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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琴音萧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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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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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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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语文水平日益退步了么。请问楼主你想表达什么样的主题。
发表于 2012-8-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9楼一层的引用中引用了你在华山的回帖,管理是想提示一下请你不要再注册马甲像华山那个帖子一样自顶了,哦,我忘了,那位同你IP一样的是你的夫人和用一台电脑上网的朋友啊。
至于这种引用的权限,每一个侠友都有,当然不止总管,那么按照您没有标注"转帖"的帖子被管理员善意增加了一个"转帖"就要要求管理员"强烈道歉"的套路,你抓住一个你有但不太会使用的引用权限,斥责管理员滥用职权,是不是也构成诽谤呢?
发表于 2012-8-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梳理一下,根据楼上的意思是楼主的帖子被自己发帖同一IP的人各种顶贴, 楼主的夫人或者用你电脑上网的朋友真是楼主的忠实粉丝啊
发表于 2012-8-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注册三个马甲,原来属于个人隐私,不能揭露。
(马甲只要不滋事,我们一向不管的。同时告诉楼主,马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隐私。)

楼主用马甲爆粗骂刘国重,原来属于试探论坛的管理底线。
(没有封ID,已是很容忍了。还喋喋不休,给台阶下都不下。)

混网八年,第一次见楼主这样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发表于 2012-8-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常客 于 2012-8-5 13:04 发表
质疑。

一、历海飘香版,没有要一定注明原创的版规!

二、总管(未经核实)私自报会员隐私是否有错?

三、编辑也要看看下篇回复时间,是否在编辑之后。

四、我原本着息事宁人,事后积极与总管沟通,并表 ...

第一,在http://www.jyjh.net.cn/bbs/redir ... o=lastpost#lastpost这个帖子中琴音萧韵已有过回复如下:“首先,史海飘香版的主体定位是偏向原创的,一般没有标定“转帖”的帖子都默认是原创作品,“原创”和“转帖”的标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标题中带上相应字样,另一种是在“发新话题”页面中选择相应的发帖图标。“红竹”在史海飘香版的转帖标题中并没有体现转帖特征,但正文末尾标注了(一九八五年端阳   南怀瑾自述),所以理论上并没有违反规定,但在格式上却也不完全符合发帖样式,见习版主对标题按格式进行修改属于其职责范围之内,修改后也在主贴下回复告知,修改形式没有问题,此事“红竹”和“地富反坏右”都没有做错,第三方无权要求版主道歉。”
第二,看来是承认您一人用几个号自问自答自顶自贴的“隐私”属实了? 管理员一没有人肉你,二没有主动对你人身攻击,只是表示一个疑惑,为什么这几个账号的ip地址竟然一致呢?为什么这几个一致的账号表现出不同的人格呢?为什么恰恰这些个账号出现在某些一致的帖子里,对楼主进行质疑攻击指责教训,你方唱罢我又登场呢?鉴于江湖曾有过某些精分分子扰乱整体秩序的情况,管理员在早前对你站短询问没有回应后质疑你是否是一个人注册数个账号,并摆出ip地址一样这个证据,哪里侵犯您的“隐私”了呢?如果说在百度里只要匿名发帖就会显露的ip也是隐私的话,那么我想,在网络上,无人有隐私。
第三,鉴于我不是当时跟你对话的当事人,找回复时间编辑时间什么的太麻烦了,不做回应好了。
第四,她没有不理睬你,在上面我提到的帖子中琴音萧韵已经做出了回复。另外我向她在面对您如此多番“有理”的回复下还能继续同您交流,表示敬意。
第五,请您举出强有力并能够自圆其说的实例,否则我们要求您对我们管理班子进行“您最喜欢要求的强烈道歉”。
第六,我们也希望您能为了维护“江湖”稳定,理解管理人员的做法,并且言行也合乎情理,不可混淆视听。我们给予每一位会员应有的权力并且保障他们的利益。
第七,同上,江湖对有过失行为的侠友的态度,一向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并且有过多次先例。
第八,江湖支持言论自由,就如在华山版的帖子,刘国重先生是江湖的老人,但是江湖中同样有很多支持他或不支持他观点的侠友,每一位侠友的意见都可以尽情表达,当然是建立在文明和谐的基础上。也麻烦时而敏感时而健忘的您翻翻从前的帖子,只要帖子中不出现人身攻击类及等等一些不和谐的语言,管理层是很少插手侠友间的激烈讨论的,至于封贴和警告,那都是出现了之前我所指明的情况。至于滥用职权,公报私仇,更是无稽之谈,据我所知,白衣“寒雪牵魂箫”侠友在金古之争上同许多侠友有观点上的不合,也曾出现过争论,但从来没有出现不注重会员的利益,滥用职权的事件,种种我所提到的都是有贴可循,也欢迎您去查证。
发表于 2012-8-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屏蔽,是不想让你马甲曝光,你既然不顾念,那就恢复吧。

发表于 2012-8-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总管恰恰是为了保护您的“隐私”,把所有和您讨论IP问题的帖子都屏蔽了,可您却认为这侵犯了您说话的权力,现在我们取消这些屏蔽,希望您对我们坚决捍卫您话语权的做法能够满意。
IP地址从来不是隐私,如果您有兴趣,可以上网搜一下,不需要任何管理权限就可以轻松查到任何一个网站的任何一个发言者的IP以及计算机所在地。总管只是说了几个账号IP相同,这件事只要对您的账号有兴趣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知道,如果您坚持认为IP属于隐私,那么暴露您隐私的恰恰是您本人。

史海飘香版版规由于近期人事调动所以需要修改,前段时间撤下了,不过在此期间版主帮助发帖者修改格式(并且修改后也进行了回复通知)没有任何问题,没有必要致歉。如果版主进行常规操作就是炫耀职权,那么是不是版主不闻不问就是公平公正呢?是不是由于史海版没有注明禁止广告禁止辱骂,版主删广告删骂贴就是滥用职权呢?

关于“息事宁人”这四个字,我不予置评,希望您在说这句话之前先询问一下您的亲朋好友,挑起“事”招惹“人”的是是他们中的哪一位。
另外,“打压”一词我无法理解,总管还没有这样的能量。对于“混淆视听”“揪住不放”这两顶大帽子,也请恕我戴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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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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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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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说过,此事“红竹”和“地富反坏右”都没有做错,主帮助发帖者修改格式没有任何问题,不需要做任何致歉。对于此事这是我最后一遍重复。

我想总管移动帖子是为了把争执聚到一起,避免影响到该贴楼主的话题讨论。红竹既然是您夫人,应该相对能够理解在她的楼里处理您的问题。我明白您说的是“版主”指的是少林,不影响我处理时的理解。

碧海潮声是地富反坏右不止总管知道,使用马甲任版主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没有对此不承认,您不需要为他打抱不平,我想他也不需要您的这份正义。至于您的IP,我说过,这更不是隐私。

现在屏蔽又成了您的意愿了?好,姑且认为是您的意愿,但管理组现在认为这些帖子即使不屏蔽也不会影响我们的脸面,所以对您的好意敬谢不敏。

我不是总管,也不知道整个过程中哪一处需要您给我留脸面,我在江湖没有常用马甲,如果您有兴趣,大可以查我的IP来证实,开主题帖公布也无妨,我不会告您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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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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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管的主ID叫“寒雪牵魂箫”,您字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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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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