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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常客

致琴音萧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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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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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避?我至今没明白您说的“问题”是什么,如果恰巧避开了,不胜荣幸。

总管哪里犯规了?查IP?质疑多个账号是同一个人?这是处理争端的正常操作,在您质疑“刘国重”和“刘武”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我也查了他们的IP,事实证明您的推论错误,您认为您侵犯隐私了吗?您事后为您的错误推论道歉了吗?如果只允许会员质疑管理组,不允许总管质疑会员,呵呵,总管应该也要来告我们侵犯他的话语权了。

何时打压会员了?如果真的有心打压,您的这个ID居然目前还可以在论坛生龙活虎?佩服之至

会员提出合理要求没错,可是您至今没有提出一条合理要求。
发表于 2012-8-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常客 于 2012-8-5 15:54 发表
如果是这样,我没什么好说!

以后“江湖”我只要有时间就会常来,

不让上,换马甲,换ID也上,看到不合理事就要质疑!

我就不信邪了,有我们普通会员才能捧红“江湖”!!!!



当真如此,先代表我个人感谢您对江湖在未来的支持!
您最后一句话就像“只有广大劳动人民才能创造历史”一样有哲理、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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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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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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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山论剑版的确不建议发表无实质意义的回帖,如果严格照此执行,版主的回帖的确有欠妥当,我会与他另行交流,管理层今后也会注意。不过为数不多的此类回帖不足以被认定为“灌水”,版主“少林派”长期以来的发帖质量是有目共睹的,这一点相信“无常客”侠友也清楚。此事您的疑问合理,我们今后会尽量避免。
红竹”在史海飘香版的转帖标题中并没有体现转帖特征,但正文末尾标注了(一九八五年端阳   南怀瑾自述),所以理论上并没有违反规定,但在格式上却也不完全符合发帖样式,见习版主对标题按格式进行修改属于其职责范围之内,修改后也在主贴下回复告知,修改形式没有问题,此事“红竹”和“地富反坏右”都没有做错,无权要求版主道歉。

复制粘贴就是轻松,这两段话我最后发一遍,以后再不重复,楼主若看不懂,请找您的那两位“亲朋好友”代为翻译,如果他们也看不懂,可以求助更多的亲朋好友,对于言语不通的友人,我没有心力多费口舌。您可以继续在您那震古烁今的社会责任感中沐浴自由民主的光辉。

另外对于您的崇敬之情,小女子愧领了。
发表于 2012-8-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卤煮两字 傻X

以上。
发表于 2012-8-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敢对我对您的回复做出回应么?心虚的人才会一遍遍重复自己的话,并且无视别人的回复吧。如果你真的有理,大可让别的侠友来评理,只不过,别再是您的妻子好友等跟你您IP一直的人了哦,教您一招,有个地方叫网吧,那里有很多IP哦,或者,您还可以用"朋友家的电脑"自己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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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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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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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卤煮,真为你的智商感到捉急啊。
报私?你是啥子人?你有啥值得总管不顾一切报你的私?是因为你在自己帖子自己注册马甲回复你自己总管看了你的帖子觉得人气高了嫉妒羡慕恨你?
被揭穿了恼羞成怒拖着一个小姑娘喋喋不休。你还真知道自重。
报所有人的ID?你是上面有人啊还是上面有人啊。送你一句话==你算个毛线哟
人啊 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好吗?
智商真的是硬伤,卤煮你还是回家吧,别出来丢人了。谢谢再见好走不送。
发表于 2012-8-5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常客 于 2012-8-5 17:54 发表
这里真诚谢谢,各位同情答题的管理人员。

以至于我还生龙活虎的在这里发言。

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管怎样,我都希望和各位成为朋友,我也愿意坦诚相待。郑重申明!



这里有题么?其实某是来收教众的,目前观望状态
发表于 2012-8-5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瞒楼主说,在您质疑“刘国重”和“刘武”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我不但查了他们俩,还查了您和“纵马江湖”。可是当时我什么都没说,总管也什么都没说,毕竟注册多少个号都是会员自由,会员自己顶自己也不是什么错,但楼主非要自己把这件事演化成一个需要管理组介入协调的事件,那么我们公布调查结果也完全是按照程序来。
为什么不公布所有马甲?因为其他侠友没有类似的事情需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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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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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字。
我好怕啊。

呵呵,哈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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