻意的行为。是因为此套明河平装太破了,不是不重装。
对于收藏来说,追寻的是原汁原味。所以一般只会修复,而不会改装。就如家里藏了一个美人,我们宁愿接受她的素颜有瑕,而不会接受她整容出来的十全十美。两者的价值和意义完全是不同的。
所以在我个人看来,把平装书改为精装书,就只是自己个人一个玩票的性质,就如自己做自制书的意义是一样的。纯粹是自己关门玩的。
我当年也曾想过,购一套全书衣的明河版,来改装成明河精装版,以补明河修订无精装的遗憾。可当自己真的手拿到全套书衣的实书时,却改变了想法。不舍得再做这焚琴煮鹤的事。
有时,原汁原味才是最珍贵的。
当然,每个人想法不同,人生在世,只要自己开心随性就行,所以楼主这种改装的行为,也没什么可指责的。
只是资深的收藏者,是绝不会认可的,会认为这是愚蠢的行为。所以我宁愿相信这是楼主的无奈之举,毕竟一本破书在手,那也是没用的。
当然,更多人也许是看不惯楼主这种“炫”的心态,毕竟这种玩票的事,也只是玩玩的。
琴焚就焚了,鹤煮就煮了,只要主人情愿,也无不可。可硬要捧出一盆“火烧鹤肉”来让大家羡慕和赞叹,则许多人要说幼稚了。
发表于 2014-4-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牛啊,口水一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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