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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边城玫女

[公告]阿紫要出嫁啦!【紫依恋与kliiikl 寒玉10月1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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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30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啊,她以前就是这样啊!

那你看偶是不是也变了很多呢。。。
发表于 2004-9-3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哦(HOHO)
最近大家都在向水仙这个目标努力奋斗着!
发表于 2004-9-3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退隐江湖真是有害无益啊!无法掌握江湖最新动态。
既然老妈允许我上网收发邮件,那大家如果觉得实在无聊的话就在我不在的时候给我发邮件,告诉我LATEST NEWS。
发表于 2004-9-3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边城玫女[/B] 发表:
[B]第一号江湖密令:

奉天承运,金庸召曰:
根据第一届全江湖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把阿紫嫁出去的本年度头等大事》集体讨论研究
现决定如下:紫依恋与kliiikl 寒玉10月1日被安排于2004年10月1日结婚
全票通过

结婚地点:蜀山之顶

婚礼主持人:边城玫女

请大家赶在他们俩回来之前急忙去准备婚礼啊~

嘘,动作轻点,他们俩还不知道呢,我们要给他们一个惊喜

.......................第一届全江湖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4年9月30日

钦此!


[/B]


[此帖子已被 边城玫女 在 2004-9-30 11:24:51 编辑过]
头一天来就赶上有人结婚,好运气啊!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4-9-3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见他们来我民政局登记啊,警告:不登记属于非法同居,依法取缔
发表于 2004-9-3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神秘高手[/B] 发表:
怎么没见他们来我民政局登记啊,警告:不登记属于非法同居,依法取缔


嘻嘻。。楼上的错了,现在中国法律界已经取消了“非法同居”的这个罪名,
同居就叫“同居”!呵呵。。[em44]
发表于 2004-9-3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寒雪牵魂箫[/B] 发表:


嘻嘻。。楼上的错了,现在中国法律界已经取消了“非法同居”的这个罪名,
同居就叫“同居”!呵呵。。[em44]
说的对,我活了12年又N多个月,没听说过有"合法同居"
发表于 2004-9-3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刚刚在群上看到这个消息,还很惊讶,原来早就发帖了,怎么寒玉早上没说呢

这次我可不能错过闹洞房了
发表于 2004-9-3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严重警告上面各位仁兄仁弟大姐小妹们,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不准买卖婚姻~~~~~
发表于 2004-9-3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为什么说买卖啊?
发表于 2004-9-3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阿紫的征婚帖里,有钱的斑竹似乎都在拍卖
发表于 2004-9-3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kliiikl[/B] 发表:
晕~~~~
严重警告上面各位仁兄仁弟大姐小妹们,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不准买卖婚姻~~~~~
好象要娶阿紫的人是你~~~~~
发表于 2004-9-3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他啊
你不知道?~~
发表于 2004-9-3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寒玉要娶阿紫嚕 !
发表于 2004-9-3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差点把隔壁二妹介绍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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