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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夫子

[评论]金庸之侠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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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寒雪还果然厉害,不止是见解。这卡的服务器居然还能坚持把帖回了。昨晚我可是上了N次都进不来的啊。零点以后本帖的点击率还只是九十呢,现在已经一百六十以上了,当然不全是寒雪点击的,但仍可见寒雪是费了很多事。感谢你的交流。

刚才看到帖了,但忽然又卡死了,所以有的帖中内容不敢确认了,现在又好了,于是来正式回。

法家一派虽然用于东周齐三晋楚秦等国中,但最成功的当属秦了,尤其秦用法家之言灭六国完成一统。而其中的商鞅与韩非子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很有继承与发展性,即便后者并未亲自施政于秦。 而法家一很重要特点所谓的“不法古”,不如更直接点说是逆圣人之法。不管儒墨道,亦或其他,在推荐自家学说的同时都在指正着人们对圣人所行所为的误解,而有背于古之贤圣之德行的。而法家却言,圣人之行也不见多高尚,不过是因特定的环境而当时并未见利。“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土橐,非下也,权重也。”

而法家的施为重要一点便是令君主权力的高度集中,于是乎一切有敢于反对反抗置疑君主法令的言行皆禁止。遂出现了韩非子口中的五蠹:(一)学者(指战国末期的儒家),(二)言谈者(指纵横家),(三)带剑者(指游侠),(四)患御者(指依附贵族私门的人),(五)工商之民。 今言之,这五蠹皆有其积极作用的,有些更是利远大于蔽的,但法家从君主集权的角度上一盖化为蠹虫。“此五者,邦之蠹也。”所谓也。

而到后期最极端时成焚书坑儒,可见成为维护集权而宁背于一般的道义。所以韩非子所言本身就有其片面性,因自家之说而抹杀其积极一面。所以其关于侠之言也自是有其选择性,即仅言害处。

侠本身确实于最高权力有许多利益目标一致之时。以墨家而言,显然其是表现形式是学术团体的,墨家也在努力令各诸侯国能以其“十论”为治国根本。此时中央的周,不过是个虚设。正如《射》中黄蓉用她老爹讽刺孟子的诗“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周天子早已名不副实。于是各家学派在诸国中徘徊也不足为奇了。

虽墨的理想状态与各国最高利益一致,但具体表现形式却有诸多对抗行为。如墨子有自己的军队,在弱小被欺时他便可以用上自己的这些弟子,且墨子的军事才干是同时期任何将领不也小觑的。《淮南子》等书有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 这样的一个能人确实令想霸天下的君主不能容忍的。

其他学派也是一样,都有点独立于各国管辖,自成一体之势。

所以法家以君主为集权必然会将其定为“蠹”之列了。如商鞅禁民私下妄言,用连坐之类。对枉自言论者皆要重罚,言新法不便为梗令之民,言新法便者为媚令之民。也曾一天杀七百余人,渭水为之尽赤。但效果却是,百姓夜卧,梦中皆战,于是道不拾遗,国夫盗贼,仓禀充足,勇于公战而不敢私斗。周王也不得不命秦为方伯。

以上所言之意思主要是,“侠以武犯禁”有太多的出于法家自身特点的缘故,也算是一家之言。

关于寒雪的“为国为民”的解释实在不能同意。“为国”与“为民”本便为同等意义的词语,绝对没有“为民”比“为国”境界更高之意。国与民本为并等,应解释为国家与民族,而不应是国家与人民。

国有难时,侠之大者所为为国,国不堪时,对待外侮也应以民族大义为本。郭靖就是一个很好例子。宋虽不堪,但以民族大义出发,对待外侵也是抵抗为本。绝对未超脱成为了天下苍生而从“为国为民”中分化了一个“人民”出来。

关于人治与法治,我想寒雪混淆了一个概念,今日所谓的法治与法家所谓的法治是截然不同的。而法家所谓的法治在今天来看只不过是人治而矣。

虽然二者皆是以法为准绳,但,今日之法治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是反应人民的愿望为出发点的。而法家所言之法治不过是为了君主集中所有权力,以法来止一切妄言妄行的,此所谓的法治不过是为了约束人民之言行的。如商鞅说秦王时所言,帝王之道在顺民情,伯者之道,必逆民情。

可见法家与其他先秦显学间的对立。而法家的法治更多的是反应君主的意志,以君主之利益治国。用今日的“人治”更贴切。也未见其有多先进性。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容易暴政的产生。

发表于 2005-12-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的侠义观是不断发展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也是一样,并非射雕之侠专有。放在不同小说中有不同的境界。射雕里的“为国为民”是指国家和民族, 而到了天龙里面“为国为民”应该是指国家和天下百姓。这其中的“民”实质上已经发展到一个更广博的境界了。 国家、民族、百姓三个范畴之间经常是相互叠合的,也经常是不相互叠合的。即便不叠合也是牵一发而动三者。侠义举动没有单纯只为其一的情况,只是侧重点不同。我在上一个帖子里也说了郭靖的侠侧重为国,萧峰的侠侧重为民。并没有说郭靖超脱成为了天下苍生。为天下苍生的,我觉得是萧峰。郭靖没有超脱出家国束缚,他以武力抵抗外民族入侵的方式以求本国家、本民族百姓的安定,其民族观念仍然是汉民族本位主义,境界比之萧峰要低。萧峰的民族观念显然已经超出了局限的民族本位主义,上升到了多民族共和、天下百姓安乐的高度。

精忠报效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诚然是大义所在,但这个大义并非是绝对的,金庸小说表现出对这种大义所在的质疑。金庸笔下绝对的侠义,是为了百姓而制戈息争。萧峰不惜自杀来止息辽宋两国干戈,救百姓于生灵涂炭之边缘。郭靖请求成吉思汗不要屠城都是这种侠义观的体现。在任何时候,为百姓求福祉的侠义精神都具有最高的积极意义。这些从金庸在神雕后记中所谈可以体会到。

我回帖里所说的法治与人治是就中华法系时代里的范畴而言,是儒家的法治和人治,非先秦法家、现代观念中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范畴,所以只谈了孔孟,没有提及申韩。中华法系的指导思想是儒家思想,先秦法家基本上被排斥在了中华法系圈之外。所以我们通常说的古代中国法,是指秦朝以后的儒家法制,不是指先秦法家的那套法制。

先秦法家的法治是排斥父道和师道而独尊君道和吏道的治国模式,这样的治国模式早已被后人抛弃。而我们今天所谓的人治简单点来说则是指古代在儒家思想指导下,以天道、君道、父道、师道、吏道、夫道六道治国的模式。这两者差别大约在此四道。

先秦四显学的治国思想,法家称“法”、儒家称“礼”、道家称“道”、墨家“同”,并无人治和法治的正式区分之说,一般都是水濡交融的综合治国体系,人与法、德与刑是统一的。“人治”和“法治”是近代、现代人看古代治国体系的视角。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功能也是贯彻统治阶级意志、维护其统治,代表人民利益之说太过伟大,鼓吹尚可,信奉未免书生气了。

四显学,只有法家在战国时期政治上大盛,因为当时只有法家的主张能够应时而奏效。法家之士多出于三晋,而功显于秦。商鞅、韩非子、李斯等先秦法家设计的政治体制,是君主据势运术依法而治国的模式,特点就是:君主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富强,臣民是君主追求富强的器具,君主驽驾这个器具的方法就是刑罚,而刑罚的依据就是法律。但是制法之权在君主,君主为了追求富强,渐渐形成了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的局面,这种极权政治必然会产生矛盾。史记李斯列传里面有一段李斯和秦二世的对话,秦二世说的那句“专用天下而适己”充分体现了先秦法家之术日益陷入服务于君主恣睢淫乐,对君权制约微弱无力的境地。

古代对君权的制约,主要来自董仲舒“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屈君立宪说,假天道为君道之父,天子必须事天以孝道,而天意的解释权则被儒家牢牢抓在了手中。儒家地位必须依靠君权维系,而君主一但入了君权天授的囊彀,也就摆脱不了儒家思想的束缚。

商鞅、李斯等先秦法家视人为器械,用刑之重,确实为世人所嗟咨愤慨。后来商鞅失势逃亡,被人以商君之法拒绝收留,走投无路的他最后也不得不叹息:为法之敝一至于此哉!

诸如韩非子提的五蠹思想就当时而言是务实笃行的,与当时的世逢多变,疾弊难除有很大关系,在那个时代需要先秦法家那样的偏激,那样的刚进,那样的专制来整合乱世。就如以现在的眼光来审视五四文学运动,它无疑是受泰西主义影响而发生的一场偏激运动,但当时的中国就需要那样的偏激。

儒家劳而寡功,墨家俭而难遵,道家空虚无定,用这三家救世治国未必就无弊,利弊互现是任何治国学说的特点。我们大可不必因先秦法家之流弊,而抹杀先秦法家救世之初衷。其实儒家如不经过董仲舒的改造,也是无法用于治国实践的,王莽复周礼而治国,他的失败是个例子。

在当时诸子百家中,墨家组织严密,成了一股社会势力。墨者的言行更近于古代观念中的侠。“侠以武犯禁”也是当时的实际情况。至于战国游侠好的一方面,司马迁的游侠列传里也叙述过了。我觉得墨家的理想状态与各国最高利益是矛盾的。孟子指责墨家无君无父禽兽也,以墨家的兼爱非攻思想施之各国,各国君主达贵基于自身利益、基于战乱兼并根本难以接受。墨家的毁我成仁、节用薄葬如果不通过宗教般的精神灌输,很难推行,墨子的天志明鬼思想,就带有神道设教色彩,在鬼神威慑和教化的基础上,通过钜子的组织形式来推行他的救世主张。淮南子中就说墨子以其徒之勇为救世之原动力,可使之赴汤蹈火,化之所致也。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为国为民”上有异议,显学类的观点基本是同意的。

21那边出了几件事,一时无法分心了,抱歉。

过下或者有空时来回,便不说后者的问题,也觉得越说越失去了针对性。

发表于 2005-12-2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一直进不来

拉下客,夫子多去史海飘香转转把,那里比较冷清,需要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遵命。
发表于 2005-12-3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子对金庸武侠之理解可谓深矣,对传统文化之领悟亦可谓纯也.支持对侠境的解读.

韩非所理解的侠并非金老所理解的侠,金老实际上把百家所发掘的侠的精神融会为一体,来表现侠客(甚至人本身)的理想境界,英雄,帝王,凡人都是此侠客的表现方式,本无高下之分,关键不是看主人公是英雄还是帝王亦或是凡人,关键是看他们是否符合侠客的精神实质,苟为国为民者,则无论地位,职位如何,皆可为侠客也.我们不可以一家之见解释此侠的全体.须知,金老的首要特点是兼容并包.

发表于 2006-4-2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写得真棒!我回像你学习!一定!!!!!

发表于 2006-4-2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比较同意,但侠之大者的大一字,我认为大有值得推敲,为国为民似乎并不是侠的精神吧
发表于 2006-4-3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N久以前的文章,不被人翻上来,我还不知夫子如此好才华呢,呵呵
发表于 2006-4-3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言之有物。
发表于 2006-4-3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I think 郭靖应该加以表彰!哈哈哈!他尽忠报国,有情有义笨,不是他的错!哈哈哈!

发表于 2006-8-30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萧峰真侠者也

[em09]
发表于 2006-9-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国为民为侠?

那自古名将多为侠

金老笔下的侠倒是儒家思想偏多,符合中国人心里传统的侠着形象

很浪漫化 和局限性显而易见

至于最后的小宝兄 倒是金老笔下异类 也是在我看来对“侠”诠释的最好的人物。
也是金老对他前面所有的东西一次声讨的突破
于是在我看来写出了金老所有书中深沉意义最大的一部小说
可惜金老后来不写了

在我看来 侠 精神而已
一定要把他诠释上 为国为民 之类具体行动
侠之不侠

发表于 2006-9-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宝不算侠,是反侠,是中国人诸多性格的大杂烩,现实意义并不大,这种人物做为教科书,做为政治教化可与阿Q相比,但如果像金庸自己说的那样他重人性描写,这个人物不真实,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为国为民,一定程度上甚至在历史上多数时候是不能兼得的,也不是中国自古以来所谓的侠,侠应该与儒是并列而不犯的,但金庸将古之任侠之侠儒化了,其功过俱有.

发表于 2006-9-3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看来 现实中恰恰是小宝那样的人最多

至于郭靖 乔锋这种所谓的“侠之大者”才是反人性的~

这么多年才出了一个雷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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