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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及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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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门派聚义厅公告[/B]

门字2004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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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关于修正《江湖帮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解散个别帮派的通知[/B]



各帮派掌门人及弟子:

为加强门派建设,使江湖帮派成为社区发展新亮点,并强化门派的管理工作,现发如下通知:

[B]一、修正《江湖帮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

本次修正本着团结大多数,打击极少数,加强中央集权的原则,重新制订了建立门派条件、掌门人更换以及解散帮派等多项条款。可以说,经过这次修正,建立帮派的门槛降低了,使每个会员只要经过努力,都会实现自己的帮派梦。同时,江湖总管的权利得到了巩固和加强,这为江湖帮派的有序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必将得到多数帮派掌门人及弟子的支持和拥护。

[B]二、解散古墓派和丐帮[/B]

1、根据最新修订的《江湖帮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章第二条b款之规定,现做出解散古墓派的决定。

2、根据最新修订的《江湖帮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章第二条d款之规定,现做出解散丐帮的决定。

希望上述两派弟子,能够正确对待这项非常措施,失派不失志,坚定不移地走发展江湖、振兴江湖的道路。

本通知由江湖总管签发,望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特别是帮派掌门人及其门下弟子,认真学习最新修正的《江湖帮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贯彻本通知精神,执行本通知决定,为发展江湖、振兴帮派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江湖总管
200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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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修正 解散 条例 通知

抄送:各门派掌门人及帮下弟子 江湖所有会员

附件:《江湖帮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新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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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被 金庸的江湖 在 2004-12-1 12:46:55 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2-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了丐帮.......

我的小说怎么继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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